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言入罪逮捕高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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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中國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的委託律師莫少平,昨天經查詢北京檢察院第一分院,證實高智晟早於9月21日已被中共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正式逮捕。

被軟禁在家中87天的著名維權人士胡佳昨天表示,高智晟律師從8月15日被「刑事拘留」以來,北京市公安局幾度找理由推諉,並以高智晟律師案件「涉及國家秘密」為由,拒絕莫少平律師會見當事人。10月9日,在中國大陸「十一」假日後的第一個正式工作日,莫少平律師再次向北京市公安局預審處發出律師函,要求公安局書面確認高智晟律師的「涉嫌罪名」和「被採取了何種強制措施(即進入何種司法階段)」。胡佳說,按照中共法律,這是任何案件都該向律師提供的最基本資訊,但截至此刻仍然沒有得到任何正式書面答覆,北京市公安局公然違規的事實,已確認無疑,顯見高智晟律師案件屬於壓制人權的政治案件。

莫少平律師亦指出,北京市公安局沒有通知委託律師是違反法律程序。

莫律師認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不可能涉及國家秘密。他並向公安機關要求會見高智晟。

公安違法 缺書面通知

目前莫律師準備將此消息通知高智晟的家屬、他的大哥高智義。

據了解,北京警方於9月30日將此消息口頭通知高智晟的妻子耿和,但沒有書面通知。莫律師指出,沒有書面通知也是違反法律程序的。

胡佳在聲明中說:「中國法律中單罪名下有期徒刑最長可達15年。那麼高智晟律師作為『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最重將可能面臨15年的牢獄。而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煽動』即指公開的言論,所以我們肯定這項罪名本身就違背憲法言論自由的條款,被治罪的公民顯然是陷入了我國王權社會自古臭名昭著的『因言獲罪』中。其次,煽動的根本意義就是其一定具有公開性,言論在通過媒體、網絡、公眾演講等形式傳播。那麼北京市公安局所謂因為涉及『國家秘密』而不准律師會見當事人的理由,就肯定站不住腳,或者說公安機關是在非法剝奪高智晟律師的法律權益。」

胡佳並說:「在使用國家黑社會手段來營造2008奧運會前的和諧社會方面,對黨(中共)絕對忠誠的北京市公安局確實是中流砥柱,功德無量!所有秘密警察也該明白,壞事傳千里,當局的所有違法惡行都在逐步大白於天下。我們在不斷將奧運會舉辦地北京的司法黑暗公開曝光給國際司法界和海內外公眾。更何況北京的高智晟尚且如此,那山東的(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呢,廣東的(維權人士)郭飛雄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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