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非:「學生聯誼會」 涉嫌違《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歐陽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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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訊】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背景介紹:所謂的「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其實是中共控制的學生社團,使領館提供活動經費,並在一定程度上操縱學生會幹部的選舉。作為大多數留學生,並不瞭解學生會頭目們跟中共使領館的關係和背後的交易,中共通過控制頭頭兒們,把這個組織實際上變為了中共在海外延續國內政治鬥爭的御用工具和特務組織。

美國哥倫比大大學的「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在其章程上,列出的三個顧問中,有兩個是中領館的(Fanglin Ai 和 Da Yao),在其章程的最後,有一句「(本章程)由紐約總領事審閱」(Reviewed by: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New York)。

從維基百科全書上可以查到有關「全英學聯」(「全英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的說明:「中國駐英使館教育處為全英學聯提供諮詢和指導。」“長期以來,中國大使館教育處是全英學聯和各個地方學聯的主要資助機構」。

全英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章程規定「全英學聯接受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的指導」“由全英學聯常委會推選其中二至三名作為正式主席候選人,並徵得駐英使館同意。」

德國維爾茨堡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章程中有關「學生會的解散」條款中,規定(1)學生會的解散和廢除都應通知大使館。(2)學生會解散後所有財務上交大使館。

在很多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的網站上,都有關於頭頭兒們被使領館邀請去參加座談會的報導,比如,學習「兩會精神」。在鎮壓法輪功後,聯誼會更是中共在海外營造廣大「海外學子、僑民聲討法輪功」假相的急先鋒,這些報導出口轉內銷到國內新聞中,欺騙大陸民眾。

中共控制和資助的「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其頭目接受中共的資助並幫助中共進行政治宣傳,這種行為涉嫌違法了《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www.fara.gov)是一部專門對外國利益集團及其代理人活動進行管理的法律。外國代理人登記處歸司法部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 or NSD)下設的反間諜部門(Counterespionage Section or CES)管理。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德國、意大利的納粹和法西斯組織的代理人在美國進行宣傳和顛覆活動引起了美國社會輿論的不安,美國國會於是在1938年通過了該法,以後又多次進行修訂。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及其修正案的主要規定是:(1)任何代表外國政府或「外國委託人」在美國進行院外活動的人或民間團體(包括公司、社會團體等)即「外國代理人」,必須向司法部登記,詳細報告活動情況;(2)外國代理人在與政府機構、官員和國會議員打交道時,必須聲明自己的身份,所代表的外國委託人;(3)司法部每年向國會提交一份根據該法案登記的外國委託人情況的報告。

根據法律,在西方社會若在當地從事為本國政府遊說、公關等活動,通常要公開、合法註冊後才能代理這類業務。若從事收集情報、在西方國家延伸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政治活動、限制他人宗教信仰或煽動仇恨等活動,那就是特務行為,也是觸犯美國法律的行為。違法者將被罰款或者(或同時)遭到不超過10年的監禁。

——摘自明慧文章《「山西黑磚窯」、「活摘器官」與「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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