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6日訊】人命關天,一旦鳴放起來,「鎮反」、「肅反」等死人的事就首先被提了出來。
中央人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原國民黨政府廣西省主席黃紹□(音弘),在中共中央統戰部召集的鳴放座談會上發言:「我去各地視察時親眼見到的事,鎮反、肅反運動中,處決冤枉,慘不忍睹。但死者已矣,不能復生,該他命短,不去談它。然未處決還在押者,尚有五百一十二件冤案。其中舉出幾件冤案的情況為代表,和黨的方面談一談。」他舉的例子有上海一個醫學院的女學生批評蘇聯醫學不及德國、日本,認為不應將蘇聯醫學拿來誤人子弟,於是被指為「反蘇」、「反革命」,遭逮捕關押一案;有上海原滬江大學校長因早年代表國民黨政府赴德與希特勒政府簽訂秘密貿易協定,被指為反革命,關押六年不審不判一案。舉了幾個例子後,黃氏又總結道:「我認為這樣的肅反,儘是冤獄……文明國家,有冤獄的賠償規定,社會主義國家冤獄就冤死了結。……要人民如何信仰?國
家社會如何安定?」(注1:當代出版社刊行《鳴放革命實錄史》第八至九頁。)
另一位國民黨老黨員、廣東省政府參事室副主任羅藝群則如此鳴放:「共產黨所領導的一切,別的省份我不知道,就廣東省來說,肅反政策、農業政策,搞得太糟,七年以來的鎮反、肅反冤殺了許多好人。」(注2:同注1,第九十九頁。)
瀋陽師範學院兩位青年幹部張百生、黃振旅聯名在《瀋陽日報》上發表文章,認為「鎮反和肅反都是企圖用暴力維護革命果實。這同我國著名的『愛民如子』、『以德立國』、『以法治國』的傳統思想是背道而馳的。」
民盟湖南省負人杜邁之認為「肅反是全國性的錯誤」,是「專政專到人民頭上來了」,主張成立「肅反善後委員會」。民盟湖北主任委員、中南財經學院院長馬哲民則斥責中共搞的肅反,「把發牢騷的,就認為是反黨,反黨就是反革命。這是一種殺人邏輯。」
對外貿易部行情研究所歐美研究室主任嚴文傑則鳴道:「親身經歷過三反、五反、肅反這些運動的人,想起來就感到心驚肉縮,毛骨悚然。」「真是人人自危,社會大恐怖。」「不管甚麼人,只要領導手指一下,就可以鬥的。」「鬥的場面,比坐牢難受多了。」「我覺得,反會把一些本不一定反革命的人逼著去反革命。」「不管成績怎樣,這種運動不能再搞了!」「要求政府規定:除非檢察院同意,並由法院接受和主持外,一般機關、團體不得開鬥爭會。」(注3: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人民日報》。)
復旦大學法律系教授楊兆龍的口氣比較和緩,但問題卻提得十分尖銳:「希望檢查一下歷次運動的合法性,尤其是肅反運動。」對於中共將法律定義為「階級鎮壓的工具」,他表示異議:「中國今天鎮壓對像只有百分之幾,百分之九十幾的人民要不要法律?」(注4:《提高警惕,粉碎右派陰謀》第八十六至八十七頁。)
清華大學學生組織的「庶民社」,在其油印的《庶民》中鳴放道:「發動群眾搞肅反是沒人權,沒憲法,沒常倫。」提議對肅反中積極參與的人「追查責任,以法律制栽」。
中央民族學院副院長費孝通教授六月六日在民盟的學者會議上說:「學生控訴在肅反中被清鬥,有人聽了流淚……想不到在解放以後還有這種事,簡直是太黑暗了。……我對學生所揭發的這些事實是同情的。」(注5:成文出版社《中國往何處去》第五十二頁。)
在中共北京市委召開的非常局長座談會上,司法局副局長、原政法學院教授樓邦彥說:「肅反運動中被整的都是知識份子,而且都整錯了。」
中央美術學院院長江豐說:「肅反運動有甚麼成績?」「文藝界又肅出了甚麼特務?」「許多人都說肅反成績是主要的,在群眾運動中有偏差是不可避免的。這種理論非常可怕。」(注6:《新華半月刊》一九五七年第十七號第一九一頁。)
劇作家吳祖光在文化界的一次整風座談會上發言道:「肅反這種鬥爭形式,即使在專制時代,也是罪惡的。」「建議文聯出一個小冊子,把文藝界內受冤枉者的名單,通知大家。」
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朱啟賢說:「對肅反重新估價的問題,關係到將來的歷史如何寫法。應該說肅反錯誤所造成的罪惡是嚴重的。因為鬥了多少人,多少人被當作反革命鬥了,結果都不是反革命。拿人命做試驗,這叫甚麼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呢?造成的罪惡是人與人之間冷酷無情。」(注7: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人民日報》。)「《阿房宮賦》中有『使天下人敢怒而不敢言』的話,可是現在卻變成了『不敢言不敢怒』了。」(注8:見《首都高等學校反右派鬥爭的巨大勝利》第三二八頁。)
