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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案 遠通:願助政府接管 做最好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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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接到政府「最後通牒」後,遠通電收今日在媒體刊登致社會各界「萬言書」的兩大版跨頁廣告,抨擊政府罔顧合約內容,任意變更營運目標,且表示傾向由政府接管,同時也將儘速與政府商討,協助政府「做最好的轉移」,暗示將放手,不再參與ETC的建置與營運。

發表聲明 暗示將放手

遠通電收表示,受到各界許多積非成是的誤解而感到心力交瘁,並以「國家社會的大是大非、不是個人與企業的大利或小利」為題表達立場,發表對ETC的重要聲明。

遠通在聲明中強調,對政府「一問再問,一改再改」,已經無所適從,對外界不合理的質疑、干預與打擊所造成的傷害,感到痛心疾首,質疑BOT案真是台灣公共建設的原罪?ETC案真的一無是處。

遠通表示,遠通會堅持對用路人的承諾,營運不會中斷,保障民眾與消費者權益,未來也會以原價買回e通機等相關設備;不過,遠通也會儘速與政府商討,「以無私的立場協助政府做最好的轉移」。

政院原傾向立即接管

〔記者曾鴻儒、周敏鴻/綜合報導〕政府對ETC態度轉向、向遠通電收發出最後通牒後,雙方都在研議因應方案,尚無具體方向。還原決策過程,將ETC合約視為公法契約,及予遠通三天緩衝期,都歷經一番激辯。

政府宣布遠通週三下班前必須提出「公益方案」,否則將終止ETC契約後,遠通截至昨日仍未有具體方案出爐。遠通發言人林麗玲說,事件可能發展方向、可行方案,遠通都納入評估。

由於政府政策轉向,並呼籲民眾暫停裝機、退機後,據了解,昨天有零星民眾退機,數量則沒有明顯變化,但也有少數民眾裝機。遠通電收中壢門市昨天就門可羅雀,業者也只能重申權益保證絕不受損。

交通部與高公局也表示還沒有具體方案,除了評估各項方案,也開始與律師聯絡,似乎已有最壞打算,準備與遠通打官司。

據透露,政府態度前天大轉向,其實歷經一番激辯,主要的意見爭執,第一是將ETC合約視為公法契約是否可行,在傾向認定為公法契約後,接管時間又引發激辯,政院原本傾向立即接管,但在部分官員力爭下,才給遠通三天緩衝期。

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說,高等行政法院上月的判決,其實給了遠通很好的機會,但遠通並未及時推出更有吸引力的方案,導致民眾仍無法感受到ETC的方便性。

蔡堆表示,球在遠通身上,社會有怎樣的期待,遠通應該心裡有數,政府「靜候佳音」。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ETC面臨存續關鍵,學者批評政府沒有在甄審過程為民眾爭取更多權益,合約也沒有落實「使用者零負擔」承諾,建議趁此時機更換ETC系統。高公局低調表示當初合約重點都擺在使用率。

ETC合約究竟有何不合理?台大教授張學孔直言,從甄審過程開始,甄審委員就沒有幫民眾爭取權益。張學孔說,機關辦理標案的甄審過程,甄審委員通常會就部分項目徵詢業者達成意願,例如,甲廠商在某項目提出有利條件,甄委會徵詢乙廠商達成意願,乙廠商如果願意,一旦得標,乙廠商就該落實相關承諾。遠通則表示,「使用者零負擔」應是學者誤解,遠通當時的承諾,僅針對與遠通配合的聯名卡用戶,非針對所有用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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