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交通廳長受賄囚廿年

標籤: ,

【大紀元7月23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7月23日報導)江蘇省前任交通廳長章俊元因受賄、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中國「人民法院報」稱,福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十日對章俊元案作出一審判決,並處沒收章俊元個人財產人民幣四十萬元。

該報指出,二千年八月到零四年,章俊元先後擔任江蘇交通控股公司董事長、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江蘇省交通廳長、江蘇交通產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期間章俊元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接受貿易公司、銀行等請託,協助轉讓不動產、入股交通產業集團下屬企業、銷售機器設備、放貸等事項,並協助涉案人員職務升遷與工作調動,共二十三次收受賄賂財物一百一十八萬多元。

相關新聞
安徽省副省長何閩旭被雙規
廳級處長玩弄上百女性留下無恥「性日記」
前南韓外換銀行董事收受賄賂遭判刑一年
安徽省副省長涉福建彩票案被雙規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