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衛平:歲末想起了一個人

——盧雪松事件觀察之七

崔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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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訊】在我對自己一年的工作進行回顧時,不知為什麼始終想起從來沒有見過面的一個人,即盧雪松停課事件中的所謂「告密學生」。

在較長的時間之內,這件事情的具體脈絡並沒有與盧雪松本人正式見面,她知道自己是被「告發」的,但是如何被「告發」的,她本人始終被蒙在鼓裏。也許這裏僅僅涉及一個學生,也許還有一個「第三者」。至少,在吉林藝術學院的「公開聲明」中,說到「該院輔導員和黨總支負責同志發現有名學生(預備黨員)思想消沉,情緒低落,並流露出退黨的思想傾向。經過黨組織進行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該同學提高了覺悟,向組織反映盧雪松在課後向其傳播……」,這樣的說法,是明確肯定處罰盧雪松的依據,是她課後與同學談話的內容,即與某個同學「反映」情況有關。於是在諸多聲援文章中,就有了「告密學生」一說,許多人就「告密」這個話題寫了文章。更因為在過去的歷史中,「告密」的確給許多人帶來嚴重傷害,所以人們談及此,無不深惡痛絕。

回過頭來想想,關於「告密」這件事情的紋理並沒有浮現。正像在很長時間內,沒有人來向盧雪松本人來核實她到底對學生說了什麼一樣,那麼到底有關學生(一位或者兩位)是怎麼「向組織反映」盧雪松的問題的,具體情況到底如何,始終也沒有學生本人站出來說話,澄清有關事實。學生不出來說話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但因此人們的判斷則有可能建立在主觀推斷的情況之下,不排除這其中存在一些過去的習慣思維在起作用,這是需要警惕的。

我下面要說的話,始終建立在這兩個基本前提之上:人們在私下交流的內容,不應該作為任何定罪的依據;第二,僅僅止於思想交流的內容,不應該作為任何定罪的依據。出於這兩個前提,我認為吉林藝術學院對盧雪松所作的停課處分,以及此後的一切處分都是錯誤的。在重申這些基本前提之後,我想就所謂「告密」這件事情的複雜性做一番分析。

雖然是老師與同學之間的私下交流,但是不能否認的是,這種交流仍然發生在老師與學生之間,必定存在著某種權力關係,即老師必然作為權威的一方,否認這個事實是沒有多少理由的。那麼,就像盧雪松在校方面前是弱勢一方一樣,學生在老師面前也肯定屬於弱勢一方。這個學生對於老師所說的話,除了不理解之外,還感到了某些壓力,這是有可能的。最早在燕南網站有人聲稱是「盧雪松的學生」的跟貼,說這個女生「她回家以後就嚇哭了」。雖然這在許多人眼中認為這是不可思議的,但是不應該排除這可能也是事實。並且這個事實是應該認真對待的。試想如果是兩個同學之間有了類似的談話,這位同學所受到的驚動不會如此強烈。

當時網上有人對這位女生受了驚嚇的情況加以嘲笑。但是,平心而論,這不是不可能也是可以理解的。直至今天,仍然有許多人生活在一個比較封閉的環境之中。我說的封閉,不僅是指人們經常長期有意識遺忘歷史造成的後果,無數真相至今沒有被人們所瞭解;而且是指在輿論單一的環境中,人們的思維方式也可能是單一的。在聽到不同於自己的意見之後,人們感到不知道應該怎麼對待,覺得那是一種受刺激,這個女生的情況可能就是這樣。即使看上去這多少比較幼稚,但是不應該對此僅僅抱以訕笑。如果靜下心來想一想,在我們這些自以為瞭解得更多的人們身上,是否就養成了正確對待不同意見的習慣?是否在聽到完全不同于自己意見時,不會感到那是一種刺激?也是可以置疑的。

其次,如果是在比較封閉的環境下養成的一個人,她若是仍然真誠地相信環境教給她的東西,又如何?並且這裏的女生是個預備黨員,她若是真誠地相信共產主義,又如何?當然,今天的年輕人加入共產黨,的確有許多是出於功利的考慮,但是不能排除其中也有真誠信仰的,不能排除這個女生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最重要的,她有著她自己信仰自由的權利。不管這個信仰在旁人看起來怎麼樣。

