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橋捐款六萬 現屢遭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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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1日訊】據明慧網報導,遼源衛校教師呂春雲就是1998年5月18日《遼源日報》報導的為建立交橋捐款6萬元的那位“無名氏”,她是一位法輪功學員,99年7.20以後她受到迫害,屢遭關押和酷刑折磨。12月10日明慧網詳細報導了她近幾年來的遭遇。

2003年6月17日下午,遼源市東吉警署員警闖入呂春雲家,非法抄家,並把呂春雲綁架關押。當時呂春雲質問他們為什麼抄家?不法員警的回答是:“我們是××黨的工具,就是鎮壓你們的。”呂春雲說:“你們是人民警察,應該利用手中的權力去打擊壞人,而不是我們這些手無寸鐵,只為做好人的人。”不法員警說:“打的就是你們。我們幹這個職業沒有自己的思想。”

在東吉警署,呂春雲慘遭酷刑折磨。第一天惡警毒打了呂春雲一陣,又換到樓下大屋子,手銬腳鐐,把她打倒了,拽頭髮起來再打;打累了,用腳踩,用四棱棍打;然後逼她跪下,不跪就用腳踩,直到後半夜2點多鐘,惡警們自己打累得筋疲力盡。第二天惡警用方便袋套頭,然後用手捏住口,不讓進氣,又是一陣拳腳毒打。第三天惡警打一大桶水,把她的頭按下去,一次比一次時間長,然後用醋精往鼻子裏灌,堵上嘴。第四天呂春雲的眼睛陷進去了,被強制蹲著,滿身連泥帶水。上午一個司機手拿玩具槍,子彈是塑膠粒,一共對呂春雲打了二十幾槍;下午由惡警江洋、李斌一邊一個,用腳跟狠命的砸向呂春雲的後背,踢倒了,然後拽頭髮起來再一腳,又用腳踩手銬處。

第五天呂春雲腳腫的站立不穩,有人搬來椅子讓她坐下,惡警江洋便坐在她對面,用鞋蹬她的腳脖子,來回搓,象剝皮一樣;然後用蚊香燒她的腿部,燒出二十多處大泡;再用打火機的氣充入礦泉水瓶裏,點燃後往胳膊上烙,烙起來很多大泡。第六天,市局派蘭科長(女)、代繼璐來逼供,強迫呂春雲站各種令人難受的姿式,並“上繩”折磨。後來惡警們又強迫她坐老虎凳,吊起來毒打了6天。呂春雲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四個月後,於2003年10月14日被非法勞教兩年。

2006年4月22日晚,呂春雲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東吉公安分局惡警局長韓冬等非法綁架,在分局被綁在鐵椅子上一天。惡警連偉華、姜陽等人問真相資料來源遭拒絕,後來連局長說:“不用去筆錄了,問她也不能說。”就氣狠狠地對她心臟部位猛踢四腳,揚長而去。

法輪功學員呂春雲被劫持到看守所,被翻走了自帶的320元錢,至今未還。在看守所裏由於絕食,遭到羅東梅、洪所長幾次灌食。現在她身體極度衰弱,骨瘦如柴。所裏獄醫張大夫、羅管教仍說要給戴鐐子、強制灌食,這些人對真相一概不聽,什麼也不相信。

2006年4~5月間,遼源市國安特務、公安惡警綁架30多名法輪功學員,現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有的被非法拘留後釋放,還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法輪功學員趙連利已被判刑五年,另外八名法輪功學員(呂春雲、項麗傑、趙岩、劉香卓、欒愛軍、張順紅、劉全興、王香仁)被邪黨檢察機關起訴到龍山區法院,邪党人員近期欲非法開庭走過場。

這些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不是在同一時間、地點被綁架的,互相之間也不認識,更沒有什麼供詞,“筆錄”很多都是邪党不法人員編造的,檢察院來提審誰,也沒承認任何事實,沒有口供,卻被強硬加上所謂的“組織×教迫害法律實施”而起訴,第一次檢察院因證據不足退回。這些綁架善良群眾的惡警又編造了一些謊言、假證據以“犯罪團夥”二次報檢察院,他們才是真正的“犯罪團夥”。遼源市國安特務高玉生、蘭玉芹是最邪惡之徒,他們通過監控、竊聽法輪功學員電話,跟蹤等迫害法輪功學員。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們絕食抗議綁架、非法關押、非法起訴審判,遭到洪姓所長毒打,有的被野蠻灌食。

明慧網呼籲關注呂春雲和與她一起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遼源市公安局龍山分局
局長:韓冬,副局長:連偉華,惡警:薑鋒
局長室0437-3225471
副局長室0437-3225683、3228649
辦公室0437-3228208
政委辦公室0437-3226626

遼源市610頭目:皮富國0437-3311714(單位電話)
遼源市公安局看守所3513414
所長鄭立忠13180956777
所長洪美東13604376333
政委張齊雲13943702707
管教羅冬梅0437-2967594
康立傑13843778197
王明海0437-3242166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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