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權報告中國篇:宗教自由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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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9日訊】【大紀元紀者吳達編譯】美國民主人權及勞工局(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在今年3月6日發布2006年各國人權報告。美國在中國人權報告中說明中國在2006年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本文謹摘譯有關宗教自由的內容。

中共境內的宗教活動持續成長,而且不僅涵蓋5類經批准的宗教,也包括其他東正教及民間宗教。在此同時,某些未經註冊登記的宗教團體,如新教徒、天主教徒、伊斯蘭教徒,以及西藏佛教徒,仍然持續經歷不同程度的中共官方的介入與騷擾,包括鎮壓。此外,中共對被其定為異教的團體以及法輪功精神運動,仍然持續鎮壓。

中共新法規將管制宗教措施合法化

依中共2005年3月發布的〈新宗教事務管理法規〉,中共僅保障被其認定為「正常」的宗教,並在相關條件下保障經註冊登記宗教團體的權利,包括擁有財產、發表文章、訓練及認同神職人員,以及收取捐獻。但是,對於與前述5類宗教無關的合法宗教活動,仍然不見容於中共的規定,因此,中共的新法規僅是將過去管制宗教的措施合法化,並且賦予管理當局更大的裁量權,界定合法宗教活動的容許範圍。

依該新法規定,宗教團體進行膜拜儀式的處所都要向政府登記,否則將被認定為非法活動,參與者要受到處罰。因此,即使是在私人家庭進行宗教儀式者,都要先向政府登記。神職人員雖然不須經由政府許可,但在依政府附屬宗教學會的相關規定被選任為神職人員後應向政府匯報。

2006年中共境內的宗教團體持續被施壓要向官方的愛國宗教組織登記或接受監督,某些宗教團體自願登記、某些是在壓力下登記、某些宗教團體則是躲避中共官員以避免登記、也有些被中共當局無理拒絕登記。某些宗教團體因反對政府介入的原則,或擔心若依規定提供教會領導人及成員的姓名及地址,會有負面後果等理由,而不願遵行登記規定。

如同前幾年,2006年有些天主教神父及非神職人員遭到毆打或傷害,在某些區域,中共當局施壓未經註冊登記的神職人員及非神職人員放棄受羅馬教廷認可的聖職,加入中共官方的教會,否則將面臨各類處罰措施,包括罰金、失去工作,以及拘留。


2006年有些天主教神父及非神職人員遭毆打或傷害。圖為武漢一所教堂裏的神職人員。(Getty Images)

在新疆對伊斯蘭教的活動、傳授及膜拜地點的嚴厲管制仍然存在。2006年中共將婦女列入禁止進入清真寺的範圍,其他也被列入禁止對象的包括孩童、中共黨員及政府員工。此外,中共持續以反恐理由鎮壓維吾爾伊斯蘭教徒,以各種罪名起訴他們,如損害國家安全以及恐怖主義、分離主義及極端主義等。部份伊斯蘭教徒的領導人遭到嚴厲管制,中共當局每月定期舉行宗教員工學習課程。另外,中共雖然允許伊斯蘭教徒去海外朝覲,但對於進行未經授權許可朝覲的伊斯蘭教徒施以懲罰。

中共持續全面鎮壓異教團體

中共持續對被界定為異教的團體施以全面性的鎮壓,包括法輪功、各種中國傳統信仰及練功等團體,以及傳授中共容許範圍以外的信仰的宗教團體。

根據法輪功信息來源估計,至少有6,000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入獄、超過10萬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以及約3,000名學員在被拘留期間遭到迫害致死。某些海外觀察家估計,中共官方記錄被關在勞教所中的25萬人,至少有一半是法輪功學員,就此,法輪功海外信息中心認為人數應更高。聯合國特派員諾瓦克(Nowak)在3月時提出報告,被中共施以酷刑的拘留人中至少有66%的人是法輪功學員。

被中共認定為法輪功學員「核心輔導員」的人,遭到的迫害更為嚴厲。超過12名法輪功學員被以「危害國家安全」之理由被判入獄。自1999年開始,大部份法輪功學員被法院認定的罪名是「組織或利用異端教派阻撓法律的執行」。

除了被送入勞教所,某些法輪功學員自勞教所釋放後因拒絕放棄信仰,而被送入特別為轉化法輪功學員設立的教育中心。中共官方否認有此等中心存在。另據海外法輪功團體表示,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入精神病院。

2006年警察及其他公安人員持續迫害法輪功學員,此外,有數項指控是有關中共批准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活摘器官的惡行。4月時,海外法輪功學員指出在瀋陽蘇家屯的某一醫院中,有一處「集中營」進行大量的器官摘取,包括自活生生的犯人身上摘取器官。

中共在學校宣揚無神論

中共在學校宣揚無神論,2005年3月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雖表示中共並沒有相關法規阻止孩童接受宗教信仰,但強調宗教不應進入學校。各地管理單位禁止學齡孩童參加各場所的宗教活動,包括清真寺、寺廟或教堂,並且禁止他們在放學後接受宗教教育。

中共官員曾表示黨員不得有宗教信仰,黨員如果有宗教信仰應取消黨籍,人民解放軍的相關規定要求軍人不得參與宗教或迷信活動。中共黨員及人民解放軍軍人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而被辭去職務。


中共持續運用高壓手段,強制執行學習反法輪功材料,以壓制放棄信仰法輪功。圖為正義人士冒著危險拍下鐵窗後面被毒打的傷痕累累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明慧網)

官方的宗教組織管理各地宗教學校、神學院及機構,以訓練神職人員、牧師、伊瑪目、伊斯蘭學者及佛教和尚等。參加此等機構的學生必須證明其「政治忠誠度」,而且所有畢業生必須通過政治測試以及神學理論,以成為合格的神職人員。

雖然中共並未禁止神職人員或學生到海外進修,但某些人無法獲得護照或許可。中共嚴格管制未經許可的宗教出版品,並對私營者施以處罰,包括判刑入獄及沒收所有出版品。中共認為這是避免國外人士以宗教掩護滲透中共的一種方式。 ──轉自《新紀元周刊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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