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華:張維迎們傲慢的「赦免論」

樊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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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0日訊】最近,張維迎的「新自由主義」同行和老朋友,頗受人們尊敬的茅於軾先生,特撰專文挺張維迎說:「清算富人的結果是大家一塊兒受窮,社會上再也沒有富人了。……市場經濟一個最大的缺點就是不可能人人都是富人,社會上總有窮人。不論這個社會有多富,窮人還是難於避免。至少未來五十年裡這種狀況是很難改變的。」「張維迎是非常同情窮人的。他自己就是從陝北一個窮山溝裡苦讀出來的。……可惜的是群眾往往不明白誰是真正維護他們利益的人,而社會的先知先覺往往成為歷史的犧牲品。這才是真正可悲的啊!」

這裡不準備具體指出茅老混淆事實、似是而非的論證錯誤,也不準備一一羅列張維迎并不同情窮人、更不維護窮人利益的怪論,只特別再就張維迎們明目張膽為富人偷逃稅辯護的怪論,來證明茅老挺張的不可信。

在一些基本價值取向上,不僅馬克思主義沒有過時,比馬克思的價值論早了一百年的斯密價值論,也沒有過時.這兩大經濟學家的價值論,都是階級社會出現後的學說,在很多方面是一致的——可以說馬克思基本承繼了斯密。但馬歇爾時代就有經濟學家,實實在在看到了馬克思與斯密價值學說之間的危險聯繫,於是殫精竭慮發明了「效用論」,把「價值論」擠出了「主流經濟學」。楊小凱先生曾驚歎「效用論」的妙用。我在思考揣摩中發現,經過「邊際效用遞減」的分析,很多情況下富人的幸福感反而不如窮人強烈——例如富人更可能食不知味,富人財富的社會效用遠遠超過窮人提供給窮人的財富效用——僅僅做效用供給量的比較,窮人真沒有富人貢獻大。有的論辯家進一步說到窮人比富人自私呢!張維迎說只要財富還在中國,管它誰擁有的道理,在效用量的分析上面,是成立的。

可見,沒有思想來駕馭學術、知識,將會出現怎樣的局面!

局限在效用論中無疑難以看到偷盜、搶劫與自食其力的善惡分別.隨著基尼係數攀上「0.5」,歷史學家秦暉教授看到了等級結構社會逐漸向階級結構社會「轉型」的事實,他從學理上提出「階級與等級重疊」的社會命名。瞭解世界史的人們這相當於17~18世紀歐洲的情形,正是斯密價值論產生的時代。

關於富人財富的倫理問題,進一步怎麼對待一些富人非法斂財的問題,確實有經濟學出場的理由又不能拘束於經濟學的考量。

一,易博士的警覺與秦老師的慨歎

效率優先、先發展再規範,還是公正優先甚至公正至上?「中式右派」及其所倚靠的現實,首先刺激、挑起了人們的思慮.例如以吳敬璉為代表的股市規範派與以厲以寧為代表的股市「混亂難免也正常」派之間的爭論,以秦輝、易憲容等一批學者為代表的社會公正派與以樊綱、張維迎等一批經濟學家為代表的「發展優先」派(香港的張五常也是)之間的爭論,以秦輝為代表的「產權改革民主派」與以盛洪為代表的「產權交易節約派」之間的爭論……在在都凸現了「階級與等級重疊」的社會利益關係.圍繞股市黑幕的交鋒剛過,圍繞「是否赦免富人不法收入」展開的爭論又接踵而至。

看到9月21日《中國經濟時報》的一篇文章,覺得它的題目很不合邏輯,是我喜歡的易憲容博士寫的——《中國到了「收入特赦」的時候嗎?》(以下易博士語均引自該文)「收入」有什麼「赦免」不「赦免」的問題呢?應當是「腐敗收入特赦」或者「非法收入特赦」吧。讓我感到突兀的是,要不要清算腐敗群體非法所得的問題不是早已提出了嗎?難道易博士自說自話、無的放矢?

