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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科保法爭議 李紀珠:版本迥異於台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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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六日電)立法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召集委員李紀珠今天表示,敏感科技保護法草案的立法目的是「防止行政命令濫權」,專章規範業者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保障產業界未來發展。況且,法案中的「自動開放」、「最小規範」等原則都對業者有利,跟台聯版本旨趣相去甚遠。

科資委員會上午排定逐條審查備受關注的「敏感科技保護法」,討論第一條條文內容時就引發爭議。目前共有六個版本在委員會審查,以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紀珠(不分區)等五十八位立委提出的版本最能代表國民黨團立場,不過,卻發生同黨立委要求暫緩審查或停止審查。

李紀珠說,黨籍立委丁守中(台北市)與李永萍(台北市)應先做功課再批評,「我的版本是以開放態度希望替業者破除行政命令」,台聯版本則以緊縮兩岸經貿為目標,兩個版本截然不同。

她表示,立法規範是希望業者在透明公開的環境下避免政府任意以行政權限制產業發展,「現況是政府不斷以行政命令限制廠商,如果不能避免,何不法制化?」

李紀珠等共五十八位立委的提案版本中第五條條文為「管制地區已有之科學技術,不可列入敏感科學技術項目之管制範圍」,稱為「自動開放條款」。

她表示,自動開放條款規定主管機關審查敏感科學技術項目時,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就自動開放,「防止行政怠惰」。

第十八條更規定「本法優於他法」,希望能排除其他法律案對廠商西進的諸多限制。李紀珠說,只要與科學技術相關都應以本法優先適用,其他法令對科學技術的限制不得超越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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