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蜀:文化大革命不是反腐敗也不能反腐敗

何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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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訊】近年來,隨著執政黨及國家機關官員特別是高級官員中的腐敗現象以難以遏制之勢惡性發展,一種論調在一些民眾中甚至在一些「文化大革命」親歷者中出現了,這種論調把現在的腐敗官員視同於「文化大革命」中的「走資派」,認為還是要像「文化大革命」那樣發動群眾起來批判和打倒「走資派」,才能有效制止腐敗。有人因而對「文化大革命」的發動者和領導者毛澤東及「毛澤東時代」倍加懷念,甚至盼望著再來一次「文化大革命」。

這種論調和認識顯然是錯誤的。

「走資派」這個概念

「走資派」,即「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的簡稱——這個簡稱,在「文化大革命」中的1967年7月中旬開始出現在《人民日報》上,但一般只是在通訊報道的標題或提要中為文字簡略而使用,正文裡通常還是用全稱,直到當年底甚至到了1968年,「走資派」這個簡稱才逐漸在全國流行開來。

「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這個概念,其實並不是「文革」特產,而是在「文革」之前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即「四清」運動)中出現的。1965年1月14日發出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的全國工作會議討論紀要《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即「二十三條」)中的第二條規定:「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但是,中共中央提出這個概念,卻並未對它進行明確的解釋和界定,始終沒有制訂一個識別和劃分「走資派」的條例或標準。不僅對怎樣才算「走資本主義道路」沒有明確解釋,就連對怎樣才算「當權派」也沒有明確解釋。

比較一下中共執政以來所領導的歷次政治運動:

土改時期,農村中劃分地主、富農,一般是按照「解放前三年」的經濟地位和收入情況來定罪,多少有一個大致的物質標準;

鎮壓反革命運動時期,頒布了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主要是按「以反革命為目的」、從事某些「反革命活動」來定罪;

「反右派」運動中,先有個毛澤東提出的「辨別香花與毒草的六條標準」,後來在幾十萬人已經被打成「右派分子」,「反右派」進入收尾階段時又下達了一個遲到的中共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的通知》,基本上都是按照言論及言論所反映的思想來定罪,但總還是有一個名義上的「標準」……

可以看出,政治運動所要打擊的對象,其劃分標準是從經濟地位到具體行動再到言論、思想逐步變化的,越來越抽像,越來越模糊。儘管這些條例、標準的界說並不十分清晰、準確,伸縮性很大,有的內容可作多種理解,實行起來往往可由具體領導人和執行者隨意進行解釋,而且越往後越偏重於追究人的言論和思想。但是,總還是都有個名義上的條例或標準。而對「走資派」,卻始終沒有一個識別和劃分的標準,像「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那樣遲到的標準都沒有。

那麼,「二十三條」所提出要重點打擊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是不是指的幹部中的腐敗分子呢?

「二十三條」的發佈,正式提出了「大四清」的概念,即把最初的清賬目、清倉庫、清財物、清工分(即「小四清」),提升為清政治、清經濟、清思想、清組織。如果說「小四清」或「大四清」中的「清經濟」涉及到一些幹部中的貪污腐化問題,這個運動也不是反腐敗的運動。毛澤東的意圖是很明確的,就是抓「階級鬥爭」問題。在「二十三條」中,明確否定了將當前運動說成是「四清和四不清的矛盾」這種提法,並且指出:「所謂四清四不清,過去歷史上什麼社會裡也可能用」,「因此不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由此可見,「四清」運動首先提出的「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與腐敗分子並不是同一概念。

到了「文化大革命」,「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再次被作為打擊對像提出來了。

在1966年5月16日的中共中央《通知》(即「五一六通知」)中,稱「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是「竊取黨的名義的大黨閥」。

在1966年8月8日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中,又提出:「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並進一步提出:「我們的目的是鬥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撤換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把那裡的領導權奪回到無產階級革命派手中。」

但是,仍然沒有解釋怎樣才算得上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十六條」中專門談「幹部問題」的第八條說:

幹部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
(一)好的。
(二)比較好的。
(三)有嚴重錯誤,但還不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
(四)少量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
在一般情況下,前兩種人(好的,比較好的)是大多數。

對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要充分揭露,要鬥倒,鬥垮,斗臭,肅清他們的影響,同時給以出路,讓他們重新做人。

在這裡,連「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這個概念也沒有採用,只把幹部中需要打擊的對象稱之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這也難怪最初許多人誤以為「文化大革命」就是另一場「反右派」運動)。而「右派分子」當然不能等同於「腐敗分子」。因此「文化大革命」從一開始就很明確:不是反腐敗運動。

