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法院以死人為證人起訴七旬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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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3日訊】2006年2月8日,74歲的老年婦女范德芳,收到重慶市大渡口區法院代理檢察員王文閣的法院開庭審理通知書,通知她將在2月18日開庭審理起訴她的案件,然而證人卻是已去世半年多的袁素仙。

據明慧網報導,范德芳(家住重慶九龍坡區謝家灣勞動一村2棟1單元6樓2號,重慶市建設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退休職工),去年1月28日與另一位退休職工的家屬袁素仙(法輪功學員)一起走親戚,在街上撿到幾張關於法輪功真相資料並遞給路人,即被重慶市大渡口區跳蹬場派出所非法抓捕,關押於大渡口區看守所。范德芳的家被非法查抄,警察在范家中沒抄到任何真相資料。

在看守所內范德芳一病臥床不起,獄警怕她死在看守所,便讓她家人辦取保候審將她接回家中。范德芳收到法院通知書,不知自己犯了哪條法,更莫名其妙的是:證人還是半年前被迫害致死的友好鄰居袁素仙。

袁素仙於2005年7月30日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看守所為封住袁素仙家人的嘴,給了其家人5000多元錢作為「賠償」。

據明慧網以往報導,重慶市大渡口區法院和檢察院積極配合中共迫害法輪功,製造了多起冤案,將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入獄,其中包括著名的「萬份傳單案」。該案發生於2002年1月29日,重慶市大渡口區法院一審分別判處4名法輪功學員陳奇12年,何海鷗10年, 黎宗余9年以及徐林芬8年監禁。

此外,魏星艷強姦案至少判7名法輪功學員:陳庶民14年、袁湫雁10年、黎堅13年、殷艷5年、盧正奇10年、劉范欽9年、何明禮13年,因他們揭露警察當眾強姦魏星艷的事實而被非法判刑入獄。

據重慶市居民描述,當地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紛紛出現「遭惡報」的事例,其中有幾例是重慶公檢法系統的官員:

陳文,40歲,重慶市銅梁縣公安局長、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擇手段。2000年9月6日,他帶妻子和妻子的弟弟,開著皇冠轎車去遊山玩水,和大車相撞,三人當場死亡。

魏山,40歲,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獄警,他因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曾立三次「三等功」,受到了重慶市公安系統的『表揚』和『獎勵』。2003年他去新橋醫院做健康檢查,當時全身並無病。一個星期後,他在監獄辦公室,用電話佈置如何迫害法輪功學員時,話沒說完,就死在辦公桌旁。儘管中共封鎖消息,不讓人知道,但目睹者還是衝口說出。

羅某某,37歲,重慶市長壽縣公安局副局長,這幾年來多次迫害法輪功學員,僅被他指使抓捕的就有十餘人。2005年7月7日,羅本人開車行駛在長渝公路滑山隧道,撞上同向行 駛大貨車尾部,頭頂腦蓋骨全部揭開,浆血四溅,当场死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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