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人權組織就馬慧被強製遣返一事召開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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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訊】(俄文大紀元記者斯維塔拉娜.金、邵菲報導)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在中央新聞工作者之家舉行了如下題目的新聞發佈會:「聯合國難民從俄羅斯被秘密遣送回中國」。

讓我們回想一下在3月28 日在事先毫無通知的情況下中國公民馬慧和她的八歲女兒就被扣押並在當天被遣送回中國。本事件是對俄羅斯簽署的一系列國際難民公約的嚴重侵犯,尤其是聯合國 1951公約中的關於難民身份的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此外,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進行此違法行動的責任官員可能受到有關法律的刑事判決。

馬慧是法輪修煉大法的修煉者,據莫斯科法輪大法協會主席施卡丘克.I所述法輪大法的修煉者從1999 年7月開始「在中國被殘酷迫害,於此已有為數眾多的各國官方機構官方證明文件如美國國會人權報告,188決議,聯合國人權工作組報告,這些報告都給出了有關中國政府對法輪大法修煉者人權侵犯的案例並確證了對他們的酷刑迫害」。

強行遣返回國馬慧和她未成年的女兒等於是把她們置於非法拘捕、酷刑甚至有失去生命的危險的境地。儘管如此,所有這些情況都被彼得堡節爾岑斯基法院視而不見。

在被遣送出境時聯合國難民署已經批准馬慧為需要國際保護的人士。 施卡丘克.伊萬強調說當被扣押時正在進行有關決定其移民法律身份的程序,也就是說,她在俄居留是絕對合法的,且沒有任何理由拘捕並秘密強行遣送她出境。而且,在扣押的當兒,一系列俄羅斯有關法律條款被違犯,如剝奪律師的權利,拒絕紅十字會代表與馬慧見面等等。馬慧女士的正式律師至今未收到任何說明強行遣返她的文件。

「MEMORIAL」權利保護中心的「移民和權利」網絡計劃的律師、聯合國難民署代表朵琳娜.N.V就此情況指出馬慧的律師已向檢察院提交訴訟聲明給聖彼得堡市檢察官扎耶車娃控告違犯三大法律條款:俄羅斯聯邦刑法第286條——政府官員越權, 第301條——非法扣拘留關押及囚禁,第140條——拒絕提供相關信息。同時也準備了呈交俄羅斯總統的信件。

根據人權組織代表尼可爾斯基.V.D的說法,「像人們常說的那樣,很有可能某個移民局官員為了一定的好處和收受了賄賂而進行了強行遣送。因為至今我們沒收到任何正式文件,材料確認在此次事件中移民局的立場。沒有任何有關法輪功在俄羅斯的狀況說明。而且依我看來,至今有關官員也未沒有確認要打壓俄羅斯法輪功活動參加者的立場。聯邦移民署的官方聲明已經登載到俄羅斯的LENTA RIA 的新聞上,卻根本沒有說明遣送馬慧女士的理由,這特別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認為試圖否認法輪功在中國受到迫害的事實是不可接受的。當前我們已經開始一個大的行動。在即將付印的俄語版的國際大赦的第38期 「使者」(VESTNIKA)的刊物上將登出明信片公開向中共的呼籲,上面刊登了人們因為自己的信仰被關入勞改營的事實,並呼籲中共政權關閉此類勞改營。該明信片已經由很多國際特赦的成員簽了名。

「可憐的女人和她女兒就像一盒用綵帶包好的糖果在特意挑好的日子裡被送給了剛到俄羅斯的中共大佬」, 莫斯科赫爾辛基組織主席阿列克謝葉娃.L.M這樣比喻了這個事件。沒有指望在俄羅斯訴諸法律而解決甚麼真正的問題,她當即給馬慧女士的人權律師提議意立即準備訟狀提交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庭。

在回答記者的問題-這個事件是否將損壞國際社會和俄國的關係時,阿列克謝葉娃.L.M回答說:「不幸的是,俄羅斯早就有了忽視它自己的法律和國際義務的壞名聲。這個事件再次證實這個令人憂傷的事實。包括強行遣送的事件 -這已不是頭一回絕對非法地和殘酷無情強行遣送難民,他們的生命就面臨著極大危險。不幸地的是我們(俄羅斯)還是一個非常、非常不尊重法律的國家」。

直到今天,儘管人權組織和律師進行多次呼籲,但馬慧女士的命運仍然是難以預料。她的親人在機場沒有接到她,雖然女兒已經回到中國的親人身邊,事實就是事實-家破人散,剩下被擔憂和痛苦煎熬的孩子的父親和馬慧女士的丈夫獨自一人在聖彼得堡遙思命運未卜的妻子和處於恐怖中的未成年的女兒 -寄住在中國的親戚家裏,而媽媽卻在中共國安的手中。

而剛接到的最新消息卻讓我們更加擔心。在哈爾濱中共國安還給馬慧在中國的親戚傳言威脅馬慧的丈夫:「如果再『鬧事兒』,我們也把你給綁回中國。」還同時詢問其它法輪功修煉者的住處。而在聖彼得堡有跡象也有可疑人等跟蹤相關法輪功學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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