不僅「走資派」的概念從未得到過解釋,而且毛澤東對這個概念的使用也不斷發生變化。像

「文革」初期,「十六條」提出要「鬥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哌」,這顯然是把「走資派」作為「敵我矛盾」了。1967年1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無產階級革命派大聯合,奪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權!》,當月出版的《紅旗》第三期發表了經毛澤東審定、修改的社論《論無產階級革命派的奪權鬥爭》,其中,提到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時,咬牙切齒地說:「他們同一切反動派一樣,決不甘心自己的滅亡。他們也同一切反動派一樣,『不肯放下屠刀,他們也決不能成佛。』」5月18日,《人民日報》為公開發表「五一六通知」而發表社論《偉大的歷史文件》,說:「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革命的主要對象是混入無產階級專政機構內部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是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這時,「走資派」十分明確地是「文革」中要打倒的頭號敵人。1968年8月19日,毛澤東在同中央文革碰頭會成員談話中,提及他在「最新指示」中提出的「文革」是國民黨同共產黨鬥爭的繼續時,乾脆說:「所謂國民黨就是叛徒、特務、死不悔改的走資派。」

可是,到了1968年底,八屆十二中全會開過了,劉少奇已經打倒了,為「炮打資產階級司令部」立下了「豐功偉績」的大學紅衛兵被看成「資產階級知識分子」,被工宣隊專政了,中學紅衛兵被趕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了,廣大的造反派群眾組織相繼被「卸磨殺驢」解散了,這時,毛澤東又換了一副面孔,在12月26日下發的《中共中央、中央文革關於對敵鬥爭中應注意掌握政策的通知》中加寫了一段話:「在犯過走資派錯誤的人們中,死不改悔的是少數,可以接受教育改正錯誤的是多數,不要一提起『走資派』,就認為都是壞人。」 在這裡,「走資派」這個一度是十惡不赦的罪名居然又變成了一種可以是「好人」犯的錯誤了。

在1967年「一月奪權」前後,中央文件和黨報黨刊社論中經常出現「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和「執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頑固分子」這樣兩個概念,前者指領導幹部在建國後十七前中犯了「走資本主義道路」的錯誤,後者指領導幹部在「文革」初期的「五十天」中犯了「鎮壓群眾」的錯誤。兩者是有區別的。但是,毛澤東在1969年3月15日同中央文革磁頭會成員的談話中卻把兩個概念混淆起來了:「對走資派也要區別。有些走資派,開始執行了資產階級反動路線,鎮壓群眾很厲害;……」 照他這樣一說,「有些走資派」並不是因為有「走資本主義道路」的問題而只是有「執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問題了。

到了1976年「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毛澤東又嚴厲申斥「走資派還在走」,把鄧小平定為「不肯改悔的走資派」再次打倒。這時,「走資派」顯然又不是「好人」了。
全面考察毛澤東對「走資派」這個概念的使用情況,可以看出,他對這個概念根本就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標準,只是按照他的政治需要,根據不同的形勢,把他認為某些在政治上與他的思想、路線不一致的當權派說成是「走資派」。他說是就是,他說不是就不是。他說是敵人就是敵人,他說不是壞人就不是壞人。既無科學依據,也無「遊戲規則」。

「走資本主義道路」≠腐敗

今天有人把腐敗分子視為「文革」中被批判、打倒的「走資派」,那麼,在「文革」中的「走資派」最主要的罪名「走資本主義道路」、「復辟資本主義」,和今天所說的「腐敗」是不是一回事呢?
當然不是。

「文化大革命」是從文藝領域開始發動的。文藝界的領導幹部是不是因腐敗而被揪出打倒的呢?從那個毛澤東親自修改審定的《林彪同志委託江青同志召開的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從代表中央首次公開點名批判文藝界負責人周揚的《紅旗》雜誌1966年第九期編輯部文章《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指南針——重新發表〈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按語》都可以看到,對周揚等文藝界負責人的批判並未涉及腐敗問題。1966年7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宣傳部舉行會議/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憤怒聲討文藝界黑幫頭子周揚》,報道了中共中央宣傳部最近由副部長張平化主持舉行會議,憤怒聲討「文藝界黑線總頭目周揚」在文藝界「復辟資本主義的罪行」,罪名主要有如下幾條:一貫打著紅旗反紅旗,一貫執行資產階級文藝路線,以「全民文藝」篡改毛主席提出的工農兵文藝方向,招降納叛、結黨營私,破壞文化大革命,反對三面紅旗和無產階級專政。