山東工學院的民盟、九三學社成員(均為教授)召集了六次「平反座談會」、「肅反座談會」,請肅反時被鬥的人訴苦。他們抨擊該學院的肅反運動是「亂點鴛鴦譜」,學院領導肅反的人「無理、無知、無情、無能,個別的無恥。」(注9: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日《人民日報》。)
河南農學院女學生薑卓廉是院學生會副主席,她認為「農學院的肅反是違法亂紀」,並主持學生會通過決議,成立獨立的、不受黨委管轄的「肅反調查小組」,還召開了「控訴大會」。
天津市天主教人士聶國屏說,過去的運動「傷害了許多虔誠教徒的感情和自尊心」。他主張「過去判十年、二十年徒刑的,今天都應該宣判無罪了。」
雲南大學中文系教授葉德鈞肅反時被逼自殺身亡。鳴放時,該校經濟系教授、九三學社昆明分社負責人秦瓚對《雲南日報》記者說:「拿肅反來說,最初,說雲大一定有反革命:到系裡,就成了系裡一定有反革命:到小組,就成了一個小組裡有反革命……但誰也不敢說『不見得』……那怎麼辦呢?就只好捕風捉影了,本來是打『老虎』,結果是把狼、狗、貓都打了。十分之三、四的人都背上了包袱。」
山東省文聯藝術部部長、畫家任遷喬說:「哪個單位打不出『老虎』,(領導)就要摘烏紗帽。肅反都要湊百分之五的數字,這就得從瘸子裡面選將軍。這些都是與中央的政策有關係。」(注10: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一日《人民日報》。)
又如山東大學物理系教授束星北在中共山東省委召開會議上發言:「肅反時毛主席說了一句『反革命份子可能只有百分之幾』,一句估計猜度的話,但是後來竟成為肅反的指標。……我們看,靠『人治』是多危險。」(注11: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青島日報》。)
肅反時湊百分比、按預定的數字捉人,非僅山東省一處,全國都是這麼幹的。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顧執中在一個高等教育座談會上將數字列了出來:「以第一次肅反為例,共產黨不從細密調查工作出發,而是事先擬定必須打擊的一張數字單,規定北京需要逮捕反革命份子五百名(似應為五千--引者),上海七千名,武漢五千名,廣州六千名,其他省也相等如此上下數字。……結果就使無數的人民受了害。」由於對受不了折磨而自殺的人當局一律冠以「畏罪自殺」的罪名,顧還指出:「對並非畏罪,而是畏鬥、畏逼者,必須清查,予以名譽的恢復,並須照顧其家屬。」(注12:同注1,第十七頁。)
提到「畏罪自殺」,實在不能忘記一個人。
「新中國」成立之初,率領船隊由香港開赴大陸的四川民生輪船公司總經理盧作孚,曾被毛澤東稱為中國近代工業發展史上不可忘記的四個人之一。(注13:見《現代作家》一九八四年第十一期第十五頁:「報載:五十年代中期,毛主席對黃炎培等人的一次談話中指出,中國工業發展,有四個人不能忘記。講重工業,不能忘記張之洞;講輕工業,不能忘記張謇;講化學工業,不能忘記范旭東;講交通運輸,不能忘記盧作孚。)盧本人在新中國確也受過優待,在毛舉行的招待會上,他曾兩次得到坐在毛身旁的禮遇,周恩來也曾端著酒杯到他座前來敬酒。然而,僅僅一年以後就搞起了運動,他在四川成了「不法資本家」。在無情鬥爭之後,他自殺了(但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人民日報》海外版說他「一九五二年在重慶病逝」)。隨後,四川當局在報紙上公佈了他的「罪行」。
盧作孚本為中國一代愛國知識份子的楷模。一九二五年,這個出身貧苦的青年知識份子為了「實業救國」,集資合股,訂造了一條名為「民生」的小船,利用四川合川縣一所小廟的殿堂開始了他的事業。事業發展後,他當過國民黨政府的交通部次長。一九四九年時,他的公司已擁有上百條船,航線遠達東南亞,他本人卻房無一間(他住在公司職工宿舍裡),地無一壟,銀行裡甚至沒有一文存款。他真是赤條條地離開了人間。
