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昔日現行反革命今當新聞局長成幫兇

(揭內幕)

昝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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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今天才知道,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局長俞劍明很有”內幕”,原來他曾是一個僨世嫉俗的文學青年,一度遭遇過毛澤東文化專制時代的迫害,成為”攻擊江青、炮打王洪文”的”現行反革命”,被打入真實的”文字獄”,失去自由多年。

我只所以關注浙江省新聞出版局,一是因為我已經到法院起訴這個局,公然弄虛作假,背信棄義地到龍新民把持的新聞出版總署打”小報告”,稱我”不適合當記者”,意在給我所在的中國海洋報施壓,把我的記者工作給”免”掉。這個局的現任局長正是俞劍明。二是俞劍明的前任羅鑒宇,是個腐敗分子,已經被判處死緩,正在監獄服刑。羅的腐敗,不光對於俞,對所有當官者來說,都是前車之鑒。

我最近看到俞劍明於1991年出版的一本書《言商談藝錄》,遼寧瀋陽出版社出版。其中,談到1949年出生于工人家庭的俞劍明,是1970年被打成”現行反革命”,1978年底才獲得平反。估計當初他一時熱血衝動而失去自由,後又因”攻擊江青、炮打張春橋”有功,恰逢鄧小平指出要重用人才,俞劍明到了1979年就成了當時國有老牌企業杭州王星記扇廠的副廠長。其人善於舞文弄墨,前途不可估量。1983年,杭州的這家企業面臨絕境,於是俞劍明立下”軍令狀”承包該廠。後卻因承包合同兌現受阻,反映到中央高層,據說經當時的總書記胡耀邦親自過問,合同才方得兌現。以後三年,俞劍明又因此有了新功,被提拔為杭州市比較吃香的市二輕工業總公司總經理,成為真正的”紅頂商人”.據他自己書上宣傳,他還獲得浙江省”萬人贊”廠長和全國優秀青年經理。到了1987年,他升官的機會再次來到,1987年6月至1991年7月任杭州市副市長,分管外事、旅遊、對外經貿和經濟協作。由於愛寫作,當時有個最大的希望是獲得一本新聞單位的”特約記者證”,有多種關係的他,應該遂願。此後,他又接任浙江省旅遊局局長。這個時候,他的年齡已經到了很難再提拔的時候,沒想到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局長、浙江省出版集團總裁羅鑒宇被發現是一個大腐敗分子,被逮捕判刑。此時,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和浙江省出版集團要政企分家,位子有了空缺,於是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侯某出任出版集團總裁,旅遊局長俞劍明改任新聞出版局局長。

近年來,由於該局以局長俞劍明、報刊處長黃柏青為首的打壓輿論監督一幫人,總是掩蓋新聞真相,尤其是2005年、2006年更甚,可謂”功德無量”.在他的領導下,浙江東陽畫水鎮因污染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長興污染,新昌污染,還有洞頭漁民上訪等等群體性事件,以及出售中共禁書的杭州三聯書店被處罰而關門,杭州西溪濕地農民土地徵用引發矛盾,杭州大井巷拆遷民房引發矛盾、浙江大學原校刊編輯莊道鶴編輯的揭露紀委”雙規”內幕的《紀檢研究文論選輯》被禁止發行,杭州下沙開發區一些官員腐敗、浙江省發展改革委員會主任史久武在浙江省政府內跳樓自殺,等等,該局下令浙江省的新聞單位一律封殺這些新聞事件,不准報導。這一大筆帳,都應該記在俞劍明局長的功勞薄上。

文人一旦當官,專制手段更高明,而且善於追逐名利。我發現,俞劍明還是一個勤奮寫作的文學愛好者,當選浙江省作家協會會員、雜文學會副會長,經常在自己所管轄的報紙如《浙江日報》等媒體上發表雜文、散文,甚至還在省新聞出版局自己內部發行的”非法出版物”《浙江新聞出版》上發表文章,總讓人覺得是他利用職權發稿,而不是憑真本事。我一個朋友在擔任《今日青年》雜誌編輯總監時,為了迎合俞劍明這個官,經常發他的一些無關緊要的文章,署名”老劍”,自然稿費也不少拿。這就是俞劍明,一個商人出身的文人官,既言商,又談藝,名利雙收。

不過,我有點不明白,一個在”文革”中受到冤屈和侮辱的文人,怎麼一當了官,文人正直的品格就沒有了呢?莫非是應了”好體制讓壞人變成好人,壞體制讓好人成為壞人”的定律?一個有點文人氣息、又曾是”現行反革命”的新聞局長,在翻身之後,居然搖身一變,成了打擊言論自由的”急先鋒”,成了專制勢力的幫兇,不講真話,封鎖真相,愚弄百姓,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樣的共產黨新聞官,這樣的雜文作家,還有什麼品行呢?文如其人倒好,若文章天花亂墜,說得如何好,行卻是另外一套,言行不一致,嚴重脫節,做官做人做到這個份上,總是更富有欺騙性,人們當揭穿他的老底,不能再讓他繼續騙人。

附:浙江省新聞出版局法定代表人:局長俞劍明,電話:13957152166,0571-87163098,87163108,法定代表人:俞劍明,職務:局長。

現昝愛宗已經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浙江省新聞出版局侵害原告昝愛宗姓名權和名譽權成立,責令其更正,消除影響並書面賠禮道歉。一審法院沒有支持昝愛宗的請求。

2007年5月9日上午11點,昝愛宗將上訴浙江省新聞出版局的上訴狀,直接提交到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方亞新法官手裏。該上訴狀將由上城區人民法院直接移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昝愛宗要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訴浙江省新聞出版局侵犯名譽權、姓名權案。2005年以來,浙江省新聞出版局一直採取不地道、不光明、不正確的手段侵犯打擊報復昝愛宗,還公然侵犯昝愛宗的名譽權、姓名權,其事實與情節清楚無誤。2007年4月,昝愛宗將浙江省新聞出版局推上被告席。2007年4月,卻被一審法院裁定駁回後。昝愛宗稱,他作為上訴人堅決上訴,以法律為武器,理性維權,繼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二審法院依法公開、公正地審理,撤銷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2007)上民一初字第463號民事裁定書,發回重審或指定管轄。

轉自《新世紀新聞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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