事情當然不是這樣。易博士不無激情地寫道:所謂的「收入特赦」指的是國家制定某種法律,確定一個時點,把這個時點上的全部個人收入合法化及「陽光化」,而不論其收入為合法的還是非法的、是貪污盜竊而來的還是勤勞努力致富的、是黑錢還是白錢.如果這個時點之後有人試圖通過違反新的規則或法律來獲得不義之財,則嚴懲不貸.這是從以往逢皇帝登基或皇帝有大喜事對判刑者實行「大赦」的意義中引伸出來的一個概念。香港1977年1月1日的特赦令就是「收入特赦」的一個例子。筆者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在於最近對富人徵個人所得稅……由於大明星劉曉慶逃稅問題受到政府的監禁,從而引發了國內媒體與學界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大討論,其中有幾個問題最為尖銳,一是為什麼全國的低收入者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要比富人多?要知道,目前中國50個富豪的財產等於5000萬農民的年收入,300萬百萬富翁的財產等於9億農民兩年的純收入;……

原來是從劉曉慶事件、從追繳一些富人偷漏稅問題來的。是啊,我等老百姓無不規規矩矩繳稅,有資料顯示,佔有中國居民財富60%以上的富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才佔到該項稅收總數的不到10%,而只占中國居民財富20%以下的窮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卻佔到該項稅收總數的70%以上。如果我沒有說錯的話,要不是朱總理2002年年初揭露富人偷漏稅問題嚴重,而這個問題還是從問題不算最嚴重的劉曉慶開始露出水面,絕大多數老百姓恐怕還是只能私下議論議論的。

「春江水暖鴨先知」。京城的專家到底比外省人士知道、反應得更快、更早、更多。易博士的文章分明透露了一個重大信息:圍繞要不要追繳富人偷漏稅問題,爭論激烈著呢!仔細想想,也不奇怪,幾年前就看到秦輝先生批判「掌勺者私分大鍋飯」、「搶來本錢做買賣」(甚至不做買賣)、「全民財富或者賤賣或者變相授受」,在這樣的年頭,維護老百姓的財富,維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與義務,試圖改變甚至只是試圖減少一點點不公正,怎麼不是一場激烈的利益鬥爭呢?怎麼會風平浪靜呢?

易博士也說到了這樣的尖銳:這些問題提出之後,有人就說,這是中國民族的一種「劣根性」:仇富心理,是中國社會對整個富人的仇恨,窮人總是希望通過「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來分取富人之財富。如果仍然助長這種「歪風邪氣」,不僅會打擊富人的生產積極性、打擊國內民營企業,而且會導致國內資本大量外逃,抑制個人消費,造成整個社會的通貨緊縮從而阻礙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因此,為了改變中國這種民族的「仇富」心理,就得對富人個人的收入進行特赦,確定某一個時點,讓富人的財富「陽光化」、合法化。

易先生的文章似乎并沒有引起知識界的任何反應。這不奇怪,看看秦輝先生的慨歎吧:「如何分家」或分家中的公正問題極端重要,這不僅是對分家過程本身而言,而且關係到我們國家與人類能否跳出六道輪迴的歷史怪圈,在新的千年紀裡建設新文明。每個真心希望擯除舊式家長制之弊的人,每個真正擔心新式現代病的人,都必須正視它。遺憾的是如今真正能正視「如何分家」這個真問題的人不多。其中原因可能在於:一是「如何分家」這問題十分操作化,不如「要不要分家」之類問題那麼形而上和具有「理論性」。二是談這種問題也可能不受歡迎;偷了或強佔了「家產」的人自然討厭談論「公平分家」,而他們是家內最有勢力的人,得罪他們是有風險的;…… (引自秦暉:《田園詩與狂想曲》韓文版序言)

難道不可悲麼,難道這裡不是有著太多的冰涼、太多的麻木、太多的犬儒與異化了的「聰明」死相麼,那該得到怎樣的詛咒呢!我的一顆跳動的心不覺抽緊起來。

易先生的抗爭是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報紙上出現的急促呼吸!還需要懷疑麼,與其說易先生在批評「腐敗的經濟理論」(何清漣語),不如說是在披露一個重大而嚴酷的事實:不同利益實體的言論鬥爭,至少在京城各自「精英層」的代言人之間,已經不再是暗裡較勁,而是已經公開攤牌啦!人們哪,這才是真正的意識形態之爭啊!幸虧都沒有過去那樣殘酷的「偽階級鬥爭」跡象。