盧的遭遇實為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的寫照。一九五二年初開始的以工商界人士為目標的「五反」運動(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用不受法律約束的群眾運動的方式清查資本家的違法行為,正是以「不法」攻「不法」。對於偷稅漏稅,不是坐下查賬,以數字為依據,而是先把人扣起來,用餓飯、疲勞審訊的辦法讓人交待。那些被鬥的,要是熬不住日夜追逼,便只好用死來解脫了。
盧氏是服毒死的,大多數死者卻是採取更簡單的法子--跳樓。當時主持全國「五反」運動的中央節約委員會主任薄一波在一九八八年回憶此事道:「『五反』開始後,在上海引起了很大的震動,不時傳來了資本家跳樓自殺的消息。為此,毛澤東同志派我到上海去。我跟陳毅同志說,發生跳樓事件不好……」(注14:一九八八年六月三十《日人民日報》。)
(後來,上海市長陳毅對人說,上海的「降落傘部隊」有一千三百多個,他感到很不安,若早點作宣傳,本來會縮小到一千名之內的。具體數字目前無法核實。)
資本家死了就死了,那是無人去為他們平反的,只是由於盧作孚當年太有名,對中國工商業的貢獻太大,從重慶到上海長江一線,上了年紀的人幾乎無一不知當年有過「民生公司」。當局在三十多年後還肯承認當時公佈的盧的「罪行」不實,並費心為他平反,表示要紀念他對中國近代工業所作的不可磨滅的貢獻,而其他「畏罪自殺」者--包括千名以上在上海跳樓的所謂「不法資本家」--則永遠在中國的歷史中無聲無息地消失了。
嚴格來說,盧氏之死可能是通訊不夠發達,上下來不及通氣,以至陰差陽錯造成的。不管毛澤東如何想消滅資產階級,他總該還感念盧率船隊來歸的功勞,盧氏本人不可能是他要直接打擊的對象。只是運動一下子搞得太猛,盧氏生性太烈,行動太快,毛澤東、周恩來還沒想到將他的個案另行處理,他已經以死抗爭了。他的死與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初起時名作家老捨的死相類似,只要向毛、周求救,或者忍幾天等毛、周伸來援手,都能免於滅頂。可是他們都撰擇了死。不過,盧氏即使不死,日子也不會好過。譬如他的公司的經濟研究室主任就被送到新疆去「勞動改造」,直到三十年之後才宣佈平反,說是搞錯了。
上述鳴放者,本人並不是肅反的受害者。他們只是替別人申訴,鳴不平,有的鳴放者甚至是肅反中的積極份子。譬如上海同濟大學助教汪長風是該校青年團委組織部長、上海市人民代表,肅反時曾搜查過學生的日記告信件,使部份被鬥者精神失常,有的甚至自殺身死。現在他在全校近千人的教師大會上說:「如今我覺吾了,我願意向被鬥的人道歉,向死去的懺侮……」(注15:見香港自聯出版社《鳴放回憶》一書中《我戴著帽子寫回憶》。)他還說:「我認為肅反是對人類道德的進攻,對人類心靈的摧殘。肅反問題現在黨委採取個別道歉,我是不同意的……肅反是方針政策的錯誤,不單是方式方法的錯誤。……」(注16: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人民日報》。)
民盟副主席、森林工業部部長羅隆基在中共中央統戰部主持召開的座談會上的發言也以肅反為主題:「黨領導這一次的人民革命的勝利,是人民赤誠擁護而勝利的。人民不擁護的話,大家不站共產黨一邊去合作,共產黨得不到勝利。」「但是人民有個不解的問題,每次政協、人大開會時,司法、公安兩部門的首長都要光榮地報告肅反成績,宣佈『有反必肅』的長期政策……這個政策的需要,連我都有些不太明白。我們覺得已解放了八年……尚須長期地繼續肅反,那就證明……至少這次革命過程中出了毛病,有了偏差。」
他的發言心平氣和,毫不激烈,他主張成立一個委員會,為歷次運動中受了冤屈的人平反。「同時,勞改中的大知識份子,應該釋放:其他勞改的知識份子,從事體力勞動者,應該改為從事腦力勞動。」
羅並沒將那委員會命名為「平反委員會」,倒是湖南省有人提議成立「肅反善後委員會」,專事平反工作。
民革中央委員周穎倒不將肅反的問題全算在中共身上。她說:「在肅反運動中,我們民主黨派不聞不問,不提意見,民革的成員被鬥爭,自己的組織袖手旁觀。」因此民革也有一份責任,也應該改變作風。(注17:一九五七年六月六日《人民日報》。)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九三學社成員顧執中也有類似意見:「共產黨把國家事情搞得這樣糟糕,民主黨派也要負責任,因為民主黨派過去都是捧共產黨。」
