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前總裁權錢交易的養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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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訊】原中石化勝利油田大明總裁李榮興,因為貪污受賄,被山東省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大明公司是中石化股份公司的子公司,今年53歲的李榮興,17歲招工到勝利油田鑽井指揮部三大隊水電隊當通訊工,此後,因為工作出色一路上升,1993年2月任大明公司副董事長、總裁。

一切向錢看

李榮興任大明公司副董事長、總裁後,胃口就一天天膨脹起來,從1994年開始,大明公司及時給付貨款,對方要給他幾萬元的感謝費;承攬大明公司的工程,要給他幾萬元「培養感情」;下屬獲得高額獎勵,要給他分「一杯羹」表示感謝;他再婚,兩萬多元的婚宴有人「埋單」,還有人送上一萬美元的大紅包;他女兒出國上學,有人送上幾萬元學費;他搬家,也有人送上十幾萬元的高級音響。檢察機關指控李榮興的每一筆受賄數額都在萬元以上,有的一筆就達上百萬元。

李榮興主持制定了資產經營責任狀制度,下屬部門如果效益好,責任人就可以領到高額的獎勵。1997年初,大明公司與一下屬部門負責人簽訂責任狀,規定超出500萬元盈餘後,按4%提成,獎金由責任人自主支配。1997年底,這位負責人從57萬元兌現獎中拿出15萬元送給李榮興。2000年初,大明公司與這位部門負責人再次簽訂責任狀,規定超出2000萬元利潤後,按20%提成,其後這一部門在股市上賺了一億,李榮興先後給這位負責人兌現了960餘萬元(120萬美元)的獎勵。為感謝李榮興給其兌現獎金,該部門負責人給了李的前妻80萬元及李的女兒20萬元。2001年7月,又給了李榮興100萬元。

隻手遮天 國產變私產

權錢交易的胃口愈吃愈大,他2次聯同北大EMBA班同學劉毅,在地產開發項目中,透過抬高土地價格,從黃敏所提每畝35萬元(4.38萬美元)提高到每畝45萬元(5.63萬美元),再以諮詢費名義貪污公款3700萬元人民幣(463萬美元),另外還收受483萬元(55萬美元)的現金及實物賄賂,搖身一變成為「國企大鱷」。

2000年6月,李榮興到深圳出差,一個下屬單位負責人帶著15萬元來到李榮興房間,對李說:「今年效益會很好,弟兄們發了些獎金,給你一份。」就這樣,他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給李榮興發一次「獎金」,在4年多時間裏,先後6次以獎金的名義送給李榮興70多萬元。儘管李榮興的辯護人提出,李榮興從下屬單位領取獎金、津貼,只是違反了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其行為不構成犯罪。

中石化紀檢組、監察局根據群眾舉報,於2004年8月對李榮興涉嫌經濟問題,在北京對其實施「雙規」。同年11月18日,對劉毅實施「雙規」。2005年4月13日,在廈門將潛逃的黃敏抓獲歸案。

黃敏歸案後,將其掌握的1000萬元(125萬美元)贓款主動上交,另外從華嘉興諮詢公司賬上查獲贓款2217萬元(227.19萬美元),這筆鉅款已經分別返還大明公司和上繳國庫。

目前,李榮興已經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同案犯黃敏、劉毅因犯貪污罪,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分別被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40萬元。

儘管大明公司內部有許多規章制度,但是李榮興仍然可以常年輕而易舉地「聚公為私」,這山東省中共建政以來查處數額最大的一起貪污案件。不禁讓人想到近日轟動大陸的原中國四川國際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國際)董事長叢鋼等人涉嫌合同詐騙、職務侵佔以及挪用上億國有資產一案,由空殼公司購買中川國際,後以剝離不良資產為由侵佔公司財產。農民工討要自己的工資,經常摶命演出,還要不回分文;這國有資產為啥這麼容易就轉移進私人口袋,看來規章制度如同擺設。

不過有網友問怎麼又是一個副的?倒頗堪玩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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