易博士的立場是:正如美國時代雜誌最近刊文指出,中國富人的財富多數都是靠非法手段獲得的。一個明顯的例證是,市場經濟已經運行了這麼多年,但是中國的官本位越來越嚴重。……既然國內不少富人的財富都是通過非法的方式獲得的,而國內有效的司法體系不可能在短期內建成,那麼,對現有這些富人的財富特赦,不僅不可能制止今後其他人再通過種種權力來掠奪或攫取社會的財富,而且後來者還會變本加厲,把這些財富隱蔽起來等待下一次「收入特赦」。看看像河北李真那樣的青年人,貪污之狠、手段之惡劣、貪心之大,就是這種負向激勵的結果。這種負向激勵必然會導致人們千方百計地去爭奪政府權力,而權力一到手就會瘋狂地去掠奪社會的財富。整個社會於是會捲入權力-財富-權力-財富的惡性循環中。

二,「富人」的「心聲」

易博士是牛氣烘烘的經濟學「大師」張五常的學生,但學生比老師高明遠甚,張五常對腐敗的立場與易憲容大不相同,張「大師」只談取消、放鬆管制的「自由經濟學」,不談在當前的中國如何反腐敗,甚至還大作諂媚狀討好說:「中國高層無腐敗」。易博士在為林行止先生大陸版文集寫的序言中,已經流露了對老師的不滿.我是喜歡易先生的,2002年幾乎他的所有文章,我是贊成的。這一篇反對「收入特赦」的文章,我尤其贊成!

「右派」經濟學家何止張五常!2002年12月26日《中國經濟時報》發表本報記者曾業輝、冀文海的「新聞綜述」:《經濟學家為富人解「銬」》。出場的是三位「注重效率」的大牌當紅人物。一是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張維迎。他說:我們必須承認,到目前為止,許多政府部門的行為,不是在創造一個穩定的環境,而是在不斷地改變這個環境,使企業家無所適從,在這裡我特別想強調的是有關稅收制度的問題.據我所知,有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家惶惶不可終日,他們不僅想方設法在國外辦綠卡,而且還在把資金轉往國外。……要想損害窮人,最好的辦法是殺掉富人。就這個問題,政府應當向前看,特別現在實行無限期的追溯的稅收制度,從建設小康社會及向前看的角度來說是不利的。如果總抓住一個人犯的錯不放,他就可能犯更大的錯誤,假設有人沒有交稅,如果你長期追溯的話,他今天就更不敢交稅,因為今天交了稅,你問他為什麼昨天沒有交稅,那怎麼辦,他就可能會繼續造假,繼續不交。所以我認為,政府是不是可以考慮實行一個稅收特免,也就是說從現在開始,過去的事既往不咎,……

張維迎的話并不止這一段,也并非完全沒有道理,但有些話只能被看作詭辯.明明是多年來一些「富人」為富不仁,既坑了國家又坑了窮人,他卻認為是「富人」對國家、窮人做出了巨大貢獻;明明是一個依法追討欠稅問題,他卻說成是扼殺經濟活力、謀殺富人;明明是現在的稅收監管體制腐敗不堪,并且可以肯定今後對富人徵稅只可能有所改觀而不可能有根本改善,他卻說只要今後嚴加征管就行;明明追究既往在現在的制度條件下能夠達到何種程度,效果還頗值得懷疑,他卻將多年來的贓款外逃、黑錢洗「白」等等,與2002年以劉曉慶事件為象徵意義的,對非法財富的「傳統查辦」聯繫起來,聳人聽聞地說這樣會阻礙經濟的增長.我有理由懷疑張先生的理論是要為富人繼續不仁張目,除非張先生拿出了真正能夠兼顧效率與公平的方案,除非張先生肯對深水區的改革說幾句真話。我倒是想到一個辦法:那些正經營著有生長性企業的富人,以前的欠稅可以在將來依法逐漸補交,否則,為避免繼續為富不仁,必須立即追繳——儘管沒有完善的民主法治,追討也有限。

