港修訂版權條例針對付嚴重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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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工商及科技局副秘書長周淑貞說,政府建議修訂版權條例,主要是對付嚴重侵權行為。

新的修訂條例建議14日內,複印書籍內容少於一成半,雜誌期刊少於一千份,可免負上刑責。周淑貞說,現時複印書籍及報章,已經會付上民事責任,修訂法例是要針對嚴重的侵權行為,當局是諮詢過版權擁有人及用家的意見,平衡各方利益後,才訂出一千份的數量。若有意見認為太寬鬆,政府願意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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