這些罪名中,沒有一條是腐敗問題。

那麼,經濟領域的「走資派」是不是「腐敗分子」呢?《人民日報》1966年8月14日發表耿東《粉碎孫冶方復辟資本主義的反革命綱領》,公開點名批判1924年即加入中國共產黨的紅色「經濟學權威」、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孫冶方,文中給孫冶方總結出這樣三條「復辟資本主義的反革命綱領」:

反對無產階級政治掛帥,主張利潤掛帥。
瘋狂地反對黨和國家對企業的集中統一領導,主張實行企業獨立自治。
狂熱地宣揚他的所謂「新價值規律論」。

同時發表的《紅旗》1966年第十期夢奎、曉林《評孫冶方反動的政治立場和經濟綱領》中說得更簡明扼要:「孫冶方提出了一套復辟資本主義的經濟綱領。這套綱領的基本內容是:利潤掛帥,企業自治,自由市場,包產到戶,價值規律第一。」

這些罪名中,也沒有哪一條涉及領導幹部的腐敗問題。

農業方面呢?1967年11月23日,《人民日報》;《紅旗》雜誌;《解放軍報》編輯部發表《中國農村兩條道路的鬥爭》,批判劉少奇在農村「走資本主義道路」、「復辟資本主義」的罪行。所批判的主要是「保護富農經濟」、「破壞農業合作化」、「鼓吹『三自一包』」、「破壞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這樣幾個罪名。總的歸結到一點,就是把農民單干說成是「走資本主義道路」——按照這個說法,中國農村幾千年來都是在走資本主義道路了。實際上,在中國這樣一個落後的農業國,廣大的農村和幾億農民,無論在生產力還是生產關係上都從來沒有進入到資本主義社會階段,卻硬說劉少奇要在農村「復辟資本主義」,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再看看工業方面。1975年第四期《紅旗》雜誌發表了張春橋按照毛澤東授意所寫的《論對資產階級的全面專政》,其中引用了毛澤東1969年4月28日在中共九屆二中全會上的一段講話,說:「據我觀察,不講全體,也不講絕大多數,恐怕是相當大的一個多數的工廠裡頭,領導權不在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不在工人群眾手裡。過去領導工廠的,不是沒有好人,有好人,黨委書記、副書記、委員,都有好人,支部書記有好人。但是,他是跟著過去劉少奇那種路線走,無非是搞什麼物質刺激、利潤掛帥,不提倡無產階級政治,搞什麼獎金,等等。」

毛澤東在這裡明確指出了工業方面的「劉少奇那種路線」(亦即「走資本主義道路」、「復辟資本主義」的路線)主要包括物質刺激、利潤掛帥、獎金等等。這些調動職工積極性、促進生產發展、提高效率的措施,今天來看顯然已經不成其為罪名了,當然也更不等同於今天所說的腐敗問題。

從「文革」中批判的那些「走資派」的罪名即可知道,當年所謂的「走資本主義道路」,和今天所說的腐敗,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文革」史專家金春明教授曾在1986年第六期遼寧《共產黨員》雜誌上發表過一篇回復遼寧無線電壓鑄廠黨總支的信《黨員幹部貪污、受賄是不是「走資派」?》,如果把信中的「貪污受賄」換成「腐敗」,所講的道理基本上都適用於今天。信中說得好:「如果貪污受賄就是走資本主義道路,那麼中國古代的官吏貪污受賄走的是什麼道路,今日歐美資本主義國家官吏貪污受賄又是走的什麼道路呢?很顯然,這是違反常識的,在邏輯上根本說不通的。」

反「走資派」≠反腐敗

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明確宣佈「文化大革命」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他們要「整」、要打擊的「走資派」,是不是指的領導幹部中的腐敗分子呢?
當然不是。

腐敗分子,主要是指經濟上的犯罪和道德上的墮落,與政治信仰、政治立場無關,任何國家、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可能有。而「走資派」則是一個獨具「中國特色」的政治性極強的概念,在毛澤東親自修改審定的中共中央1966年5月16日《通知》中,明確提出:「高舉無產階級文化革命的大旗,徹底揭露那批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所謂『學術權威』的資產階級反動立場,徹底批判學術界、教育界、新聞界、文藝界、出版界的資產階級反動思想,奪取在這些文化領域中的領導權。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同時批判混進黨裡、政府裡、軍隊裡和文化領域的各界裡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清洗這些人,有些則要調動他們的職務。」「混進黨裡、政府裡、軍隊裡和各種文化界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義分子,一旦時機成熟,他們就會要奪取政權,由無產階級專政變為資產階級專政。這些人物,有些已被我們識破了,有些則還沒有被識破,有些正在受到我們信用,被培養為我們的接班人,例如赫魯曉夫那樣的人物,他們現正睡在我們的身旁,各級黨委必須充分注意這一點。」

