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里根總統對台灣的六項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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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前美國駐台大使、現任美國傳統基金會亞洲研究中心研究員費浩偉(Harvey Feldman),十月二日發表〈里根總統對台灣的六項保證與其在今天的意義〉(President Reagan’s Six Assurances to Taiwan and Their Meaning Today),文中陳述里根對台六項保證與其歷史背景,以及在二十幾年後的今天,這些保證發生了什麼變化,又具有什麼歷史意義。

文章指出,美國在一九七九年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後,里根總統在一九八二年花了上半年的時間就美國持續軍售台灣的議題與中共進行談判。其結果是,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簽署的〈中美公報〉。美國政府在這份公報中表示:「它不尋求執行長期軍售台灣的政策,其對台軍售在質和量上不會超過美國與中共建交後近幾年來所供給的水準,它將逐漸減少對台軍售,以期在一段時間內問題獲得最終的解決。」

里根簽署的〈中美公報〉

費浩偉指出,儘管里根簽署了這份公報,但他卻是心神不寧的。


里根總統在1982年曾就美國持續軍售臺灣的議題與中共進行談判。圖為里根總統1983年檔案照片。(圖/法新社)

一九八二年七月十四日,美國在台協會主席李潔明(James Lilley)晉見蔣經國總統。李潔明代表里根口頭陳述關於美國對台政策的六項保證。他表示,美國:

●未同意設定停止軍售中華民國的日期。
●未同意就軍售中華民國一事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協商。
●不會在中共與中華民國之間擔任斡旋的角色。
●不會修訂〈台灣關係法〉。
●未改變美國對於台灣「主權」(sovereignty)的立場。
●不會迫使中華民國與中共進行談判。

在美國同意之後,這份聲明三周後在台灣公諸於世。

費浩偉指出,這不是里根提出保證的唯一口信。李潔明另有兩次傳遞額外的口信給蔣經國。

一九八二年七月廿六日,李潔明再次轉述口信。這次的口信提到:「美國會利用所有的方法監視中共軍事發展與布署。取得的情報會通知你們。」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六日,李潔明第三次轉述口信給蔣經國。里根在口信中重申六項保證,並總結說:「我們不會危及台灣人民以自己的方式處理兩岸問題的能力。」


台灣關係法。 (圖/台灣新聞局地方新聞處)

里根給蔣經國的三個口信連同〈台灣關係法〉為美國對台政策奠定基礎。

里根在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簽署〈中美公報〉後立即發表一份公開聲明,他在聲明中指出:「我們在這件事情上不會干涉台灣、不會對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抱持偏見,也不會對台灣人民施加壓力。同時,我們持續關注任何能解決問題的和平手段。」

克林頓以「三不」聲明修正美國立場

後來克林頓總統在一項「三不」(Three No’s)聲明中修正了美國的立場:「我們不支持台灣獨立、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我們不認為台灣應該是有國家地位才能加入的任何組織的成員。」在小布什總統執政後,一種推論又被加入其中──美國反對任何改變兩岸現況的嘗試。

這些之後的聲明,使美國的立場從「拒絕明述台灣地位」到明確表明,無論台灣是或可能是什麼,它現在不是一個國家。此一論調使本屆和上一屆美國政府明顯抵觸〈台灣關係法〉。此一法案的內容部份指出:「本法案的任何聲明『不能』被解讀為排除台灣參與任何國際財務機構或其他國際組織的基礎。」(例如美國同時承認韓國與北韓的主權。)

除了國際地位問題之外,里根的六項保證的其他部份,似乎還存在而且基本上沒有改變。美國仍持續軍售台灣;儘管它一定知道中共的反應,但是它沒有正式就軍售台灣議題與中共協商;美國並未在兩岸之間擔任調停的角色,相反地,它力促中共與台灣政府直接對話;此外,美國沒有強迫台灣與中共進行談判,也沒有修訂〈台灣關係法〉。

擴大里根對臺六項保證


臺灣已從一黨獨大、實施戒嚴的極權國家演變為百無禁忌、有時稍微混亂的多黨民主政權。圖為2005年3月26日,台灣總統府前的集會。(圖/AFP/Getty Images)

最近,台灣政府官員敦促美國正式重申里根的六項保證。在考量這項建議時,瞭解一九八二年以後什麼發生了變化是很重要的。台灣已經從一黨獨大、實施戒嚴的極權國家演變為百無禁忌、有時稍微混亂的多黨民主政權,其兩千三百萬人民的平均每人GDP在今年將達到一萬五千美元左右。於此同時,中國經歷了大幅度的經濟成長。但中共政權仍是一黨獨大的極權國家,其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和民權,實際上都被忽視。中共長久以來已經放棄其基本政策是和平統一而非武力威脅這樣的虛假說法。


美國前副助理國務卿薛瑞福。 (中央社)


美國前副助理國務卿薛瑞福表明支持臺灣的民主自由,並鼓勵臺灣能加入國際組織。圖為台灣總統府前印製的入聯平面文宣。(AFP/Getty Images)

費浩偉最後提到,美國前副助理國務卿薛瑞福(Randall Schriver)提議擴大里根總統對台灣的六項保證,表明支持台灣的民主自由,並鼓勵台灣能加入國際組織,盡其在國際社會的義務。費浩偉表示支持薛瑞福的提議,六項保證應要反映時代變遷,以幫助台灣處理複雜的海峽兩岸問題。

本文轉載自《新紀元周刊》第42期【西方看中國】欄目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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