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獵鷹小組與法務部緊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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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四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成立獵鷹專案小組調查勁永案,今天下午首度召開會議。金管會副主委、獵鷹專案小組召集人呂東英在會後記者會指出,金管會與法務部各有職掌,緊密合作,共同打擊犯罪。

金管會提出勁永在民國93年8月到94年6月股價融券餘額走勢圖,並指出93年10月今周刊刊登勁永大調財測報導,台灣證券交易所在2月4日將異常資料移交查緝黑金中心,到了2月14日移送檢調後第一個交易日開紅盤,當天收盤價是13.65元;到了2月22日收盤價為18.1元,3月15日來到25.5元,在這段期間融券放空餘額在2000 到3000張左右。

呂東英說,獵鷹小組會仔細比對資料,對在這段期間接觸到這個案子有關的人員進行調查,如掌握證據,絕不寬貸。

金管會表示,以往證券不法交易查核移送作業是由證交所 (櫃買中心)掌握市場交易相關資料,並製作分析報告,再由證期局召開案件協調會,討論分析報告,補強證據,再由證交所 (櫃買中心)製作交易分析意見書,最後再送交司法檢調機關偵辦。

但由於不法案件移送後定罪率偏低,從民國91年到今年3月炒作及內線不法交易案件起訴比例只有10%,定罪只有3.13%,為有效提升起訴案件及獲判有罪比例,金管會特地檢討調整程序。

檢查局成立後,則將流程調整為掌握市場交易資料,送到由證期局、檢查局、證交所(櫃買中心)組成的審查小組,必要時洽請駐會檢察官協助蒐證,再由檢查局製作移送書,最後再由檢查局統一窗口將移送書交給司法檢調機關偵辦。

呂東英說,希望由調查分析勁永案當作典範,會中也決議:強化犯罪偵查程序,即早發現真相與事實;不法案件偵辦過程,相關單位應遵守保密與偵察不公開原則;提供破案獎金,加速偵結案件;並應與檢調緊密合作,共同打擊犯罪。

對於媒體報導禿鷹案,並指出某些人涉案,呂東英說,市場人士利用媒體放話,傳聞很多,但應講求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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