在這個意義上,我非常不同意余杰先生在他那篇《林昭與弓琳——兩個北大女生的對照》文章裏,以一種非常激烈的措辭,批評那位用自己當「形象代言人」得到的一萬多塊錢交黨費的女學生弓琳。在他看來,「選擇做一個真正的北大人,也就意味著選擇反抗專制和暴政、堅守民主和人權的人生道路;而選擇做一個死心塌地的奴隸黨員,也就意味著放棄獨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考,成為權力架構中的一顆「螺絲釘」」。而「在兩代北大女生中,作出前一種選擇的是林昭,作出後一種選擇的是弓琳」。選擇「反抗專制和暴政」當然很好,但是需要進一步問的是,為什麼要做這樣的選擇?反過來這個問題就便成「專制和暴政哪兒不好?」沿著這條思路下去,你就會發現,「專制和暴政」(其實這是兩個含義並不重合的概念)從思維方式上來說,最大的問題在於排除異己,排除那些與自己有著不同想法或者信仰的人。而如果這些人手中有權力的話,問題就變得非常糟糕。那麼,反對專制的最好方式是盡可能擺脫專制性思維,比如承認對方有選擇與自己不同的信仰和人生道路的權利,只要不危害社會和他人。在這個意義上,弓琳選擇交納巨額黨費只是她自己的事情。當然,這件事情如果不那麼張揚,對於弓琳則更好。

這樣的表述是否得當:在今天我們所爭取的權利當中,包括持有不同信仰的權利,也包括信仰共產主義的權利,而且所有這些信仰的權利是平等的,需要一視同仁的。如果有不一視同仁的做法,那才是需要反對的。如果共產黨為了自己的信仰而壓抑他人的信仰,這是需要批評和改正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取消人們信仰共產主義的權利。應該反對的不是共產黨本身,而是這個党及其成員所擁有的某些特權,並運用這些特權對與其他「持不同善見者」進行排擠和排斥。有些做法嚴重傷害了無辜人們的生活,這一點無疑需要嚴正譴責。而反過來,如果為了別種信仰,對於共產主義的信仰進行排除和排斥,則是犯了與共產黨的某些做法相同的錯誤。在對待信仰問題以及其他問題上,爭取與共產黨員一樣的權利,而不是籠統地反對這個黨及其成員,才是人們所要做的。

爭取平等的信仰權利,尊重各種「持不同善見者」,這不僅是擁有其他信仰人們的工作,而且是只要認同現代社會平等理念的所有人們的工作,包括也是共產黨員們的工作。因為在馬克思創建的共產主義理想中,並不包含對一部分人們採取不平等做法的含義。改造不平等的資本主義制度,正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平等這個理想。如果在一個社會中製造和維護對於一部分人的歧視,那麼距離由馬克思創立的共產主義理想相去甚遠。而那些呆在共產黨組織之內只是為了享受某種特權地位,為了給自己添加保險係數以及佔有更多的資源,卻絲毫不去想為社會平等的偉大理想作出哪怕是一點點貢獻的人,他們與共產主義無關;而當他們中部分人以自己的權力來製造歧視、破壞平等時,則成了共產主義的敵人。

再回到盧雪松停課事件中被稱之為「告密」學生的情況上來。從這個視野看過去,對於這個預備黨員學生則可以做一些同情的理解,對於她的選擇也應該有一份尊重,對她可能對於盧雪松老師對她說的某些話感到突兀、緊張、不適應,也是能夠理解並且採取尊重的態度。

當然問題的重心還在於所謂「告密」上面。我們姑且採用學校的說法,即不存在一個「第三者」,是她本人直接與她所屬的組織見面,「反映」了盧老師的問題。在盧雪松的第三個文本中,似乎也是針對這個與她談過話的具體物件而言的。而在我們獲得了上面的視野之後,我們是否還是堅持認為這個同學的行為屬於「告密」?我的答案是「不一定」。

