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A並非賺錢或募款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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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訊】大紀元華府日報記者李實真編譯/由於小學的PTA(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 家長教師協會)每年固定舉辦各式各樣的募款活動,人們可能很容易聯想到PTA的主要功能就是為學校籌募經費。

據2005年2月24日The Connection報導,每個學年一開始不久,學童們被要求去販賣包裝紙、糖果,或一些其它的東西,以獲得一些需要的錢,在某小學中,有一些獎勵:像學校公佈欄上的生日公告,或是與校長一起吃午餐等等,只提供給在募款拍賣會(The silent auction)上出價最高家長的小孩。

然而,為學校籌募經費並非PTA成立的主要任務,相反地,「費郡PTA委員會(the Fairfax County Council of PTAs)」和「費郡地區PTA(the Fairfax District PTA)」,在2003年1月20日致費郡公校校長的信函中指出了甚麼事是PTA應該做和不應該做的。

該信中表示:「PTA不是一個賺錢或募款的組織」,此信的作者特別把「不(NOT)」字用英文大寫,然後說:「PTA的宗旨是促進學童福利,並且主要是應該透過具教育性的方法來實行」。

這封由當時費郡地區PTA董事琳‧特爾哈爾(Lynn Terhar)和費郡PTA委員會主席黛安‧博蒂(Diane Brody)共同簽署的信函,其中有一段以「維州PTA/PTSA對募款的立場」為題的內容,也包含了更詳盡的指示如下:
*對學校提供物質上的幫助不是PTA的功能。
*募款必須是有明確的、事先決定的與預算的目的。
*利用學童來做募款活動應該避免。

住在Pleasant Valley的特爾哈爾現在是郡PTA委員會主席,也是州PTA管理者委員會(State PTA Board of Managers)的成員之一。關於PTA不是募款組織的聲明,她表示:「那是絕對真實的,國家和維州的PTA在我們所有的訓練中都如此強調」。此外,她說其它與募款有關的一些指示也是一樣,都屬於全國PTA的政策,迄今仍然適用。

該信中也表示,PTA的任務是「代表學校和社區的學童與青少年,在政府機構和其它組織做出影響他們的決策之前,表示支持或為他們發言」,特爾哈爾說:「那是國家PTA和它所有附屬組織所公佈的官方任務」。

信中接著鼓勵PTA的成員要「運用他們的時間、精力和資源去遊說聯邦、州和地方政府,通過有意義的立法來支持公共教育,並提供完整的經費」,特爾哈爾表示這段聲明仍然是當今的政策。(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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