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關注歐陽懿先生和一切中國政治犯的人權

王怡 廖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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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訊】歐陽懿先生是我們的朋友,一介書生,性情溫順斯文。主張自由憲政的社會漸進之道。卻和其他無數因言獲罪的人一樣,因為批評政府而被四川當局扣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入獄兩年。

今年初,歐陽懿“刑滿釋放”。我們本想為他接風,但警方卻部分剝奪了他的行動自由。于出獄當日,直接從成都武力押送他回老家四川省遂寧市。恢復人身自由,本該從走出監獄的那一刻開始。但歐陽懿先生卻被強行押回老家,並被告知不得外出。

今年3月。歐陽懿先生來到成都,和我們見面。隨即前往外省訪友和尋找謀生機會。然而4月6日,他卻在被杭州再次被警方拘留。理由是“四川警方發現他不在四川,正在四處尋找歐陽懿”。歐陽懿旋即被拘押回四川。他的手機等通訊方式也隨即中斷。4月8日,四川警方以“剝奪政治權利期間從事非法活動”為名,在遂寧市將他正式拘留。

我們對這一事件感到悲哀和憤怒,為我們在國家眼裏如此廉價、如此輕如鴻毛的人身自由感到悲哀,為警方權力的無限膨脹,為近年來大陸警方處理政治案件、政治敏感人物的“黑社會化手段”感到憤怒。也為我們身在大陸、尤其是身在四川而感到悲哀和憤怒。

因為四川警方沒有任何法律上能夠成立的理由,去拘留歐陽懿先生。去粗暴剝奪他的人身權利、行動自由、通訊自由及勞動的權利。第一,“剝奪政治權利”是專制社會特別設立的一種附加刑,意味著選舉權、被選舉權以及出版、遊行等政治權利的中斷。今天的世界上,幾乎只有中國還保留著這種極權主義的刑罰。但即便如此,“剝奪政治權利”也決不包括對人身自由、對就業機會等基本人權的剝奪。一個前政治犯外出訪友、找尋工作,竟然成了“非法活動”。四川警方固然行動粗暴、邏輯荒誕,而他們提防一個前政治犯的神經卻又如此脆弱。第二,大陸的刑法也並未就違背“剝奪政治權利”的行為設立罪名。同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也沒有將“剝奪政治權利期間行使政治權利”列為行政違法行為,即使歐陽懿先生違背“剝奪政治權利”的規定,他也不涉及任何罪名,因此無論對他進行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都是錯誤的。

警方在沒有甚至明知沒有法律依據的情形下,仍然剝奪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其他人權,我們只能把這樣的行為稱之為綁架。

我們注意到,在中國有一個越來越嚴重的傾向,就是政府開始公然用黑社會的手法對付異議人士。上個世紀90年代早期以來,政府主要用粗糙和野蠻的審判來對付政治犯,而最近幾年,一面隨著非政治領域的法治技術的發展,一面隨著國際人權壓力和海內外輿論的升溫。大陸的警方在一些認為不宜於、不容易施加審判的場合,便開始頻頻使用黑社會手段,如威脅、恐嚇、毆打、關押、收買、綁架、跟蹤、軟禁、騷擾電話、流氓肇事等等。在最高當局也開始強調不要“授人以柄、人為炒作”(胡錦濤2004年四中全會講話)的情況下。為免承擔政治責任,最近一年來,各級警方和國安當局的這種傾向就更加突出,達到登峰造極。

如每年的“六四”期間,公然綁架政治敏感人士到賓館、外地,或直接堵在其家中加以軟禁。今年趙紫陽去世後,這一趨勢越演越烈,在北京就至少有一百人以上受到警方的綁架和軟禁。這一做法甚至開始使用在了今年的“兩會”期間。如今年初民間維權人士李健在北京的大街上被便衣公然綁架,押送回家。維權人士、2003年北京人大換屆的獨立候選人杜兆勇先生,數次被警方綁架、毆打致傷,並揚言要送他進焚屍爐,要讓他全家死無全屍。去年底“三君子事件”之一的余傑先生被傳喚時也被北京警方公然威脅,要讓他“人間蒸發”。再如青年學者陳永苗在今年趙紫陽喪期和“兩會”期間,兩次被北京國保大隊強行軟禁。以至陳先生在清明節之前,被迫逃離北京去往外地避禍。

