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泳:放我媽媽出來

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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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訊】李喜閣,39歲,河南寧陵縣郵局職工。1995年6月23日,她在生大女兒時,縣婦幼保健院違反規定,為了拿回扣,欺騙產婦,說輸血恢復得快,給她輸了帶有艾滋病毒的血液,致使一家4口中3人感染艾滋病——她和兩個女兒。2004年8 月,長女去世。寧陵縣先後共有46人因輸血感染艾滋病,其中10人是由於給生產婦女輸血感染上的,還有14名男性因為和被害婦女發生性關系染上病的。

李喜閣的長女發病死後,寧陵縣婦幼保健院給人輸帶有艾滋病毒的血漿一事,才暴露出來。迫於輿論壓力,寧陵縣政府答應給每個受害者每月40元的補助,李喜閣等受害人表示不能接受。2004年9月,李喜閣起訴寧陵縣婦幼保健院和衛生局,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得到合理的賠償,但至今法院不立案,檢察院不追究,政府不賠償。多年來,李喜閣和丈夫不斷上訪縣、市、省政府,乃至中央,但均無結果。

2005年,在民間艾滋病工作者的幫助下,李喜閣創立了艾滋病受害者互助組織“康樂家”。同年,她代表輸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的受害者發表《給溫家寶總理的一封信》。2006年3月,代表民間組織參加國務院艾滋病防治辦公室咨詢會議,並且遞交《人民的聲音》。李喜閣還成了民間社會維權運動的積極參與者,參與發起了“全國草根非政府組織全球基金研討協商會”;她還撰寫了《我對盲人維權陳光誠因計劃生育的事發表看法》。

2006年7月18日,李喜閣帶5歲的小女兒和7名同案受害婦女,第5次到北京衛生部上訪。她們要求見高部長,請求公正的賠償,還受害者公道。當晚,寧陵縣政府20多名官員和警察將李喜閣等8人帶回當地,扣押在公安局。20日,警方以“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名對李喜閣和另外兩名上訪者刑事拘留。

此案受到中國民間團體的關注。兩名律師赴寧陵調查,多家海外媒體跟蹤報道。7月23日,李喜閣的丈夫孫建峰和5歲的小女兒到北京衛生部呼救,小女兒舉著自己寫的字,大喊:“放我媽媽出來!” 26日,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通過電話向李喜閣家屬慰問,並表示關注案情。

李喜閣在關押中通過電話告訴記者:公安局叫我寫交代材料,就是要抓我的把柄,把我送進監獄,這樣我就不能再上訪了。我不寫。“當年的衛生局長不追究、婦幼保健院長不追究,把我們輸血感染艾滋病的受害者送到監獄,我希望讓更多人知道,我打算就呆這裡。”

李喜閣被關押後,丈夫孫建峰在致衛生部的信中寫道:“我已因艾滋病的事失去了月薪3,000元的工作,失去了家庭,失去了一個孩子,不能再失去我的愛人……請挽救我這一個不幸的家庭 ,如果再失去我的愛人,我沒有勇氣再活下去了!請給輸血感染艾滋病家庭一條出路,一條活路走!”

《華夏電子報》第152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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