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衛平:讓上帝的歸上帝,個人的歸個人

——再談盧雪松事件中的所謂「告密者」

崔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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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1日訊】我的《歲末想起了一個人》引起較大爭議。在我眼裏,知識份子就是講道理的人。我十分同意王小波所說的:「對一位知識份子來說,成為思維的精英,比成為道德的精英更加重要」。我所理解「思維」的工作,不是站隊、擺出一副道德的姿態,而是構築更大的公共平臺、容納更多的聲音和維度;是在別人認為是結論的地方,將它重新當作新的起點;是給出更大的空間,而不是造成新的封閉和壓抑。這些觀點有人聽也罷,沒有人聽也罷,反正我還是這麼認為。所以,我願意繼續探討有關盧雪松事件中的所謂「告密者」,不管一些議論已經將我置於多麼不利的位置。

我知道這文章還是要被轉到一些論壇上面,於是先說一句,不準備講道理的人,請不要在我的文章下面跟貼。並且在我看來,不講道理的人,就是不講道德的人。

一 、繼續討論告密是否成立

在《對余杰的兩點回應》中,我提出「凡透露了一場談話內容的人,並造成了某種後果,就一概都叫作‘告密’? 」,非常可惜,在後來網上出現的諸多討論中,這個問題並沒有得到任何認真的回應。而正是在這裏,可以翹動某種可以稱之為「板結化」(如同鹽鹼地般的)的思維。當我寫下這個句子時,至少有四個故事作為「墊底」,有時候敍事的力量比抽象概念的力量更加強大:

故事之一:這是我的朋友呂頻向我提起的,涉及小說《牛虻》中亞瑟和蒙泰尼裏。亞瑟向蒙泰尼裏說出了地下愛國組織的秘密,造成包括亞瑟在內的大批同志被捕,抵抗活動嚴重受挫。當然,亞瑟對於這件事情是有責任的。但是他的責任是什麼?他的同志能夠指責亞瑟是「告密者」嗎?告密是一件有意作為,如果一個人無心將他人置於死地,這能夠稱之為告密嗎?這件事情中真正的告密者是蒙泰尼裏。老謀深算的蒙泰尼裏在與亞瑟談話時,騙取了亞瑟的信任,套出了亞瑟的秘密,他深知自己要什麼和將要做什麼。

故事之二:米蘭•昆德拉在《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中寫到了1968年,攝影人特麗莎勇敢地走上街頭,拍攝了許多照片,作為抗議入侵的見證。但是這些照片後來落到警方手中,被用來按圖索驥,用作抓捕抗議者的線索。這與特麗莎原先的本意背道而馳。而那些被抓捕者,如果他們得知是因為特麗莎的照片令他們大吃苦頭,會指責特麗莎是「告密者」嗎?是否會有人想到:如果不是特麗莎拍攝了那些照片,他們就不會被捕呢?

故事之三:波蘭導演基斯洛夫斯基(《十誡》及《紅》《藍》、《白》的導演)曾經遇上了這樣一件事情:某晚他與同事們在一個車站工作,拍攝人們使用行李櫃時的各種表情,必須先投硬幣,然後轉開、查看號碼等等,有些人根本摸不找頭腦,這是一件純粹觀看的工作。但是,當他們淩晨三、四點鐘回到住地時,員警卻上門來沒收了全部膠片。後來得知原因與政治無關,而是當晚有一件謀殺案,殺人者將屍體卸成八大塊裝進皮箱,這皮箱後來寄放在行李櫃中,警方指望從他們拍攝的膠片中找到某些線索。當然,警方最終歸還了所有膠片,他們並沒有從中找到嫌疑犯的蹤跡。基斯洛夫斯基卻為此深深犯難:「萬一我們拍到她呢?」是的,如果基斯洛夫斯基拍到了嫌疑犯,警方因此而迅速破案,這能夠算他「告密」嗎?

故事之四:這是薩特在他的小說《牆》的結尾——被俘的遊擊隊戰士伊比達萬念俱灰,當然他還沒有想到要出賣自己的上級葛裏斯。他知道葛裏斯躲在表兄家,卻對敵人說:「他躲在墓地裏」,很快敵人真的在墓地找到了葛裏斯,因為他與表兄吵架之後便躲在了那裏。結果是伊比達因此從死刑中逃脫。敵人確實是在伊比達的「指引」下找到了葛裏斯,但他有誰能夠說他是「告密者」?

