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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下單手續費上限 券商公會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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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錦奇/台北報導〕券商公會昨天通過重大決議,將建請主管機關取消股市下單手續費上限(千分之1.425 )的規定。一旦政策放行,券商收取手續費將變成各憑本事,投資人交易成本有可能因此增加,下單前更得貨比三家。

現行的股票交易手續費制,已經行之有年,統一規定上限為千分之1.425,也就是說,投資人每下單買或賣股票100萬元,券商最多只能向投資人收取1,425元手續費。

不過,實務上,國內券商為爭取客戶,通常會給客戶不一的折扣,以目前業界行情來說,中大型券商電子下單,大約打5折到6.5折收費,中小型券商約打4.5折到3.6折,市場最低價是新光證券2.8折,大昌證券更曾限時祭出2.5折,不過名額只有1000人,且鎖定軍公教人員。

外資券商對台灣手續費收入並不滿意,認為在國外至少可以收取千分之2,因此極力向券商公會提議解除手續費上限的規定,經券商公會昨天討論,決議通過建請主管機關解禁,讓各家券商自行決定手續費收費標準。不過,部分本土券商仍悲觀研判,政策縱然解禁,但台灣市場競爭太過激烈,客戶沒有要求降價已經很偷笑了,恐怕沒有幾家本土券商敢冒客戶流失風險,輕易嘗試拉高手續費,屆時恐怕只有外資券商比較能受惠。

無論是否真如本土券商研判,一旦政策同意放行,券商今後收取手續費,將是各憑本事,首當其衝的,自然是下單的投資人,得面臨交易成本墊高的局面,建議開戶下單前,最好還是問清楚手續費標準。

權證課稅爭議 券商公會聲請釋憲

〔記者李錦奇/台北報導〕券商公會昨天做成權證課稅重大決議,一方面將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另一方面同意讓步接受行政院版本修法,也就是不溯及既往。但希望立院能通過附帶決議,將權證損益採年度計算,而非逐檔單獨計算。

券商公會昨天的決議,頗有兵分兩路、軟硬兼施意味,一方面透過釋憲,爭取對券商有利的最後機會,一方面也讓步接受行政院修法版本,至少爭取新發行權證可先扣除避險成本再課稅。

至於修法通過前的所有爭議案件,則依照經續會結論,由財政部與券商另行協商。

簡單說來,這項決議等於是回歸到2005年10月,立法院財委會通過的行政院修法版本,再加上民進黨團事後建議的附帶決議,所形成的修正版,雖然不是券商的第一選擇,但也算是設下停損點,起碼保住未來。

券商公會同意讓步後,是否真能加速立法院審查權證課稅的修法進度,仍值得觀察。

權證課稅爭議由來已久,財政部認為應以權利金收入來課稅,但券商認為權證得避險,可能因此有損失,要求先扣除避險成本再課稅,但財政部認為避險是股票交易,賺錢不另外課證所稅,賠錢當然也不能抵稅。

元京證、大華證提出的權證課稅行政救濟案,日前接連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券商公會昨天因此邀集全體發行權證的券商開會,元京證總經理張立秋表示,將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券商公會也決定支持,另一方面,也做出接受行政院版本的重大決議,不再堅持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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