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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特別費 審計部:若發現詐偽可重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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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十五日電)台北市政府昨天坦承有以不實發票核銷市長特別費;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今天表示,台北市審計處今天就會派人到北市府瞭解,若真發現有涉及詐偽情事,可再啟動審核。

北市府昨晚指出,查出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中,從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六年六月,共三年半時間,約新台幣七十萬到九十萬元,由承辦人以自己消費或向他人索取的大額發票,抵用原始小額發票。

王永興上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台北市審計處將針對北市府的說法,派員前往北市府瞭解,然後再根據瞭解狀況,研判是否重新啟動審查。

他表示,若查出在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五年已完成審計核銷的部分有不真實的東西,研判出有涉及詐偽的證據,可依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再啟動審查,審查後如確有不實,可做收回費用等處置作法。

王永興說,北市府在單據核銷的程序具備,審計單位依規定認定,在程序上很難查出北市府是否拿不實發票核銷;既然北市府查出有不實情事,北市審計處將前往瞭解。

審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兩年內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重複等情事,得為再審查;若發現詐偽之證據,十年內仍得為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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