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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地租強收取 屋主母子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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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訊】 (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嘉義市人權律師曾錦源於8日處理一椿民事官司,有關屋主與當年市公所的產權糾葛不清,導致50年後,屋主被無端掃地自家門的命運。律師事務所昨天表示,一條牛被剝兩層皮,自己土地還要付租金?這種被拗事件經嘉義地方法院執行處8日前往西門街189號,於上午9點40分,點交該棟屋齡超過五十年的老房子,但峰迴路轉法官馮保郎臨時扮魯仲連,說和雙方再進一步議價後,如未達成協議,於明年1月26日再行點交。

本件財務糾紛的執行名義是康家母子拖欠嘉義市政府地租不付,出租人嘉義市政府便查封拍賣這梀老房子來抵債。然而兒子康漢卿則表示這本來就是他們康家的土地,早就付清購地價金給嘉義市政府了,哪有什麼承租可言?他父親康條生前在民國47年7月31日,就已經付給當時的嘉義市公所新台幣一萬四千七百七十九元,作為購買所承租土地的價金。而民國四十年代一個普通公務員的薪水每個月也不過新台幣兩、三百而已。不過由於當時康家家庭狀況有點複雜,康條老先生還有一個養子和一個養女,而康老先生又於民國五十二年逝世,因為養子養女爭地產的緣故,使得市政府移轉土地給康家的手續便因此而耽誤了。

律師事務所說,從民國56年開始一直到民國75年止,康家就一直是這塊土地的地價稅繳納義務人,但同時期嘉義市政府又向康家收取地租。從法律上來看,康家一方面是土地所有權人,一方面又是土地承租人,嘉義市政府無形之中兩方面A康家的錢,如同一條牛被剝兩層皮一般。

民國七十八年間,憨厚的康漢卿誤信某位土地代書的餿主意,重新辦理了承租手續,造成承租人變成康漢卿本人。但康家越想越不對,於是在民國八十年以一連串的請願行動,希望當時中央政府和省政府重視此事,主持公道,而省政府方面也的確給了嘉義市政府壓力,促請公道解決這件糾紛。誰知道嘉義市政府對康家敷衍了一年多之後,又以欠缺原始資料為藉口,重新向康家收取地租,之前康條老先生的繳款收據不作數。後來民國八十八年間嘉義市稅捐稽徵處終於澄清康家不是地價稅的繳納義務人,但地租仍是每年照收不誤。

超過六十年了,康漢卿的姊姊已遠嫁到桃園,家裡只剩下老母和他兩人相依為命。老木屋搖晃朽敗,映著康漢卿瘦削單薄的身形,他想不通怎麼會有人想買這棟破房子,果然他很快就接到拍定人的電話,要他高價買回這棟老屋,開價比法拍價高了40萬。康漢卿感嘆之餘,不知如何是好,要交時拍定人葉俊德表示,能和康漢卿進行屋價的協商,希望雙方有一個交集,嘉義地方法院也樂得輕鬆,雙方能圓滿收場不必再動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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