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出台移植條例 自曝活摘青少年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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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加報導) 3月21日,中共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草案)》,條例規定嚴禁摘取未成年人活體器官用於移植。條例規定,不得摘取未滿18週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於移植;要嚴格「監督管理」、「審查程序」、「法律責任」等。

外界認為,這是奧運前夕,中共在巨大的國際壓力下,被迫作出的回應;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條例不但證實了中國普遍存在的活摘器官的事實,也揭示出中共活體摘除不滿18歲的青少年器官的黑幕。專家呼籲國務院切實落實法律的執行,制止盜賣器官的罪行。

「自曝活摘青少年器官黑幕」

3月22日,大陸多家網站轉載了發自「中國廣播網」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草案)》,其中有「不得摘取未滿18週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於移植」條例。

對此,大紀元專欄作家王一峰指出,中共出台此條例,正說明中國在器官移植方面的「監督管理」、「審查程序」、「法律責任」等十分混亂;更加嚴重的是,在中國活體摘除未成年人的暴行不但存在,而且很嚴重,否則中共不會提出此事,更不用說「嚴禁」了。

他表示,中國憲法規定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執行死刑的,而去年年底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公開承認、官方媒體也報導了中國目前移植器官的主要來源是「死刑犯」,並非以前中共自己謊言所說的捐贈,而這不滿18歲的活體器官來自哪裏?王一峰認為,國務院其實間接曝光了中共的這個黑幕。

他說,「除了來自於『打死算自殺』的法輪功學員之外,別無更好解釋。」

「中共很快就挺不住了」

王一峰認為,中共目前推出這個條例,適逢國際調查團強烈呼籲進入中國調查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之際,是中共對國際壓力的被迫回應。

自去年3月證人揭露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人內幕一年來,越來越多的專家、學者、政界人士已確信這個令人難以置信的罪惡確實存在,並譴責中共暴行。到2007年2月12日為止 ,已經有300多國際精英加入了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並要求無阻礙地進入中國進行調查。

據悉,其中澳洲分團、亞洲分團已分別緻函中共相關部門和其駐外使館,要求進入中國大陸全面調查各勞教所、監獄、看守所等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處所。但至今調查團未接獲中共回復。

王一峰說,「在巨大的國際壓力下,中共無法再保持緘默。」不過他對於這個條例的實際作用表示懷疑。他說,「中共在去年也曾公開承認摘取死刑犯器官,但那是為了掩蓋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犯罪事實。」

不過他表示,面對國際、國内壓力和呼聲,相信中共很快就挺不住了,活摘器官的暴行不久就會全面曝光。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CIPFG ASIA)去年12月,在台灣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再次向國際社會宣佈該團體的訴求,並致信給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及政法委書記羅幹,要求公正、不受限制的進入中國大陸,全面調查各勞教所、監獄、看守所等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處所,終止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的暴行與其他迫害。圖為團長賴清德(左)與副團長邱晃泉在信上簽名。(大紀元記者楊加攝影)

為奧運作姿態

台灣前衛生署署長、法輪功聯合真相調查團團員塗醒哲接受採訪表示,他認為中共訂這個條例,可能主要是給自己為了08年的奧運營造形象用的。

他表示,中共政府有義務去落實這個法,不然就是一個笑話。他說,中國以前是沒有定法被笑,現在是沒有執行會被笑,而且全世界的眼睛也都會注視著。所以他認為還是應該讓法輪功受迫害聯合真相調查團進入中國,實際去調查追蹤。

他指出,中共曾出台規定「嚴禁醫療機構招攬境外患者以旅遊名義到中國境內實施器官移植」,但實際上港澳台不在被禁之列。因為港、澳與台灣的患者多是比較有錢的,中共不會讓自己的規定給自己斷了財路。


前台灣衛生署長涂醒哲、現任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董事長。(大紀元記者楊加攝影)

執行法規是關鍵

王一峰也認為,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執行法規,而不是頻繁推出法規,否則法規就是一個空頭支票,欺騙國際社會。

他說,中國目前最大的問題不是沒有法律,而是中共在自己踐踏它制訂的法律。中共目前所做的一切,包括鎮壓法輪功,鎮壓維權人士都是在違背憲法和法律,如果這些罪惡不停止,不能得到糾正,制訂再多法律條例也會像現存法律一樣被踐踏,變得毫無意義。

他表示,如果國務院制訂這個條例真正打算制止中共江、羅集團迫害法輪功、並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惡行,首先要做的就是打開國門,歡迎國際調查團進入中國進行獨立調查,並懲治犯罪元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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