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被起訴 許陽明喊冤自認不涉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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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被起訴 許陽明喊冤自認不涉貪污

【大紀元3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十二日電)前台南市副市長許陽明因為任內使用特別費不當,今天被地檢署起訴。許陽明強調他的特別費未曾匯入薪水帳戶,而且檢方也認定他不須要檢據發票的部份,已超過要檢據的部份,他自認因此不構成貪污問題。他批評檢方偵辦他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有雙重標準。

許陽明是在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五日到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服務於台南市政府。他受訪表示,任內所有特別費都未匯入薪水戶帳,而且起訴書也認定他的特別費不須檢據部份超過須檢據部份,許陽明認為特別費的問題,他根本不涉及貪污問題,檢方的認定有問題。

起訴書指出,許陽明就職前、卸任後的部份私人消費由特別費買單。許陽明表示,在卸任生效前一星期就未再踏入台南市政府至今,根本不可能再有事後申領特別費的問題,他認為檢方可能保護到不該保護的人,卻犧牲了他。

許陽明抱怨檢方對他特別費的查辦特別嚴苛,與對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的偵辦有不同標準。

3/12/2007 3:13:22 P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7/3/12/n16432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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