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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警局長人事令 警政署發布林國棟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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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二十四日電)延宕多時的台北縣警局長人事案,警政署今天晚間宣布由彰化縣警局長林國棟接任,並將在近期交接。至於面對台北縣長周錫瑋可能的反彈,警政署長侯友宜並未回應。但高階警官指出,就「地方制度法」、「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縣警局長人事權在內政部。

林國棟是中央警察大學正科三十七期刑事警察學系畢業,歷任台中市警察局副局長、刑事局偵查隊長、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北市木柵警分局分局長,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刑事局副局長。

對於台北縣長周錫瑋的反彈,警政署低調不予回應。但高階警官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五十條第二項、「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縣(市)警察局局長之人事任免,為內政部權限。

且基於尊重地方自治精神,內政部在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邀集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主計處、法務部等機關研商「協調地方政府人事、主計、警察及政風一級主管、首長任免權下放相關事宜」會議。會中決議「縣(市)政府人事、主計、警察及政風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比照直轄市政府之任免方式,由中央業務主管機關提出適用人員名單,經縣(市)長同意後,再由中央依法任免之。」

對於有建議中央提出具有擔任警察局局長資格名單,由各縣(市)長就名單中圈選指派,高階警官指出,基於現階段國家安全與社會治安實際需要及兼顧地方自治發展考量,仍應回歸法制面考量,依「地方制度法」及「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與會議決議,由內政部警政署提出適用人選,經協調縣(市)長同意後,報請內政部核定發佈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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