一些「專家」往往搬出香港「警察特赦」的例證來為「非法收入特赦」辯護,例如張維迎就是這樣做的。他說:……我舉一個例子,現在的香港是全世界最廉潔的政府之一,但以前卻不是這樣,警察徇私舞弊成風,實施整頓時,召見當時的警署署長,說你們警察以前的問題不再追究,現在再有問題一定嚴懲不貸,從而使香港警察成為了世界上最廉潔的警察。

張教授的話看起來很有道理、很能說服人。但是且慢,對香港社會有過多年「零距離」體驗,在香港從事過多年研究的易博士,對於張先生引香港故事為富人開釋,已經有針對性地把話說在前頭了——與1977年香港對所有警察的貪污行為特赦相比,如果對目前中國富人的收入進行特赦,其時機、條件及內涵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語的。儘管在20世紀60-70年代的香港貪污風氣盛行,而且在不少方面這種貪污行為已經開始制度化了,但是香港的司法體系已經有了一百多年的歷史,它的社會公正「避難所」的功能沒有喪失;而且對警察的特赦也是為了維護這種功能,因此香港1977年的特赦範圍僅限於警察。還有,儘管在1977年以前香港的警察貪污受賄嚴重,但這些人占社會財富比重并不重要。也正是在這樣一些約束條件下,香港政府對當時警察的特赦一實行就起到立竿見影之作用。但是,目前中國富人的情況與那時香港警察的情況是有天壤之別的。

第二位出場的是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樊綱.他說:要看到制度的建立、市場經濟的形成是一個發展的過程,發展的過程就一定會出事情,一定會有騙局。——強調「發展」、強調「發展是一個過程」、強調腐敗難免,是所有官腔官調、霸權話語的「八股套話」,特別在為了公平與公正的制度改革上,他們所有的偽「辯證法」說詞都只有一個意思,那就是對動真格的改革「放氣」!以厲以寧為代表的「右派」在圍攻譴責股市黑幕的吳敬璉先生時,使用的就是這一詭辯辦法。樊綱又說:美國搞了這麼多年的制度、規範,美國還在出事情,我們怎麼可能不出事情?出事情并不可怕,很多國外形成的規章制度都是建立在騙局的基礎上的,到今天我們拿過來,都讀不懂條文是怎麼設計的,是因為我們沒有經歷這樣的騙局。——所有尊重客觀現實的人們,包括體制內的開明官員,都不會否認美國在兩大方面與中國不同,一是美國的問題能夠得到充分揭露,而中國是反過來,被揭露出來的很少,被掩蓋倒是很充分;二是美國被揭露出來的問題,一般都能得到合於法治正義的解決,并且其相關制度一般都能因此而同時得到改進,而中國即使問題被揭露出來,也很難得到公正處理,例如股市黑幕,劉姝威女士揭露的銀廣廈,黑到那樣的程度,一些當事人竟能逃脫法律的懲罰,公司還能照樣被重組……這裡的問題解決起來很像是梁實秋戒煙,一天戒若干回,到頭來依然如故,戒煙只是說說而已!樊綱使用很不高明的相對主義詭辯手段,抹殺美國與中國的重大現實區別,看起來是在為中國爭臉面,實際上是在給中國添恥辱!既然如此,他當然也就無妨亂說一氣:現在中國主要問題不是騙子太多我們治理不過來的問題,而是騙子還不夠的問題,……——你聽聽,這裡的流氓無賴痞子騙子還少呢,還不夠多呢!難怪這位樊先生對中國的經濟存在著種種不測及其嚴峻性不以為然了。按照「生於憂患」的古訓,能不能說樊先生缺少良知呢?我想是可以的。

第三個出場的是中國企業聯合會副會長艾豐.他說:「不患寡患不均」是中國財富文化的主線,所以恨富人、恨能人。——一上來就偷換話題、混淆是非、避實就虛。對這種動不動歸罪於傳統文化的說詞,我不想多說,送給艾先生兩幅秦輝先生的雋語吧:「朱門裡頭無分化,凍死骨裡有平均」:「不患寡而患不公,不患不均而患不自由」!

