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303)移民簽証等待期同移民局對案子的處理期不一樣

標籤:

【大紀元11月25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三百零三﹕ 我爸是美國公民,他在2004年6月為我辦理親屬移民,因為我27歲,未婚,屬第一優先,在今年2005年9月19日通過,請問排期的算法是從審理時間開始算,還是審核通過後開始算呢?我在美國國務院排期是2001年4月,可是在移民局是2002年七月,為什麼會不同呢? 我目前在考慮否先結婚重新申請排期。

解答﹕你的優先日是移民局收到你父親的I-130申請表的日子(2004年6 月的日子)。既然它已經被批准了﹐你就不用去在移民局的排期上費心了。你所需要做的就是注意國務院每月公佈的簽証排期表。這個表會決定你何時可以得到簽証。網址是http://travel.state.gov/visa/frvi/bulletin/bulletin_1343.html。從那個圖表上﹐你可以看出你落後“截止日期”多少年。但是﹐如果你落後四年﹐並不意味着你會等四年就可以取得移民簽證配額。你等候的時間可能會更長或更短﹐視排隊等候的隊伍向前移動的速度。它移動的到底有多快取決于很多因素。

大紀元首發,轉載請注明大紀元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移民問答(293) 先生交了I-485﹐太太在中國的情形
移民問答(294) 不能為K-4申請I-130
移民問答(295) 簽証排期大後退對僱佣類綠卡的影響
移民問答(296) 僱佣類I-485面試時夫妻分居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