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中國百姓「揭竿而起」(三)

【大紀元6月1日訊】 (新唐人熱點互動採訪報導) 聯結收看

主持人:那我們看到現在就是連官方的報導都不得不報了,去年就有八萬多起的民眾抗暴事件。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知道,中共一般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報就不報、能蓋住就蓋住、能壓就壓下去。

我們也看到現在有越來越多的人像您剛才講的一樣,就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很多人都越來越站起來,不害怕了!尤其是在知識界,比如說像高智晟律師、郭飛雄律師,還有一些維權人士像胡佳先生等等。

那今天我們非常幸運的接到了郭飛雄律師的太太張青女士,能夠在線上給我們介紹一些郭律師現在的情況。請問您在線上嗎?

張青:是的。

主持人:您好,那我們首先代表很多觀眾對郭飛雄律師為中國老百姓做出的這些貢獻表示感謝!我們看到14日郭飛雄律師是被當局逮捕,那麼在幾個月之後,據說要在6月15日對他開審,那我想問一下就是官方起訴他的原因是什麼?

張青:是這樣的,起訴書上寫的那個罪名說郭飛雄的罪行是「非法經營」。

主持人:那您認為這個罪名成立嗎?

張青:這個罪名肯定不能成立。這是很莫須有的一種指控。所以現在拖了八個月的時間。接下來是從檢察院送檢然後備查,又送檢又備查,然後到現在。這個指控根本就是不成立的指控,他是無罪的。

主持人:那您認為真正抓郭律師的原因是什麼呢?

張青:真正抓他的原因是因為他參與「維權運動」。他這幾年的時間都是在從事「維權運動」,像杜導斌案、蔡卓華案,也寫過文章,也參與過大學城的維權運動。

最重要的兩件事情就是2005年9月份參與了太石村民主選舉的維權事件,當時就被當局以「擾亂公共秩序罪」給抓捕了4個月,然後12月份出獄,出獄以後,我們的生活就一直沒有從這件事上脫離開。

他們就一直跟蹤他,天天跟蹤,十多個人然後接觸三個月的事件打了三次,毆打,還有就是破壞工作,破壞我的工作,造成我失業。然後也不許他工作,那麼我們家經濟就陷入困境,這是一件,太石村事件這是一件。

然後另外一件就是2006年8月份就是因為高智晟律師在北京被逮捕,然後楊茂東(郭飛雄律師本名)為了營救高智晟可能做了一些工作,他就是為這件事情被抓補,這是直接最直接的。以前太石村也是一件事情,但另外一件,就是營救高智晟這件事情導致他的抓捕是最重要的原因、直接的原因就是這個。

主持人:那我也聽到一些報導說他在被關押期間受到了刑罰。那我想問一下他現在身體狀況怎麼樣?他在被關押期間的情況怎麼樣?

張青:他剛剛在9月14日抓捕進去以後,他當時就絕食絕水15天。他說他絕食絕水是抗議中國政府鎮壓「維權運動」,他的絕食絕水的理由是這個。

他一進去以後警方就給他刑訊逼供,剛剛開始有七天的時間就輪番審訊,日夜不停,一般一天要審訊十一次,然後晚上睡覺的時候,一小時就叫醒、每一個小時就叫醒,有這樣七天時間幾乎都不能睡覺。

因為一小時還沒有入睡,馬上就叫醒就這樣,這是剛剛開始進去的時間,這是第一次在律師會見的時候,就說了這件事情。然後等到絕食以後就正式逮捕,9月30日正式逮捕。

那麼9月30日二個月時間用完了以後,他們又補充對他又增加了一個月,中間有三個月的時間。那麼這三個月都是跟他寫信,當時就沒有再過來,因為從北京過來一趟非常的不容易,也可能是他們也挺忙,就三個月沒有見的情況下,就跟外界完全隔絕。

等到在1月11的時候,就是案件已經到了檢察院,他再過來見他的時候,他就說他在裡面有40天的時間,被一審的官員把他綁在木板床上,毆打他、辱罵他,其中就是有25天的時間,他就又開始絕食絕水抗議,抗議這樣的摧殘。

我們在1月11日的時期知道這件事情,當時案件已經第一次送到檢察院,1月19日的時候,檢察院就把那個案件退回去,以證據不足退堂。

退堂以後,當時我還覺得應該是有點鬆動了吧,但是沒有想到他們居然把他送到瀋陽,從中國的最南端,送到中國的最北端,送到瀋陽。瀋陽那個地方。我聽說北方人的監獄比南方人的監獄還要厲害的多,刑訊逼供的事情更加厲害。

當時就去了那邊,但是因為他就說了,這邊的警察就說了,有規定你們辦手續,他說現在管住,然後在48小時以後,我才能給你安排,然後就說安排好了時間以後再去瀋陽那邊。

他安排了以後48小時就必須會見。從北京到廣州辦手續然後在那邊等他,又不知道他有什麼時間安排,安排了時間你馬上趕過去瀋陽,律師也都趕不上。所以當時意思就是說他這次目的就是阻止律師會見,所以在瀋陽那段時間也就沒有見,就沒有辦法去見,不方便辦手續。