理由之一:如果我們把她與盧雪松老師的談話看成是兩個持不同信仰者之間的談話,怎麼樣?從後面發生的情況來看,這場談話最有可能涉及了信仰問題,即使是從林昭的紀錄片所延伸而來。討論信仰問題不是不可以,即使在老師與同學之間也是如此。況且盧雪松只是表達自己的看法,她只是一名無權無勢的教師,她無意也不可能採取任何強制性途徑改變學生的信仰。而對於這個學生來說,當她與盧老師的看法發生內在衝突,這種衝突對她來說是如此致命,那麼,她與自己同一信仰的人們談及這場談話,談及自己的困惑,不管是在何種情況下,這是完全可以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同意當時網上有人說過的,意思是「黨員向自己的組織反映情況、彙報思想不屬於告密」。問題並不在於有人知道了這場不宜公開的談話內容,而是有人拿這場談話開刀,利用了這場談話,用某種強制性手段封住了盧雪松老師的正常言路。

理由之二:「告密」是一種主動的、有意識的行為;是一個人事先知道某件事情的後果,而仍然采取的某項舉動。告密的行為與信仰無關,僅僅與現實利害有關。對於告密者來說,他完全知道自己的行為意味著什麼。當然,我們不能斷定這位同學肯定不知道她的這種做法對於盧老師所產生的後果,但是,亦不能斷定這位同學肯定知道自己行為的後果。雖然「反映彙報」這種事情曾經引起嚴重的歷史後果,但是對處於長期遮蔽歷史做法下的年輕人來說,她也許的確沒有意識到事情有多麼嚴重,起碼她的本意不是如此。

理由之三:正像盧雪松老師面對學校校方處於弱勢地位一樣,這位同學在面對學校校方時也處於弱勢地位。在面對比自己強大得多的力量時,一個人感覺不由自主、言不由衷是完全可能和完全可以理解的。在力量完全不對等的情況下,一個人若是能夠做到對自己所說的話完全負責,這是令人敬佩的;但是如果在巨大壓力之下,她說了不應該說的話,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這與「主動告密」不是一回事,需要區別對待。

理由之四:說到底,這位同學至今沒有站出來說話,許多情況我們並不瞭解。有人提到了一種最為極端的情況,即學生中存在著有酬金的「告密者」,來告發老師在課堂上所講授的內容。但是,即使存在著這種背景,也沒有任何根據說,這位元女生正好就是這種情況。即使存在著一個「第三者」,也沒有根據可以說,這位元第三者恰恰就是這種情況。關於課堂告發的問題,我曾經在關於盧雪松的第一篇文章中已經提到過,老師在課堂上並無任何秘密可言。此時我還希望能夠進一步說:老師與同學之間,即使在下課時,也並無秘密可言。即使是在私下,一個老師對於一個學生所說的內容,也能夠對所有學生去說,尤其是涉及社會、歷史、信仰的問題。不管他說過什麼,他必須事先想到由自己承擔所說的話的結果。至少,當私下談話的兩個人之間仍然存在著同學與老師關係時應當如此。如果同學畢業離開學校了,老師與同學不處於同一個權力場域了,那是另外一回事。

在歲末我一定要說出這些話的意思是,我們也許應該多為那位元處於弱勢情況下的學生設身處地地想想。這個女孩子她還十分年輕,她還在成長,在她成長的過程中,她仍然需要呵護而不只是別人的白眼。實際上,吉林藝術學院如此倚重私下談話的內容用作處罰盧雪松老師的證據,受到傷害的不只是盧老師,還有這位學生。在某種意義上,這位學生所受的傷害並不比盧老師小。因為比較起來,盧老師有能力分辨和面對後來的局面和目前的處境,而這位學生年幼、經驗不足,她所面臨的問題可能會更加艱難。趁歲末之際,我願意對這個女孩子的明天和未來表示最大的祝福。

中山大學艾曉明教授在得知盧雪松的遭遇之後,表示歡迎盧雪松報考她本人的研究生或者博士生,那麼我要說,我本人同樣歡迎這位即將畢業的女學生來報考我的研究生,我會對她一視同仁地對待。

2005年12月30日

──《觀察》首發(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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