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被指違背憲法富了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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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2日訊】(大紀元綜合訊)中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週日(3月11日)通過了提請大會審議的、首部旨在保護私人財產的《物權法草案》。批評《物權法》違背憲法的北京大學教授鞏獻田則表示,該法如獲通過,將有損於全國人大的威望,因為它與憲法精神相牴觸,所以也是無效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人大5次會議第3次全體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時說,物權法草案「從研究起草到現在歷時13年」,在作出重大修改後,「已經基本成熟」。並稱修改的法案符合中共的方針政策,符合中國日益轉變的社會經濟現狀。
  
此前,鞏獻田表示他將就此法致函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並參加七百餘名學者、官員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反對《物權法》公開信簽名。
  
此後,北大黨委多次要求鞏獻田退出組織簽名活動,內地傳媒也被禁止報導他們的觀點。這位法學家不滿地說:「什麼社會主義民主,連資本主義的民主都不如。」

吳邦國:立法基本成熟
據報導,旨在保護私有財產的《物權法》草案,8日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同日,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向三千名人大代表提出《物權法》草案的說明。
  
王兆國說,《物權法》是規範財產關係的民事基本法律,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包括明確國家、集體、私人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以及對物權的保護。制訂《物權法》有助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物權制度。
  
《物權法》草案分「總則、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五篇,十九章二百四十七條,預計將在3月16日人大會議閉幕時獲得通過。
  
吳邦國在工作報告承認,物權法是一部「政治性、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法律,立法難度很大」,因此,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論證會和群眾反映意見作出了四方面的「重大修改」,其中包括「強化對國有資產的保護」,「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利益」。
  
他表示,修改後的物權法草案「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已經基本成熟」。

鞏獻田:牴觸憲法精神
據東方日報報導,鞏獻田在接受採訪時稱,物權法與憲法精神相牴觸。他說:「它將被侵吞的國有資產同現有國有公有財產一起保護,所以是一部富了貪官、保護了貪官的法律。」
  
鞏獻田表示,全國人大制訂這項法律,第五至第七稿都沒有向全民公佈。他不滿地說:「我相信國家領導人是走社會主義道路的,但起草《物權法》的少數人,用隱蔽的方法將私有化塞入這項法律。」
  
據悉,本年三月三日,即全國政協開幕當日,九十多名學者和退休高級官員在北京開會,內地著名經濟學家劉國光稱,「《物權法》富了貪官,聽說賴昌星也快沒有事了。」對於這些來自民間的反對聲音,官方傳媒沒有任何報導。

爭議所在
據BBC消息,在2006年的人大會議上,《物權法》本就提請討論通過,但北大法學教授鞏獻田的一封公開信改變了立法過程。其後又有千名退役解放軍將領、學者專家和社會不同人士聯名上書中央政府,公開反對物權法。
  
今年,在人大過去審議這部保護私人財產的物權法草案時,在近3千名人大代表中,有些代表對政府推動物權法草案通過的努力感到不滿,近五分之一的代表曾投票反對。
  
分析人士認為,如果對物權法草案投票表決時,投贊成票的代表相對來講比例較低的話,當局在實施這項法律草案時估計會遭遇額外的困難。
  
近幾年來,一些地方官員與開發商「合謀」搞開發,被徵地農民或城鎮居民僅獲得很少或根本沒有得到任何徵地搬遷賠償,時而引發群體性示威抗議事件。
  
反對人士指出,《物權法》可能保護非法私有化的國有資產。但也有分析人士認為有關《物權法》的爭論是「左」、「右」意議形態的爭論。
  
據瞭解,自一九九三年起草《物權法》,由於爭議極大,人大常委會進行七次修改。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又審議了6次,審議次數之多,在中國立法史上堪稱空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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