這種種黑社會手段甚至還會牽涉家人。如成都的“野草文學社”主編陳墨先生,在去年被國安抄家後,他的妻子隨即被以涉嫌經濟犯罪被逮捕,至今在審查起訴期間已被超期羈押多時。呼籲書簽名人之一、成都的廖亦武先生,從94年出獄後在警方的干擾下,就從未獲得過正常的工作機會。他的岳父在辦理護照時,被當地警方明確告知,“你女兒什麼時候和廖亦武離婚,就什麼時候給你辦”。簽名者之一、成都的王怡先生,在2004年反復受到電話騷擾,收到5封以上的匿名恐嚇信,對其本人及家人進行威脅。

越來越多的人,不但承受著傳統的牢獄之災的風險,而且承受著越發惡劣的“黑社會式”的政治壓力。警方用非法治、非程式的方式使用這些手法,從而使這些行為根本不可能在法律的名義下獲得表述和抗議的機會。而更多的因各種政治罪名獲罪的前政治犯們,那些因為缺乏知名度和國際社會關注的前政治犯,則更頻繁的受到警方肆無忌憚的騷擾、威脅和隨意的抓捕。他們落入社會的底層,成為“政治賤民”。連基本人權、基本的就業謀生都無法保障。

我們注意到,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尤其在四川警方的眼裏,一個前政治犯,就永遠是半個囚徒。在其他省份,一些同樣具有“六四”背景的學者可能已經成為博導、法學院院長。但如成都的著名學者肖雪慧女士,自92年當庭釋放後,至今仍然不能在學校授課。“政治犯”不是一個可尊敬的、而是一個可怕的頭銜,是永不得翻身的政治賤民。在專制者眼裏,根本就沒有“釋放”一說。因為他們的邏輯是強姦了第一次就可以隨時再強姦。而社會對前政治犯的避而遠之,人們內心對政治的怯弱和恐懼,更加劇了這種警方對待前政治犯的肆無忌憚。套用一句名言,在中國做人難,做關心政治的人更難,做一個因為關心政治而坐過牢的人,就難上加難,難於上青天。

因此在他們的內心和我們的內心,也就絕無“和諧社會”可言。有的只是可恥的國家暴力,和可恥的大多數人的沉默。在這些國家的罪行面前,所謂“和諧”不過一根會思想的蘆葦,卻被踩爛在強姦者與被強姦者之間。

因此我們不為日本人憤怒,不為陳水扁憤怒。在今天,我們只為歐陽懿先生憤怒。我們只為中國這個國家、為四川這個省份、為我們自己慘澹的人權狀況感到憤怒和悲哀。

我們善意的提醒地方和最高當局,不要再愚蠢地製造這樣的憤怒和悲哀。在政治恐懼下沒有和諧。特務統治和黑社會的手段不能救國,更不能救黨。想要和諧,先把歐陽懿放了,先把楊建利放了,先把趙岩放了,先把蔣彥永放了。用新聞自由去代替特務,用基本人權去代替“三個代表”。想要和諧,就要敢於和解,就要忍受對抗。

我們也善意的呼籲中國的公眾,關注歐陽懿先生和一切中國政治犯的人權,就是關注我們自己的人權。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就是真正的愛國。如果不能表達對同胞的同情,就表達對專制者的藐視。如果不能用嘴,就用一個眼神。

我們和你們一樣,這輩子最大的夢想就是做最尊貴的人,不做最卑微的人。

然而,只要有我們的同胞還有一個因言獲罪待在牢裏。我們就是最卑微的。

因此我們向社會發出最強烈的呼籲,最饑餓的呼籲。

我們也要向每一位員警和便衣理直氣壯的發出正義的威脅:任何超出法律許可的行為都是不可諒解的。逮捕是可以辯護的,毆打是不可辯護的。拘留是可以辯護的,綁架是不可辯護的。審訊是可以辯護的,恐嚇和逼供是不可辯護的。未來的中國社會,包括今天的每一位沉默者,以及你們自己的同事、父母、妻子和子女,終會有天良復蘇的一天。那一天,他們將永不會原諒你們因為恐懼、脅從和貪婪更高的權力,而對這個國家犯下的罪行。

我們自己的國家。

王怡 廖亦武

2005-4-11

──轉載自《觀察》網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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