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佈軍隊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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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訊】(據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的報道)有關的預備方案規定,中國軍隊參與處置的重大突發事件包括五種,軍事衝突突發事件,協助地方維護社會穩定,處置重大恐怖破壞事件,參加搶險救災和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等。新華社報道說,這項由中央軍委頒布的預案,是中國第一次對軍隊參加處置突發事件進行了規範,為軍隊參與有關行動提供了有效依據。

目前旅居美國的中國政治觀察人士方覺分析說,從這個預案的推出,可以看出目前中國社會確實存在很大的不穩定因素。

「中國近幾年社會性的抗議活動迅速增長,地方警察、地方武警控制社會性抗議活動的能力不足了。這樣就需要使用軍隊的力量。以往軍隊通常是參加一些抗洪救災和一些自然災害的緊急處置。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比如說『六四』時就參與了抗議活動的處置。但是以往的參與只是一種特例,看來僅僅參加抗洪救災已經是不夠了。」

他強調說,改革開放之後,中國軍隊參與處置的突發事件主要和自然災害有關,但這次中央軍委的預案中,處置自然災害顯然不是最重要的考慮。
美國社會學者劉曉竹也認為,這個預案的推出非比尋常。

「因為中國已經建立了人數眾多的武警部隊,這些任務本來應該是武警出面的。軍隊主要是針對外敵入侵,國內的任何突發事件都是武警承擔。現在國內的政情出現了一種不穩定的現象,就要借助軍隊的力量來維持政局的穩定。」

據官方的報道,在中央軍委的預案中,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事發地軍事領導機關可以進行「先期處理」,邊報告邊處理,而師團級軍事部門可越級報告,上級也可以越級指揮。

方覺表示,以往中國軍隊的調動和行動,都必須經過中央軍委的批准,而現在賦予基層軍事部門自主行動權力,一方面體現中國軍事指揮系統正在進行改革,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應付突發事件的突然性和不可預測性。
不過,劉曉竹擔憂,基層軍事部門自主行動權力增加,可能會導致各地基層軍事單位自行其事,最後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

「軍隊和地方有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這樣軍隊就為更加捲入地方的利益關係提供了借口。從長遠發展來說,這可能導致類似於清末年間各地方用兵自重的情況,利益和武力、權力充分相結合。」

中央軍委公佈的預案還強調,參與處置突發事件的軍事部門,應該第一時間主動公開發佈消息,避免因為猜測和不實報道引起社會恐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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