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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勞工操作機具應戴護目鏡 防眼睛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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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九日電)一名營造業泰籍外勞在工作時不慎眼睛被濺出的水泥潑到,造成雙眼灼傷,視力受到嚴重影響,無法繼續留台工作。林口長庚醫院眼科部主治醫師馬惠康今天指出,職場上眼睛受到化學性灼傷比機械性的傷害更嚴重,視力經常受到永久性傷害,他呼籲勞工工作時應配戴合適的護目鏡。

馬惠康說,眼睛受到化學性灼傷通常會讓眼球細胞組織受到嚴重破壞,醫療上很難再回復原有的視力。如果一旦眼睛被化學液體噴到,千萬別搓揉眼睛,應立刻用大量清水或洗眼器沖洗十五至二十分鐘,並立即送醫治療。

奧比斯基金會今天也公布一份職場眼球外傷的調查報告,調查指出,職場眼球外傷個案以工廠製造業、營造建築業或農牧業居多,易導致眼球外傷的危險動作為電焊(百分之三十一),其次為鑽孔裁切(百分之十三)及液體噴出(百分之十二)。

主持這項調查的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所長詹長權說,有超過八成的受傷勞工在意外發生時沒有配戴適當的護目鏡,其他勞工的不安全行為還包括不當操作機具、趕工、分心、疲倦等。不安全環境則包括擁擠、髒亂、噪音、昏暗的環境。

詹長權指出,有超過九成的受傷個案屬青壯年且最具生產力的男性勞工,一旦發生職災,將造成個人、家庭與社會的巨大衝擊。政府、企業與勞工都應重視職場安全的重要性,才能有效降低眼球外傷的發生率。

奧比斯基金會的職場眼球外傷的調查在2004至2006年間共收集四百三十五名個案,其中有兩百八十二名個案同意提供相關病歷資料,並完成電話問卷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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