最後一個故事與我們的議題距離最遠,但是它同樣證明了「說出一件事情並產生後果並不直接等於告密「,所發生的情況可能有許多不同的種類,每一次都需要就近觀察,就具體事情的具體脈絡得出結論,而不能以「一體化」或者「總體化」的眼光一概而論,儘管這樣做能夠帶來自我道德感的深深滿足,也能夠帶來最大的喝彩。因輕率而產生的後果,足以將一個人置於死地。匈牙利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凱恩泰斯曾經談到過「悲劇被製造時的輕率」,這是值得從我們這個傳統中出來的人們再三深思的。

二 一個人如何對待自己? 

當然,這四個故事各有自己的去處,有它們的講述者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追蹤這些議題,會豐富我們的頭腦和眼光。擁有一個話題,就是擁有一個將不同的視點充分展開的平臺。而每一個不同的視點,都會對我們既有的視野產生挑戰或者置疑,從而可能使得我們的頭腦更加開闊,理智更加清晰。

瓊瑪給了亞瑟一記響亮的耳光。年輕的亞瑟並未替自己做任何聲辯,他獨自吞下了這枚苦果。帶著心愛的人對自己的誤解,他遠走南美,在那裏脫胎換骨:被人打成殘疾、到雜耍班子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從內心到外貌都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最終又回到自己的起點和隊伍中來。也就是說,儘管亞瑟無心犯一樁錯誤,但他是承擔這樁錯誤所帶來的惡果的。他絲毫沒有強調自己的無心,從而採取推卸的態度。亞瑟的做法是令人欽佩的。該小說的作者並未將力量放在譴責亞瑟的做法上面,她讓亞瑟得到了新生。而若是指認和強調亞瑟是告密者,結果只有一個:放過了真正的告密者蒙泰尼裏。而承擔不知情的情況下所產生的後果,要上溯到索福克勒斯筆下的俄底浦斯,儘管他無意犯下弑父娶母的罪行,但是事情既然如此,他仍然將自己的眼睛弄瞎而遠走他鄉,承擔這樁由命運賜予的苦果。這樣的做法無疑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基斯洛夫斯基對待這件事情的態度,對於我們的文化是一個異數。那天晚上員警所調查的是一個殺人嫌疑犯,據說是一個女兒殺了自己的母親;而幫助一個對他人有嚴重威脅的人落入法網,看起來是每一個公民的職責。如果所交出的膠片中恰好有這個女子的蹤跡,在我們這裏會被看作無意中「立了一功」。這是一個實用主義文化所能夠得出來的結論。但是基斯洛夫斯基是這樣想的:「有些人的職責就是專門負責逮捕殺人犯。我可不是其中之一。」一旦他意識到是一部巨大機器在運轉,而他本人只是其中的一個「小螺絲釘」,他就感到非常不舒服。而這回把這顆螺絲釘用作「線人」,最終使得他離開了紀錄片領域,轉而拍攝故事片。避免成為一個「記錄者」;避免給任何人帶來哪怕是一點點傷害,哪怕對方已經罪證如山;避免被任何人所利用,不管對方以什麼名義,是這位敏感的藝術家所作出的選擇。這也是我最傾慕的那種遺世獨立以及「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立場,儘管我本人做不到。

僅僅將昆德拉的這個故事看作是「玩笑」,是惡作劇,是膚淺的頭腦得出的膚淺結論。昆德拉比人們想像的要深思得多。在很大程度上,昆德拉的這個立場所針對的,正是造成無數悲劇的那個根本原因:自以為自己有著不同于他人的善良;正在體驗自己是無限善良的;十分需要證明自己善良得不可比擬;尤其感動於自己手上正在做的那件事情,覺得做了這件事情自己就登上一個新的善良境界,就與某種崇高的事業有了聯繫,與某種神性的、冥冥中的東西有了溝通,甚至成為它的一部分,馬上就能得到它的恩寵。那個輝煌的前景幾乎已經看到了:不只是自己從中得到拯救,而且天下受苦受難的人一併也得到拯救……所有這些心理貌似崇高,其實惡俗不堪,它們全都產生於一個無聊空虛、虛弱不堪的頭腦。

還要補充一句:越是把自己想像成崇高或者善良的,便越是需要別人的黑暗作為陪襯,即把他人看作是黑暗透頂的,看作是妖魔,看成正在對自己形成威脅:大地正在遭受詛咒,公主被關在塔里……一堆多麼亂七八糟的東西,只是從來未曾意識到自己身上的黑暗,未曾意識到培育出他這麼個光明的種子,需要多少人為之作出犧牲,需要將多少人踩在腳下。有多少「黑暗」就是這樣被「光明」製造出來的!有多少「邪惡」就是這樣被「正義」製造出來的!一個「光明」的頂峰需要多少「黑暗」才能堆積起來!這樣的教訓難道還少嗎?本人最近正在重看1949年之後的中國老電影,對於這一點感受分外深切。製造「邪惡」的方式主要是兩種:一種是主觀認定和強加,說你是你就是,因為他本人是「革命」,所以你就是「反革命」;另一種是「深挖」,深挖對方的動機或者出身背景,凡是「挖」出來的東西,就一定是邪惡漆黑無比的。

