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孫璨編譯報導)上週,美國最高法庭維持了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庭2006年判紐約教育局需為殘疾兒童支付私立學校教育費用的判決,該學童沒有在先嘗試公立學校的情況下,就進入了私立學校。
該案自10年前首次公開以來一直受到全國教育界關注。當事人弗里斯頓(Freston)的兒子在8歲時被發現患有學習障礙。他由於希望孩子能獲得更多照料,而把孩子從紐約市教育局安排的曼哈頓上東區一所著名公立學校轉到一所私立學校。
通過一系列申訴,他獲得了紐約教育局的教育金費補貼。紐約教育局隨後上訴,並贏得首次審判。弗里斯頓繼續上訴,並於2006年在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庭獲勝。身為前維康 (Viacom)公司副總裁的弗里斯頓表示,他並不在乎這筆錢,並已把所有教育津貼捐贈予公立教育機構。他說,他只是為了原則問題才打算上訴的。
據聯邦教育局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大約有700萬名學生正在接受特別教育。其中71,000多名因公立學校無法提供適當教育,而以政府津貼在私立學校內就讀,紐約市約有7,000名殘疾兒童屬於此種情況。然而,要求當局贊助殘疾兒童上私立學校的家長在過去5年內翻倍,從2002年的1,519名上漲至 2006年的3,675名。2006年,當局共花費5,700多萬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