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國安局不讓杜導斌新年探父

【大紀元1月2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齊之豐2006年1月29日華盛頓報導)中國湖北國家安全部門星期四強行把正在老家探望父親的網絡作家杜導斌帶走。

2003年11月,湖北當局以杜導斌在互聯網上發表批評文章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正式逮捕了他,後來把他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杜導斌星期四前往老家湖北黃陂探望年過八旬的父親,他已經兩年多沒有跟身體不好的父親見面了。但是杜導斌跟父親相聚不到半天,湖北國家安全部門就派人把杜導斌從老家帶走,把他送回他工作單位所在地湖北孝感應城。

杜導斌抗議侵犯人身自由行為

杜導斌表示,儘管當地國家安全部門人員對杜導斌相當客氣,甚至在帶走他的時候,還送給他家人禮物,但他仍然對湖北國家安全部門這種侵犯他人身自由、讓他不能在中國人最重視團聚的新年期間跟父親歡暢團聚、給他父親和他本人造成精神傷害的做法表示強烈抗議。

杜導斌表示,他本人對湖北國家安全部門那些具體辦事人員沒有甚麼意見,但是他依然要提出抗議。

首先,他認為湖北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年對他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判決是違法的。杜導斌說:「首先,對我的判決就是違憲的、非法的。我一直在上訴、申訴。我認為我是無罪的。強加給我判決,再依據這個判決實施法庭對我的監管、畫地為牢,這本身不但是侵犯了我的人權,也是違反了中國的憲法。」

湖北孝感公安機關2003年10月逮捕杜導斌,在中國和國際社會引起關注。

國際人權和媒體權益組織都提到過杜導斌的案例。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4年對杜導斌做出一審刑事判決,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杜導斌隨後提出了上訴和申訴。

法院對杜導斌申訴置之不理

在應城市醫療保險局工作的杜導斌表示,檢察機關以斷章取義的方式,從他發表的一百五十多萬字的文章中,摘出批評中國當今國家政權「專制、暴力、苛政、不公、腐敗」,「早已喪失代表正義的資質了」、「現在的政府是不合法的政府」等一百多字,認定他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他表示,法庭做出罪名成立的判決,顯然是違法法理,違反國際人權準則,也違反中國的憲法。

杜導斌說,即使是根據湖北孝感檢察機關那些斷章取義的話來判斷他,他也只是表達他的個人觀點、個人的道德判斷而已,而一個公民有權表達自己的個人觀點、個人的道德判斷,這是國際人權公約和中國憲法明文保障的權利。

杜導斌通過電話對中文部說,孝感市中級法院對他的一審判決以及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他的申訴至今置之不理,這些做法都違反中國現行的明文法律規定和中國憲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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