鳴放只是鳴放而已,那些肅反的受害者,死的不說,活著的也沒有因此得益。出席鳴放會的共產黨幹部只是在聽意見,而不是聽指示,當然不會說了就去處理冤案,開獄門放人,向當事者賠禮道歉。在鳴放期間,立竿見影、一鳴而收效的恐怕只有文學講習所所長丁玲和《文藝報》副主編陳企霞的「反黨集團」案。肅反時二人無端被肅,只因名氣較大沒有下獄。此刻鳴放,二人將兩年來受的氣大大地出了一通。主持全國文藝界工作的中宣部副部長周揚竟立即承認肅反有偏差,並向二人表示了歉意。就全國範圍來說,這實在是個異數。二人嘗到了鳴放的甜頭,著實高興了一陣。但個把月後,風向突轉,他們也就首當其衝地成了文藝界的「大右派」。
關於肅反,人們的鳴放(譬如黃紹□的發言)與前述毛澤東的「一個不殺,大約百分之一勞改,其餘的人都在原單位工作)的說法大相逕庭。毛澤東和黃紹□,一為中央人民政府軍委會主席,一為副主席。毛講話在先,黃鳴放在後;毛說「一個不殺」,黃說「處決冤枉,慘不忍睹」,而且是「親眼見到」,可謂存心要與主席搗亂。因此,一個多月後全國報刊一齊咒罵這位黃右派,使他成了婦孺皆知的大名人,也就不足為奇了。
「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也是鳴放中的一大話題。羅隆基顧忌中共的面子,只在民盟內部說胡風肯定是搞錯了,卻沒在會上將這問題挑出。上海文化出版社編輯室副主任許君遠卻公開鳴道:「胡風有才華」,「為甚麼不把胡風放出來讓他開開花?」河南省文聯創作部負責人、共產黨員欒星認為胡風集團案是「一個大的文字獄」。他說:「當今無產階級專政、馬克思主義的思想統治,比清朝的『文字獄』還要凶,還要厲害。」(注18: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
對外貿易部法律室顧問董士濂亦為胡風辯護,說胡風不是反革命。他指因揭發胡風被中共寬大、不予逮捕的舒蕪是「賣友求榮」,並說因在批胡風的大會上為胡辯護而獲罪的呂熒「顯示了中國人的骨氣」。他還指斥刊登胡風「罪行材料」的《人民日報》「犯了誹謗罪」。(注19:一九五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人民日報》。)
北京大學物理系學生劉奇弟本人在肅反中曾被關押,與胡風在同一所監獄呆過。他在校園裡張貼了一副對聯:「鐵窗禁忠良,天昏地也暗」,橫批是「為胡風伸冤」。中國人民大學刑法教研室教師的說法則婉轉得多:「如果胡風是反革命,為甚麼至今還不審判?還不敢見人?」
對胡風案講得最宜截了當的恐怕要算人民大學的女學生林希翎,她的鳴放一語破的:「胡風的意見書基本上是正確的……毛主席的話又不是金科玉律,為甚麼不能反對呢?」「兩年還不公佈胡風案件的下文,我看共產黨很為難,沒法下台,知道錯了又不肯認錯……」
對於中共不依法行事,人們不滿已久。鳴放期間以顧執中教授的意見最為尖銳:「憲法自一九五四年通過以後,有的被徹底破壞了,有的有名無實。」「第八十九條規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經法院決定或檢察院批准不受逮捕,而肅反時的行動證明這一條文全被破壞了。第八十七條規定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事實都沒有得到保證。」「集會結社的自由更少,許多人民團體幾乎都是官方包辦。可不可以再有新的民主黨派?憲法沒說不行,但事實卻沒有人敢大膽的做。」「大家都把憲法當做一張紙,通過後也就算了……現在從劉委員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委員長劉少奇--引者)到一般公民誰也不提保護憲法了。這樣下去,把憲法當成了手紙,亂關人、亂捕人、拆(私人)信等等,都可以為所欲為,將來何堪設想?」(注20: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人民日報》。)
過去八年中,司法部門執行黨的指示,在一波又一波的運動中捕人、殺人,冤枉了許多無辜。但司法人員並非都是鐵石心腸、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他們心裡也有氣。
最高人民法院顧問俞鍾駱在中共召開的整風座談會上坦率地表明了他的不滿。他認為「現在的政府不保護公民權利的狀況,還不如封建王朝和蔣介石」。他批評審判時「罪與非罪界線劃不清」,並認為原因是「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和「審判人員判案可以隨心所欲」。(注21: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人民日報》)