所有有識之士無不對這樣的「精英代言」之有恃無恐,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慄。就說劉曉慶吧,她的第二任丈夫陳國軍曾介紹說:一次,陳國軍給了一個可憐的孩子兩元錢,結果被劉曉慶痛罵一頓.這個戴有政協委員桂冠的富姐藝人,與一些戴有中央委員、作協主席烏紗的各類當紅藝人一樣,既不可愛也不可信。對於劉曉慶的「個性」,我絲毫不想跟在一些「理路不清」(鄢烈山語)的人後面說什麼「劉曉慶倒霉在她的狂傲」。

易博士還說到這樣一段深刻的話:有人還說如果給國內的富人「收入特赦」,會刺激個人消費、減少資本外逃,其實這是一廂情願。原因很簡單,由於受其宗教信仰之影響,國外的富人對慈善事業十分熱心,他們往往會取之於社會還之於民。但國內的富人則不同,不僅慈悲之心甚少甚至沒有,還會千方百計偷稅漏稅,連自己的義務都不願承擔,而其炫耀性消費則隨處可見。他們可能購名車、買豪宅、在國外一擲千金,但是對國內老百姓的生活疾苦多會視而不見。至於可減少資本外逃,那就更是癡人說夢話了。據不少研究表明,這幾年國內的大量資本是外逃了,但這些資本逃出幹什麼?除了少數是炫耀性消費外,多是經過香港及開曼群島又回到國內。資本外逃為的是返回如何獲得優惠。

易博士說得完全對:總之,對目前中國富人「收入特赦」既沒有條件,也不必要。

三,蔑視經濟學的傲慢

2003年剛剛到來,《中國經濟時報》在1月7日又用了整整一版介紹了相關利益群體的複雜心態.首先是富人們的心態.與1月5日劉曉慶房產拍賣幾乎同時,在北京舉行的「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富人們顯然被劉曉慶的命運緊緊牽動著。他們紛紛主動公開披露自己不光彩的發跡史。例如大名鼎鼎的聯想集團董事長柳傳志先生說:「1986年前後」聯想的賴賬經營和「1990年左右」因為走私被罰300多萬元之後繼續走私;又如著名的東軟集團董事長劉積仁承認「大約在1993年、1994年」,自己用虛假軟件賺了各地房地產商四、五千萬元;再如赫赫大名的新希望集團總裁劉永好稱自己在1994年買了劣質新希望玉米飼料,賺了500多萬等等。

應當說這些富人公開向社會「自首」也是一種勇氣,他們確曾「犯罪」,他們應當也知道「豪富無一清白、富人大多不仁」的流言的。他們坦率承認:如果不干「壞事」就發不了。用柳傳志先生的話說:「我們如果不做,當時的情況就沒法活。」《中國經濟時報》1月7日「現身說法」的「富人」是不是「商官勾結」型不論,每一個角落的農民都會說:「巨富身後有大官」。

我在思考:如果不是劉曉慶事件的壓迫,會有「中國企業領袖年會」上「富人」紛紛「自首」的一幕嗎?那麼,為什麼在劉曉慶出事的當口這樣做呢?有沒有「劉曉慶多的是,請不要得罪我們」的意思呢?

記者同版報道了「經濟學家」的觀點,主角是張維迎,具體內容比上面介紹的更直白鮮明:「主張『特赦』」!記者也報道了「普通百姓」的觀點:「還赦富人?窮人咋辦?」記者還報道了「政府官員」的觀點:「不會『清查』,也別指望『赦免』」。沒有模糊但也談不上語意嚴明,似乎有這樣的潛台詞在:事發發霉,不發發運,發與不發,天知道!

美國有經濟學家提出變革資本主義社會的理想:富人的投資作算為全體企業員工的借貸,然後,企業全員合股(不影響員工通過轉讓退出)。這一理想的理論基礎還是斯密—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不變資本不產生盈利或剩餘價值。

幾年前我也想過:中國富人的不法財富,應當可以寬容地折算為借貸或債務。這對富人來說已經是再划算不過的了。試問:有多少人能貸到巨款、借到巨債,并且在成為成功致富後借貸一方才來商談分期償還?

但赦免論似乎一定要挑起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階級鬥爭」,這是經濟學家無視經濟學的傲慢,一種不祥的傲慢!

–載自《北京之春》06年9月號(總第160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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