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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團體憂心–業主先挑身障者 喜憨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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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對於內政部就僱用身心障礙者比例的修法方向,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理事長林進興表示正確,但擔心企業主大多會以「非心智障礙者」為優先挑選對象,修法後能否提升喜憨兒的工作權,值得關心。

殘盟理事長林進興說,身障者的就業機會提高了,身障者經濟一旦獨立,必可減少F府救濟金與補助款支出,作法是好的,但仍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

林進興說,企業要進用身心障礙者時,就要考慮相關配套措施,例如是否有足夠殘障車位、電梯、輪椅斜坡無障礙設備環境等問題,有些企業主怕麻煩,乾脆就減少進用身障員工人數。

他強調,近年來身心障礙者生存權與工作權備受重視,無障礙設施環境也進步很多,非心智障礙者的就業情況明顯優於心智障礙者,修法是不是能照顧到喜憨兒的工作權,值得留意。

業者看法–業別不適身障者 罰金照繳!

〔記者卓怡君、王憶紅、陳中興/綜合報導〕內政部有意提高僱用身心障礙人士的比例,業者反映並非所有工作環境及屬性都適合身障者,也未必能找到勝任職務的身心殘障人士,不足額進用又要罰錢,勢必加重經營負擔。

電腦業者說,電腦相關產業的工廠和無塵室較不適合身障者工作,因為工作環境較危險,行政和管理部門適合些,目前也朝這個方向在做,但有時仍無法足額,因此繳交補助款供勞工局用在身心障礙者身上。

百貨業者也說,百貨業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工作時間長,又得長期站立,也不適合身障者,多安排行政等辦公庶務工作給身障者,若未來政府提高比例,業者也會盡量全力配合。

勞委會擬提高企業僱用身心殘障人士比例,企業界人士指出,政府的美意不錯,企業也會支持,不過,落實到執行面上,不容易找到勝任的身心殘障人士,且在講究效率下,企業聘用的身心殘障人士總會不足額,而在不足額下,又要企業繳交罰款,勢必加重負擔,影響不可謂不大。

明基電通指出,不反對照顧身心殘障人士,但是最重要的是身心殘障人士要有謀生能力,也就是,給身心障礙人士麵包,不如教他們謀生技能。

明基資深協理童文池指出,明基雖然在僱用身心殘障員工方面不足額,但是長久以來一直與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伊甸每日都會派人到公司負責幫同事按摩,只是按摩師傅不能列入公司僱用身心殘障人士名額。

不願具名的金控公司高層主管說,因所需人才都須具專業證照或相關工作經驗,最近兩、三年來,很難招到合格的身障者。政策不應是一廂情願。像「自由貿易港區」訂了原住民最低僱用比例,卻沒考慮分佈有地域性,結果在幾個成熟的自貿區附近,根本沒有足夠的原住民可供僱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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