在4月1日的時候,就是檢察院又退了一次,就是第一次退查、第二次退查、第三次的時候就檢察院就沒有再退的時間了。就在四月一日再送到檢察院,然後就是說他的人也從瀋陽回到了廣州,回到廣州以後因為我們當時就想,因為只有檢察院的時間是一個月,那一個月他就會正式決定。

但是等到快一個月,月尾的時候他說我又補充了,檢察院那邊說他還可以延長半個月,他們延長了半個月一直到5月15日,5月15日的時候他就說送交法院起訴。

那麼在這段時間,想的是如果要法院起訴的話,那麼馬上接著就是在開庭之前,律師過來見他,開庭的時候律師要來然後二審。這個案件肯定是要絕對二審的,絕對要上訴的因為這是一種誣陷,肯定是要上訴。

所以我們當時就想到,4月份暫時還不見,那麼所以現在一直等,等到他說了,要到了已經起訴,然後地院也通知了,開庭時間了,那麼我們這有一星期。

也就是說從5月21日開始一直在跟法院聯繫,要求見,但是法院的法官,另外一個法官,有兩個法官。他說他的案卷律師就是跟他有接觸,說是要來閱卷、來辦手續、要來拿起訴書然後見楊茂東本人(郭飛雄律師本名)。

主持人:張女士,這次還會有律師去代表郭律師嗎?

張青:有,有律師。

主持人:會有。審判過程會不會對公眾公開,媒體是不是可以採訪呢?

張青:如果要是真正的實行公開審理的話,按道理講這絕對是一個公開審理的案子,那應該對媒體公開的。但是如果當局要是不願意這樣做的話那是它不願意這樣做,但事實上按道理講應該是公開審理。

主持人:謝謝!那我們會繼續關注這個事,而且也希望您多保重。

張青:行!

主持人:我們現在有兩位觀眾在線上,我們先接一下紐約劉先生電話,劉先生請講。

劉先生:主持人您好,我認為是中共當局對這事情處理不當,沒有認識到事情的起因後果,沒有意識到怎麼樣的處理才會是適當的,沒有採用適當的處理方法而造成了不應該發生的嚴重的後果。

這包括一個本質的問題,因為太多無能的成員,造成許多事務處理不當,造成社會秩序嚴重後果。如果處理的好的話我想這個事情不應該會發生,這就是黨文化。

主持人:謝謝劉先生,那麼現在接一下洛杉磯李女士的電話,李女士請講。

李女士:我請教你,《新唐人》那個電視台是不是台灣的那個中國國民黨辦的?因為星期三那一天4點半那個節目有政治評論家,請一個台灣的國民黨黨員來在這裡宣傳,宣傳國民黨的蔣介石是多麼好,多麼好。

事實上,比現在人家講你們現在大陸發生的對那個法輪功的手段,蔣介石在台灣屠殺台灣人民的情況,國民黨是比共產黨壞了好幾十倍你知道嗎?我看到你們這個節目我是很重視的,看到這個節目的時候我就會想想到當時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時候,我們台灣人怎樣遭到國民黨的屠殺。

主持人:好,謝謝李女士,今天呢我們今天的話題是談廣西博白縣這個民眾暴動的情況,那麼您這個問題呢我們今後有時間一定回答。那現在我們回來剛剛就是接了張青女士的電話,我們先就是來就是就張青女士所介紹這個郭律師的情況,我們先講一下。

那麼現在我想首先問一下葉律師,那麼像郭律師這個情況,比如說他參與了這個太石村的選舉案、他因為參與這個營救高律師,所以就被關押了,那麼從法律上來說他被關押了八個月,而且沒有審判這個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嗎?

葉寧:郭律師是我的同行,就是在現在中國的律師界確實非常難能可貴出現這個一連串的這樣一些響亮名字就是高智晟律師、曾恩寵律師、還有郭飛雄律師。

那麼郭律師可以說也是這個我們律師界的驕傲,那麼現在這個對郭律師的這種所謂的這個關押、審判、偵查其實都是一種政治迫害,這是一種高度政治化個案。

那麼實際上是郭律師所做的一切是非常溫和的方式,在法律的軌道內替維權人士提供法律幫助、提供法律諮詢。

就是替他的受到政治迫害的律師同行進行完全符合行使公民權範圍以內這樣一種申辯、這樣一種請願,那這種活動是既合法又溫和。對郭律師所進行這個長達八個月的羈押,完全違反1997年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期限最長不能超過兩個月,如果需要補充偵查的話還可以延長一個月。

如果要超過這樣的最高期限的話,除非是兩種情況一種是涉及國家機密;第二種情況是這個就是說要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顯然這兩條情況在郭律師案件當中都不存在外。中國這個行事訴訟法已經夠落後、夠黑暗的,一個可以對沒有未經起訴的人就任意關押長達進行長達3個月的關押,已經是非常過份的規定。

但是對郭律師這樣一種,我們今天還從他夫人那兒聽到了許許多多令人髮指的這種酷刑,對一個手無寸鐵的文弱書生進行這麼慘無人道野獸一樣的酷刑,這個聽起來讓人觸目驚心,非常痛心。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 2007/6/1 7:28 A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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