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稱網上傳程翔判決書可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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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2006年9月5日香港報導)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特派員程翔因間諜罪被判處五年徒刑。北京法院關於程翔間諜案的判決書全文星期一在互聯網上出現。從這份公開了的判決書可以得知程翔被判罪名的具體內容以及陸建華洩密罪的主要內容,而北京法院日前因程翔案涉及國家機密而沒有公開審理。美國之音駐香港記者海濤連線報導。

主持人:當時新華社公佈的程翔被判刑的消息,法院的判決內容只有一點。這篇判決書全文真假性如何?主要內容又是甚麼?

海濤:這篇判決書全文是星期一晚上傳上互聯網的。最早可能是從星島日報的電子網站上傳出,然後很快就傳遍海外中文網站。香港法學者王友金認為,這個文件的可信程度相當高。程翔太太劉敏儀、程翔的辯護律師何培華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這個文件的真實性。

從文件的內容來看,程翔獲罪主要是因為和台灣的中華歐亞基金會的聯繫。這份判決書認定程翔多年供稿的歐亞基金會是“間諜組織”。判決書說,該基金會的薛宏義、戴東清是“間諜組織代理人”,程翔從這些人手中拿到了幾十萬港幣的酬勞,給基金會傳送了許多關於大陸“內政、兩岸關係、台海局勢”等方面的稿件。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是認定了這個指控而判處程翔五年徒刑。王友金認為,即使這份判決書是真實的,也仍然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程翔犯有“間諜罪”。

主持人:既然程翔案涉及“國家機密”,法庭也沒有公開審理,而且程翔的家屬也不能旁聽,那麼這份判決書本身是不是屬於國家機密呢?它又如何能流傳到網上呢?

海濤:對這份判決書本身是否屬於“國家機密”,不同的律師有不同的看法。比如,程翔的辯護律師何培華認為,這個案子從頭到尾包括這個判決書都是“國家機密”。何培華說,這份判決書,只有他和程翔家屬各有一份,不知道如何就能流傳到網上。他認為,不管誰把這個文件弄到網上,都屬於涉嫌洩露國家機密。而劉敏儀也否認是自己把這份判決書流傳出去的。

北京律師莫少平認為,涉及國家機密罪的案子審理是不公開的,但宣判是一律公開的。廣州律師唐荊凌也說,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所有的審判結果都是公開的,因此程翔案的判決書公佈於眾合理合法,並尊重了民眾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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