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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信總局公布查詢通聯記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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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台灣交通部電信總局今天正式公布「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作業辦法」,台灣民眾可以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通聯記錄,不過,僅限收到的電話號碼。並根據查詢資料的多寡付費。查詢一個門號,一天內受話記錄的費用,行動電話為新台幣120元,市內電話500元。

以往只有司法單位才能調閱的通聯記錄,現在民眾也有權知道了!經過與業者多次協商,電信總局上午正式公布了「電信事業用戶查詢通信紀錄作業辦法」,民眾可以申請從6月26號起,自己擁有的電話受話記錄。

電信總局表示:開放民眾追查來話記錄,對於以往故意隱藏發話號碼的騷擾或詐騙電話,應該可以產生高度的遏阻效用。

交通部電信總局表示:查詢通信紀錄的內容,以接通的電話為限,至於沒有接通的電話,因為系統沒有留下紀錄,所以無法提供;其次,不論查詢的結果有沒有通信紀錄,都必須付費;為了避免有人冒名查詢他人的通信紀錄,原則本人親自以書面方式,向電信業者提出申請。

至於現有通信紀錄的保存期限,市內電話為3個月,國際、國內長途及行動電話為6個月;換言之,超過保存期限的通話記錄查不到。

費用的部分,每查一天,市內電話收費上限為500元,行動電話為120元,不過電信總局也要求業者,查詢第二天起的查詢費用,必須更便宜,半年後,電信總局將會重新檢討費率,視實際需要調整。

立法院今年1月7號三讀通過電信法修正案,增訂第2條第8款及第7條第3項,授予用戶向電信業者查詢本人通信紀錄權利,取得開放查詢的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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