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釋放劉水 威脅其離開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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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丁小採訪報導)獨立意見人士劉水在被深圳公安訊問後獲釋,但威脅他要6月1號前離開深圳。法學家批評當局這種行爲非法。

異議人士劉水星期一被深圳公安傳訊7個多小時後,星期二淩晨被放。他星期二向記者透露,傳訊內容主要圍繞他先前接受海外網站和刊物《人與人權》關於深圳收容系統執法黑幕的專訪—-

劉水:「他說我涉嫌誹謗,兩年前抓我的一個警察也去了,他說沒有人打過我,要我提出證據。我說當時沒有第三方,而且踹我幾腳不可能留下什麽傷痕,我提不出證據,但這是事實。他們還問我接受採訪的時候提過收教所有處女被定賣淫罪,我說我是聽收教所一個管教講的,不是我杜撰誇大去詆毀公安。」

當局令劉水簽署保證書,6月1號前離開深圳,劉水說—-

劉水:「說我必須離開,買好車票時要通知市公安局國保。他們說我影響深圳的治安,和影響深圳形象。」

記者:「他們有什麼理據呢?」

劉水:「沒理據呀,但是他們不講這個!他們說你在深圳我每天傳喚你一次,住在哪、在哪工作我找到哪兒!其中一個警察說了一句,六四也快到了,有提到這麼一句話。」

記者致電帶走劉水及參與了訊問的明治派出所,工作人員否認有驅逐異見人士出深圳的行爲—-

記者:「昨天不是抓了一個劉水嗎?」

警察:「不清楚不清楚!」

記者:「你們什麼情況下會趕人出深圳呀?」

警察:「目前沒有,沒有這個情況。」

然而在此之前,深圳當局已屢次利用這種驅逐出境的方法對付異見人士,如李劍虹,和熊宗俊等人。

劉水住在深圳的朋友,參加過89學運的張津郡告訴記者,深圳特區曾被認爲是較少政治迫害的地區,因此成爲一些八九學生和異議人士的避風港—-

張津郡:「流落到深圳的這些人,原來大都分配到國營單位,但因為過去的事兒,它幾個月就讓你去匯報匯報,很多人都因為這樣的情況而離開內地的工作單位,跑到深圳來,希望在深圳會自由一些。」

在深圳生活了多年的劉水表示,當局把他趕離這裏,間接剝奪了他的生存權—-

劉水:「現在等於我生存的權利被剝奪了,我畢竟在這裏生活了八年,有一些人際資源,各個方面也比較熟悉了,說實在,這些年一直在跑也很累的,希望有一個環境工作,能穩定下來,但這個願望也落空了。他們只給我三天時間,我必需離開。作爲個人來講我非常憤怒,他爲了地方的形象、地方利益,視法律於無物,真的是非常遺憾。深圳作爲特區城市,包容性應該比內地高很多,但事實並不是這樣。」
 
北京法學家范亞峰博士指受害人因該就當局這種非法侵權行爲提出申訴—-

范亞峰:「這是違法行爲,毫無疑問的。他可以向法律機關對公安機關違法行爲進行舉報,他們(受害者)本身對事情過於姑息,這是很重要的一個缺陷。」

記者:「您覺得他們應該採取法律途徑去申訴?」

范亞峰:「對。」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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