北京是首都,可是北京的司法幹部似乎意見最多。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斐然說:「市委不懂法律,還阻礙法制建設。」
北京中級法院院長賀戰軍則說:「案子送給他們(指市委書記)批,我看行市也不一樣,犯人有走運的,也有倒霉的。」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樓邦彥提出他的意見:「單憑市委的指示辦案是違法的,破壞了法院進行審判的獨立地位。」王斐然的意見同樓一樣:「現在審判獨立不起來,主要原因是黨委干涉。」
這些幹部所以主張按法制辦事,反對黨委干涉,可能與其經歷有關。譬如樓邦彥早年自清華大畢業後即赴美國,一九三九年留學歸,回母校任教。一九四九年共產黨掌權後,他欣然接受中共的委任,是因為以為中共會按法辦事,會尊重法院的獨立地位;但幾年下來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自然有話要「放」了。
由於這幾位高級幹部帶頭,北京司法界的鳴放十分尖銳:「黨委過問具體案件就是違法。」司法部門黨的幹部「很多根本不懂法律,真是禍國殃民。」「當委審批案件是做成錯案的原因。」
作為司法人員,他們的意見幾乎都是圍繞法制而發的:「主要法律沒有公佈,造成審判人員無法可依。」「所有刑事案件都沒有法律。」「以政策代替法律。」「現在只有人治,沒有法治。」
「在這個社會裡,無法可依,有法也不依,誰有權,誰的決定算數。」「審判員憑空氣辦事,中央說寬就寬了,說嚴就嚴得要命,憑風辦事。」「重判的時候有重判的理由,輕判的時候有輕判的理由……這『辯證法』反正甚麼
時候都對!」
「群眾運動破壞法制。」「遇到運動就要找典型,就要判罪……」(注22:此處數段引文均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編《北京市司法界右派份子是怎樣進行反黨活動的》)
中共本將司法部門視為「專政機關」,抓、殺反革命都要靠此機關,現在竟然連這些參與「鎮反」、「肅反」的執法人員都「鳴放」起來,而且矛頭指向黨和黨的幹部,可見中國人已經到了非鳴不可的時候了。
可是,在不久即展開的反右運動中,上述對肅反表示了不同程度不滿的人無一例外地成了「右派份子」,儘管他們只不過說了幾句實話而已。
共產黨裡並非人人都是以說謊為生的。中共中央委員、公安部部長羅瑞卿一九五九年就在公安部的一次全體幹部大會上說過這樣的話:「在右派進攻的時候,肅反是他們攻擊的主要方面……他們講的一些事情,……有一些就是事實。」(注23:一九五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羅瑞卿在公安部全體幹部大會上的發言。)
由於時值毛澤東發動的另一波運動「反右傾機會主義份子運動」的高潮,羅瑞卿的講話不那麼爽快,而在「反右鬥爭」之前,他講的便直率得多:
「我們(肅反)的缺點錯誤是很多的,我們決不隱諱。」「鬥了、捕了、搜了一些好人,有些好人自殺了。」「有說,『鎮反、肅反不知冤枉了多少好人』,這種說法……是有一些根據的……有冤枉,可以平反……」(注24: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羅瑞卿「在各省、市、自治區黨委xxxxx會議上的總結發言」。)
「我想黃紹□……等人所列舉不人道的事例,事實上是遠遠不能代表我們現在真實存在著的嚴重事實的。」(注25: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三日,羅瑞卿「在全國省、市檢察長、法院院長、公安廳局長聯席會議上的講話」。)「我們有少數勞改隊的一些幹部對待犯人比奴隸主對奴隸還要殘忍……不僅是違法,簡直是慘無人道。」(注26:同注25)
「我們的勞改隊、監獄,……有的不給水喝,不讓睡覺,有的勞改隊,使犯人每天勞動到二十小時,死後解剖,腸子和紙一樣薄,這簡直是慘無人道,而且是犯法的。」(注27:一九五六年七月五日,羅瑞卿「在各省、市委xxxx負責人會議上的總結發言」。)
一九五七年為受冤者鳴不平、抨擊中共將憲法當手紙的人,無論如何沒有料到他們自己也會成為冤獄的犧牲品,成為羅端卿所批評的那些勞改隊、監獄的「奴隸」。當然,這是毛澤東發起「反右鬥爭」之後的事,我們還是繼續述說五七年春中國人的「鳴放」吧。
第五章完(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