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交通新罰則7.1上路 罰款可分期

人氣: 239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6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將自7月及明年1月分兩階段上路,第一階段將以行車超速60公里以上等重大違規加重處罰、1罪不2罰、落實路權、微罪勸導、罰款分期付款等為重點,明年起則除將首度針對車道散發廣告單及寵物妨礙交通事件開罰,駕駛不按規定使用車輛燈號,也將加倍罰鍰達1千2百至3千6百元。

立法院去年12月修正道安條例,共新增、修正75條條文,是該條例實施以來變動幅度最大的一次,交通部、內政部歷經半年法制作業,行政院也已同意分兩階段實施,屬新增規定與加重罰則的九項條文,明年1月1日實施,其餘條文下月1日起實施。

酒駕1罪不2罰

不過,為了遏止重大違規,部分新增規定與加重罰則的條文,仍會在第一階段實施,例如超速里程超過60公里,舊制比照一般超速罰款3千元,新制則大幅提高為6千至2萬4千元,還需吊照3個月。

1罪不2罰也是第一階段重點,實施新制後,酒後駕車民眾,酒測值如逾0.55毫克,遭警方移送則採刑事罰罰款以易科罰金為主;未達0.55毫克者採行政罰。以往舊制,酒測值如逾0.55毫克,除罰款1萬5千至6萬元行政罰,還得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不過,為免發生爛醉如泥者挨罰比微罪者輕,形成「重罪輕罰」的情況,新制也規定,易科罰金金額如不及交通違規罰款金額,主管機關可針對不足部分開罰。

取消駕照抵罰單

罰單可分期付款繳納,也是新制的特色,各項違規罰鍰中,除了因酒後、吸食毒品、迷幻藥駕車遭罰者不得採分期付款外,其他罰鍰均可分期付款,分期方式每期以1個月計算,繳納期限不得超過12期,分期付款措施實施後,駕照抵罰單的「易處吊照」方式也將取消。

「微罪」勸導 累犯照罰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7月1日起,部分情節輕微的交通違規,警方將會以勸導代替開罰;不過,民眾可別因此而「常態違規」,因為警方開出的勸導單,監理單位都會註記,民眾如果拿到太多的勸導單,還是可能換來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中,微罪勸導是很重要的一項精神,也是初期執行重點;有員警表示,以往執行勤務時,對不嚴重的違規,本來就會儘量採取勸導方式,但卻常因此遭檢舉,新制規定微罪勸導,對員警而言可說相當方便。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新制中可列為微罪勸導的行為,共分為16類,至少有數10項違規行為可改採勸導方式,不以開單告發為目的,不過,必須符合未影響交通安全、秩序,以及違規情節輕微者為對象。

官員指出,交通違規的告發,有時也需兼顧人情與人性,例如民眾為了運送傷患、病患或殘障人士就醫,於醫院門口、附近臨時停車,雖屬違規行為,但如未嚴重影響醫院附近交通,員警未來會以勸導代替取締告發。

至於執行原則,路政司指出,對於符合微罪勸導原則的違規行為,員警雖不會告發,但會開出勸導單,並送監理單位註記,民眾如果違規太多次,成為「累犯」,即使屬微罪,仍會挨罰。

落實路權 斑馬線不讓行人 駕駛挨罰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下月1日實施,將會是民眾路權觀念的重要分水嶺,新制對車輛、行人路權有了更清楚的規範,交通部官員指出,希望能透過新制建立絕對路權觀念,落實對行人路權的尊重。

此次實施的新制中,對行人路權有著更多的尊重,例如條例增訂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必須暫停讓行人通過,違者將挨罰1千2百至3千6百元,即使是行經未設有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也需減速慢行,否則將遭罰6百至1千8百元。

此外,此次有不少條文都是對路權做出更清楚的定位與詮釋,例如車輛的路權,依員警指揮、號誌或標線指揮順位,訂出用路人遵循依據,即使是無號誌、無人指揮,也規範應如何界定優先順序。

根據新制,車輛行經無號誌、無人指揮路口,如有支線、幹線分別,則是支線讓幹線,無支、幹線分別時,則以車道為衡量依據,車道較少者,需禮讓車道較多一方車輛;如車道數一樣,則是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如都是要轉彎的車輛,則是左方車輛禮讓右方車輛。

簡單地說,只要用路人記住「支線讓幹線、少線讓多線、轉彎讓直行、左邊讓右邊」的口訣,就可很清楚區分彼此優先順序,避免引發糾紛。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