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6律師為王博辯護 引社會關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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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訊】(新唐人熱點互動採訪報導)聯結收看

主持人:那我想再問一下楊景端先生,王博的案子在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種種案例中是不是很典型?您覺得它有什麼特點沒有?

楊景端:我覺得王博這一家是個典型的案例。在被迫害以前,他們本來是個非常幸福的家庭,法輪功的修煉給他們家庭帶來了和睦,給王博本人帶來了學業上和道德上的進步,所以她考入了中央音樂學院。在中國這樣的情況下,1999年能進中央音樂學院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這種政治迫害之後,他們一家經歷了很多法輪功學員所經歷的典型道路。首先是對政府的信任去上訪,然後被抓、被打、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特別是王博本人當時才19歲,逼著她15天15夜不讓她睡覺,逼著她穿上囚衣,逼著她轉化。

除了這樣一種強烈的精神摧殘和迫害之外,又用一些欺騙的、偷樑換柱的方法炮製出一個《焦點訪談》的節目,說明他們一家是怎麼樣被轉化的。

在這個節目中,把她一家在被迫害之前的幸福美滿一筆勾消,把他們被迫害之後的悲慘狀況說成是修煉法輪功的結果,而不是被共產黨迫害的結果,偽造了一個所謂「春風化雨」的過程。這對王博一家來說,精神上的摧殘是非常大的。

但更典型的地方在於…當他們一旦脫離了那個環境之後,他們又重新站起來維護他們的信仰,勇敢的把他們遭受的酷刑向世人揭露。在這一點上也是非常非常難能可貴的、非常典型的,這也是中共為什麼非常害怕的原因。所以才二次把他們抓起來,對他們進行這樣的審判。

主持人:謝謝。我們現在已經有觀眾朋友在電話線上等候,我們先接一下紐約楊先生的電話,楊先生請講。

楊先生:大家好。首先感謝《新唐人電視台》舉辦這次的《熱點互動》節目,請允許我先向王博一家還有六位辯護律師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覺得這8年來法輪功學員承受了太多、太多的民族災難,請允許我向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致敬。正是他們不懈的努力,使我們大家看到了有信仰的人道德就會高尚;而沒有信仰的人道德就會低下,而且他們還要刻意的去迫害有信仰的人,這也造成了我們道德在走下坡。

但是我還是很高興看到有很多人在呼喚道德,特別是高智晟律師,他給了我們一個號召,他說:「我們使用的武器不是刀槍而是道德」,我覺得這是我們一個歷史轉變的關鍵時刻。

五千年來,我們都是在用刀槍作戰,而高律師給我們指出了一種新的武器,就是「道德」。所有的律師和這些人都在用這個「道德」作武器,在與邪惡作戰。我敬佩他們、我願意跟隨他們,謝謝。

主持人:謝謝楊先生。我們再跟觀眾朋友說一下,今天我們是熱線直播的節目,我們今天的話題是「六名律師聯手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今天我們在電話線上還有另外一位嘉賓,他是邱晃泉先生,他是前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會長,也是職業律師。我們想請問一下邱先生,台灣的律師界對中共這樣大規模迫害法輪功有什麼樣的看法?

邱晃泉:台灣律師普遍覺得不可思議,這是人類的大悲劇。因為思想、信仰、良心、人格發展的自由都是基本的人權,而且我們相信這些基本人權也都記載入中國的憲法裡。而基於這些思想、信仰、良心、人格發展所發展出來的自由,像集會的自由、結社自由,也應該都是人類基本的人權。

但是法輪功卻這樣無端的被迫害,還被污衊為邪教,學員被關押、被刑求、被虐待的事這麼多,而且還沒有經過公開審判。這一切的一切都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也違反了中國已簽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我相信也是違反憲法的。所以說這是人類的大悲劇,這是不應該發生的。

主持人:邱律師,您認為在這種的情況下,國際的律師界包括台灣的律師界可以為這些事情做什麼呢?

邱晃泉:可以做的事很多,但是從以前到現在做得還不夠。我想首先要讓法輪功學員知道有那麼多律師在支持他們。那台灣的律師界也應該讓在中國為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在奔走的維權律師知道,台灣的律師知道他們在為人權而奮鬥,他們是人權的超級衛護者。

另外,台灣的律師也應該讓廣大的中國人民知道,在中國之外,有很多律師不管是台灣、香港、亞洲、歐洲或美國的律師都知道中共在迫害法輪功這件事,也讓他們知道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不對的。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台灣的律師必須讓台灣人,特別是到中國大陸旅遊、經商的人知道,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事實,而且要讓他們知道,他們有義務讓這些信息傳播給中國人民知道或者是傳播給外面知道。

可能的話,他們應該做一點事,不管用什麼方法做一點事改善狀況,他們不能只到中國去旅遊,或者只去中國經商賺錢而已。那另外台灣的律師應該也會串連別的國家的律師一起來關心這件事情。

主持人:好,謝謝邱先生。那我們再回到今天的節目現瑒。我想問一下葉律師,您覺得王博這個案件在法律層面的主要焦點在哪裡呢?

葉寧:我覺得實際上就是剛才大家談到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憲法層面上的問題。而在具體的案件當中,我們看到中國在保障刑事案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得到辯護權利方面,恐怕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

如果沒有根本的政治制度的變更、政治文化的變更、和法律文化的變更的話,沒有這樣一個變革的過程,那公民的基本權利在訴訟程序和辯護權利這兩方面都得不到保障的。

那其實中國的司法改革已經喊了很多年了,歷任中國的高檢院長比如蕭揚先生以及司法部的主要一些領導人也對中國的司法制度,特別是對訴訟程序法、刑事訴訟程序法方面的問題,實際上也是有種痛心疾首的感覺。所以提出要在刑事訴訟制度和訴訟權利、政治法、辯護權等這些層面上進行變革的呼聲一直是很高的。

但是我們看到在這個案件當中,中國政治制度嚴重扭曲了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的辯護權利問題。而且已經把這種對當事人的迫害擴展到了對律師的人身迫害。

這種嚴重的干涉律師的辯護權利的行為以及極端不尊重刑事被告的訴訟權利的行為,已經達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而且同時也說明了中國整個訴訟制度、整個法官和檢察官的素質都有待提高。

這個案件同時也表示了──雖然這個案件能夠得到二審公開審理,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一個點點滴滴的進步。但是我們看到,由於中國頑固的堅持集權主義,頑固的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的法制思想,在這個情況下,整體的素質以及整個國家管理素質都變得非常低下。

這樣低下的管理素質和中國日益發展的經濟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產生的矛盾也越來越尖銳化。而且和國際法制也越來越嚴重脫節,因為中國是很多國際公約的締約國,包括國際反酷刑公約的締約國。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5/7/2007 4:38:20 P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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