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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舊交替 勞工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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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丁勻婷╱專題報導

「我年資10年,應該選勞退新制還是勞基法舊制呢?」「新舊制哪個好呢?」不論選擇勞退新舊制,勞工在乎的就是既有年資獲得保障,即使拿不到退休金,資遣費也不能縮水,只是,沒幾個勞工能預言自己是否能如期領到勞基法舊制退休金,也難以估算整體大環境的發展。

舊制領得多,最怕領不到

勞工團體曾打趣說,曾有雇主積欠員工資遣費及退休金,員工苦苦哀求雇主發給,但雇主只能無奈表示「不是我不想發退休金,是企業走下坡,產業不再榮景,大環境讓我發不出來」,頓時員工不知如何怪雇主,只好怪自己選錯工作入錯行,換言之,勞資雙方都無法保證明星產業永遠長紅,誰又能拼湊出各行業的職場變化版圖,找到最好的位置?

隨著勞退新制將在7月1日上路,對在職勞工而言,當人事單位發下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格,要求在6月底前繳回時,不少勞工在新制、舊制之間擺盪不安,難以選擇,其主因莫過於擔心選擇其中之一,可能會失去些什麼,心情難免一陣浮動。

勞委會也說,勞工若選擇新制後,不可改回舊制,而且在新制實施後,轉換工作的勞工或是剛進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一律適用新制,沒有選擇新舊制的問題。

新舊制到底怎麼選?勞委會表示,不可否認,舊制退休金請領金額較高,在國營或大型企業任職,並於同一單位工作年資尚未滿30年者、即將符合勞基法自請退休要件且公司營運穩定、有把握領到舊制退休金者等勞工可選擇舊制,若未在上述情況的勞工選擇新制較有保障,否則重蹈許多勞工的舊路,舊制退休金看得到領不到,不是屆臨退休遭資遣,就是得費時與雇主打訴訟,打折扣領回退休金,甚至一毛也領不到。

暫不選擇者,仍適用舊制

然而,同樣年資10年,選擇可能不同,今年50歲的甲員工再過5年就達到舊制退休金請領條件,也就是年資滿15年且年齡55歲;但年資也有10年的乙員工今年40歲,再過5年仍不符合請領條件,他還得在同一事業單位繼續工作15年,才能以工作年資25年自請退休,因此,甲員工與乙員工分別得觀察該事業單位未來5年、15年的發展情況再做決定,以免有心與企業共存共榮,卻發生遭提前資遣或企業關廠歇業的無奈解僱局面。

如果你還是不知道該怎麼選勞退新舊制,勞委會表示,在勞退新制7月1日實施前仍未做選擇者,原已適用舊制者繼續適用舊制退休金規定,不過,為了確認雇主已盡到徵詢責任,雇主應請勞工填寫及交回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不知如何選擇的勞工則可勾選「暫不選擇」。

勞委會說,所謂「暫不選擇」形同舊制,選擇舊制及暫不選擇者在勞退新制實施5年內仍可選擇新制,但暫不選擇期間不能列為新制提撥期,無法要求雇主補提,比如勞工在97年1月改選新制,新制提撥期自選擇日起算,94年7月至97年1月之間的年資則選擇保留,不能納為新制,若選擇舊制或暫不選擇者欲在新制實施5年之後轉新制,只有轉換工作到他家適用勞基法之公司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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