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變身救火員 加州囚犯滅火立大功

標籤:

【大紀元10月28日報導】(中央社加州箭頭湖二十八日美聯電)他們曾經偷過車、吸毒和偽造支票,但加州發生山林大火時,他們出動救火。

官員透露,在加州南部對抗野火,保衛家園和商店的一萬四千名救火人員中,大約四分之一是受刑人。在這四千四百名曾經接受消防訓練的受刑人之中,三千零一人自前天起即在箭頭湖南邊至聖地牙哥一帶的火線奮戰。

加州獄政廳發言人恩格說,並非所有的受刑人都有資格成為救火員。被選為救火員的男女囚犯必須體格夠健壯,沒有暴力犯罪前科,以及刑期剩下四到三十六個月。

一旦被選中,受刑人必須接受四週訓練,包括救火安全課程。這項計劃從一九四零年代便開始實施,一旦發生其他的天災,例如地震和水災時,他們也會出動。

受刑人救火工資是每小時一美元(台幣三十二元),每年使加州納稅人節省八千萬美元(台幣二十五億六千萬元)。受刑人通常被派住重型機械無法到達的地點開闢防火道。他們也協助保衛住家或商家。

恩格說:「這個計劃讓全州和囚犯互蒙其利。受刑人不僅可以到外面透氣,還可以回饋社區,有時是他們曾經危害過的社區。」

除了有薪水可拿、暫時離開監獄之外,他們每執行救火工作一天可以抵兩天刑期。

在箭頭湖附近對抗野火的救火員之中,包括二百二十多名身穿橙色工作衣的受刑人,衣服上寫著「加州受刑人」字樣。

其中一名受刑人,二十三歲的羅塞里說,參加救火工作有助於他為出獄後的日子作打算。他打算出獄後到岳父開設的健身房工作。

羅薩里四年前因為重傷害和恐嚇罪而入獄。他說:「這個計劃在生理和心理上對我都很有幫助。這裡的壓力比較小,還能賺錢,出去以後不無小補。」

一些消防隊員說,如果沒有受刑人的幫忙,野火可能造成更大損害。

曾經和受刑人多次共同對抗野火的加州消防隊員萊特說:「如果沒有他們,任務會困難多了。他們非常有效率,幹勁十足,也受過良好訓練。他們很了解自己的任務。」

相關新聞
加州大火進入第四天 風勢趨緩有利救火 
加州大火損失慘重  阿諾重賞捉拿縱火犯
小資料:山林大火罪魁之一聖塔安那風
加州大火減緩 許多人已無家可歸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