薩特的故事在氣質上與昆德拉的故事是相通的,都是對那種將自身視為「必然性真理」的做法的置疑。

三 社會如何對待個人

立出這個小標題是要表明:社會如何對待個人,不同於個人對待他自己。怎麼會有這麼多區分?這個傢伙又要繞來繞去了。是的,講道理就不能不繞來繞去,除非不講道理。小心翼翼總比粗心大意要好。

亞瑟選擇去了南美,那是他自己的決斷;他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那是他自己的事務;但是任何人不能要求他這麼做,更不能強制他這麼做,——這就是那個最基本的區別。

同理,盧雪松事件中的那個女生,她曾經和將有怎樣的人生選擇,她如何面對自己,她將如何自處,都是她自己的事情,只要她不是選擇害人。而如果她無心做了某件事情,沒有任何理由就此將她永遠置於死地。我說她「不一定」是告密者,並不等於說她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她需要承擔自己那部分「不一定」的責任,是多少就是多少。而且如何承擔也是她自己的事情,不是別人窮追猛打的事情。總體上來說,我傾向于認為這個女孩與亞瑟有相似之處,那麼她的責任如同亞瑟的責任,而不是如同蒙泰尼裏那樣的罪行。

那些為了顯示自己如何道德、如何「正義」,而不惜將別人無情踩在腳下的做法;應該永遠摒棄。需要用別人的屍體來墊高自己,這是一種什麼行為?什麼意思?憑什麼為了奪取和擴大自己的空間,就不給別人以空間?

在聽了那麼多批評意見之後,我仍然要說,我歡迎這位同學來報考我的研究生,我將一視同仁地對待。我不會特別過問她這件事情,不會覺得非要過問不可,不會在乎她是否已經採取了亞瑟那樣的做法。讓她自己去面對自己,「讓上帝的歸上帝,個人的歸個人」。想想哈威爾對他的「告密者」採取什麼態度,難道還不明白嗎?何況這僅僅是一個困惑的女學生。

張鶴慈先生勸我若是收她做我的研究生,必須是在她「幡然醒悟之後」,但是我想這個問題是她個人的私事,我不好越雷池一步。我不想充當任何「靈魂教士「的角色,過去和現在的大學裏都有這樣的「政工幹部」,但那不是我想做的事情,借用基斯洛夫斯基的話來說,「我可不是其中之一」。順便地說,我不回答張先生置疑我說的「老師與學生之間的權力關係」,是因為考慮到這個問題如果進一步談開來,會產生某些非常不利的效果,我深知我自己的言詞可能造成的某些「惡」。在這個意義上,我寧願牢記蘇格拉底教導的「寧願忍受不義,也不要做那不義的事情」。有些話他能夠批評我,而我不好反駁。

社會需要對待個人的選擇留有相當的空間,一個「他人」對於一個「自己」的評判需要留有相當的空間。而我們每一個人既是「自己」又是「他人」,如果能夠選擇「嚴以責己、寬以待人」的立場多麼好,就像希望別人尊重我們自己的選擇一樣,來尊重別人所作出的不同選擇。即使是自己認為的「基本的是非判斷」,也不要看作是天經地義的,不可置疑的。同樣,希望(或要求)你自己做到的,也不要希望(或要求)別人也能夠做到。實際上,對於別人要求過高,同時對於自己要求過低,也就是「嚴以責人、寬以待己」,正是我們最常見的。

在這個問題上,密爾那本《論自由》特別值得來自我們這個文化傳統的人再三閱讀。這本書通篇討論的問題,是社會「能夠合法施用於個人權力的性質和限度」(許寶騤譯本),其中精彩段落無數。什麼是「自由」?這位老先生做的是「減法」,在社會(或他人)不能干涉個人的地方,就是由個人所支配的、他自己的自由。他的工作就是要畫出這個「不能干涉」的界限。在某種意義上,我寫《歲末想起了一個人》,是閱讀這本小書的一份讀書筆記。放在我年輕、記憶力好的時候,我會將這本書背下來,隨時吟誦給周圍的朋友們聽。

2006年1月19日

──《觀察》首發(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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