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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隱藏性執法今展開 李逸洋視察國道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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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一日電)警政署今天起從嚴取締六項惡性交通違規,並針對酒醉駕車以外的五項重點違規恢復「隱藏性執法」。內政部長李逸洋上午視察國道公路警察局時表示,隱藏性執法沒有適法性問題,也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有「看到警車就守法,沒看到警察就任意違規」僥倖心理。

李逸洋在警政署長侯友宜、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陪同下,校閱執法員警裝備。李逸洋表示,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在二零零二年為四千三百二十二人,隔年七月警政署修訂「警察機關舉發交通違規應注意事項」行政命令,限制必須在公開、明顯處所舉發違規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明顯攀升。

警政署統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二零零五年大幅增加到四千七百三十五人,去年甚至突破五千人;以平均台灣每十萬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為二一點八人,相較日本平均僅七人,相差達三倍。

對於外界質疑隱藏性執法,李逸洋強調「適法性絕對沒有問題」。他說,世界各國都沒有「必須在公開、明顯處所舉發交通違規」的規定,而且我國法令規定本來就可以隱藏性執法,只不過九十二年七月警政署回應外界看法,以行政命令限縮執法方式,部分駕駛人看見警察就守法、看不見警察就不守法,導致交通死傷逐年攀升,令人痛心。

侯友宜則表示,「隱藏性執法」絕非所謂的「偷拍」,目的是為降低重大車禍死傷,目標只針對「嚴重超速」、「闖紅燈」,以及高速公路上「行駛路肩」、「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等五項惡性重大違規,並非全面恢復隱藏性執法,更不是為了開罰單、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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