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沒緣分 夫寄裸照 妻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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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一名洪姓中學老師不滿妻子新婚未滿2個月就回娘家,將電子郵件附加兩人親密裸體、但自己臉部打上馬賽克的影像照片,寄至陳女公司電子信箱,讓妻子十分難堪,訴請離婚,最高法院昨天判決洪妻勝訴確定。

此外,洪妻不僅取得兒子監護權,洪某還需按月給付兒子1萬2000元扶養費,以及賠償洪妻精神慰撫金50萬元。這名所作所為未能為人師表的老師,為一時衝動付出極大的代價。

被告洪某於92年9月16日與妻子結婚,但不到2個月,兩人感情不睦,洪妻離家出走,返回娘家居住,同年12月間,洪妻遷出戶口,後來在娘家生子。

洪某為挽回婚姻,卻於93年1月上旬,寄出「警告逃妻」信函給洪妻任職公司的負責人,以及洪妻的3名同學,指稱洪妻受岳母唆使離家出走,棄丈夫、家庭不顧,更附有妻子照片等相關資料。

同年2年13日,在學校也教授電腦課程的洪某變本加厲,將個人撫摸妻子胸部、妻子手握自己私密部位的閨房親熱裸照影像,在自己臉部加上馬賽克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洪妻的公司公共信箱,讓洪妻難堪不已。

洪妻憤而提出刑、民事訴訟;刑事部分,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今年8月間,依誹謗、妨害風化罪,判處洪某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離婚訴訟部分,承審法院指出,兩人婚姻一開始雖是洪妻未能適應新婚,未與洪某好好溝通而出現破綻,但後來洪某也未能體諒,反破壞妻子名譽,甚至懷疑兒子不是自己的,認為洪某應負較重責任,判決洪妻勝訴確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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