從毛澤東親自加寫和改寫的這些文字可知,毛澤東發動「文革」要批判、打倒、清洗的主要對象,是「混進黨裡、政府裡、軍隊裡和各種文化界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是「赫魯曉夫那樣的人物」。這兩個概念都決不等同於「腐敗分子」。因為腐敗分子古已有之,資產階級還沒有出現時就有了。若毛澤東的目的是想打倒腐敗分子,那麼他就不會把打擊對像稱之為「赫魯曉夫那樣的人物」而應稱之為「和珅那樣的人物」或「劉青山、張子善那樣的人物」了。

1966年8月10日,剛在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被毛澤東確定為「接班人」並得到「一致擁護」的林彪,對幹部路線問題作了一些指示,其中說到:「軍隊的幹部中,有些人太落後,又不改正錯誤的要罷官。我們不能有腐敗的幹部政策。」此處用了「腐敗」一詞,然而卻並不是在反腐敗。因為他這個指示中明確說了:「看幹部,首先要看他是擁護毛主席的,還是反對毛主席的;是不是突出政治;革命幹勁是不是高。要看到主流和支流。」「要注意,不要迷失政治方向。擁護毛主席的,突出政治的,是頭號的大好。不然的話,就是頭號的大壞。其他都是中好中壞,小好小壞。到底哪一條是第一位,哪一條是第二位,這是兩種幹部政策。一種是注意小節,不注意大節;一種是也注意小節,主要是注意大節。有的幹部小節不那麼好,但是擁護毛主席,突出政治,有革命幹勁。還有一種幹部,小節毛病不多,沒有什麼男女關係問題,人緣也好,是和事佬,他也不偷雞摸狗的,但是他反對毛主席,反對突出政治,如果用這種幹部,我們的軍隊就會變成修正主義的軍隊。我們的幹部政策,要注意大節。」 從林彪的講話中可知,他所說的「腐敗的幹部政策」,指的是那種「不注意大節」的幹部政策,而所謂大節,主要就是對毛澤東及其思想、路線的態度。

在1966年8月13日的中央工作會議上,林彪又強調了他的這個意見:「我們根據主席講的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接班人的五條原則,提出了三條辦法,主席同意了。」這個經毛澤東同意的「三條辦法」是:「第一條,高舉不高舉毛澤東思想紅旗。反對毛澤東思想的,罷官。」「第二條,搞不搞政治思想工作。同政治思想工作搗亂的,同文化大革命搗亂的,罷官。」「第三條,有沒有革命幹勁。完全沒有幹勁的,罷官。」 在這個得到毛澤東同意的「三罷官」指示中,就沒有一條是要罷腐敗分子的官。

整個「文化大革命」的歷史也正是如此。經毛澤東批准打倒的領導幹部,沒有一個是因腐敗問題而被打倒的。

中共中央理論刊物《紅旗》雜誌1966年第九期社論《徹底批判前北京市委一些主要負責人的修正主義路線》,給以彭真為首的前中共北京市委定了十大罪狀:

第一,抗拒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第二,反對城鄉社會主義教育運動。
第三,拋棄階級和階級鬥爭的觀點,企圖和平演變。
第四,變無產階級專政為資產階級專政。
第五,為復辟資本主義、顛覆無產階級專政作輿論準備。
第六,反對毛主席和黨中央提出的教育方針,實行資產階級的、修正主義的教育方針。
第七,反對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
第八,招降納叛,結黨營私。
第九,對黨中央實行嚴密封鎖。
第十,打著紅旗反紅旗。

這十條罪狀當然都是誣蔑不實之詞。其中,前四條是政治問題,第五、六、七條是宣傳、文教和學習毛主席著作方面的問題,第八、九條是組織問題,第十條則是為了解除民眾的疑惑(為什麼這麼反共反毛的人曾經是中共的高級領導人)而不得不苦心加上的。

十條罪狀中沒有一條屬於腐敗問題。

此文給前北京市委戴上了好多嚇人的「帽子」: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反黨反社會主義的黑幫、陰謀集團、資產階級代表人物、惡霸、閻羅王、獨立王國、陰謀家、野心家、赫魯曉夫那樣的人物……但卻並沒有「腐敗分子」這頂「帽子」。

這是第一篇由官方公佈的高級領導幹部、大「走資派」的十大罪狀。此後由各級黨委、工作組或群眾組織給一些幹部羅列罪狀時,大多參照了這個模式,只是通常會把「瘋狂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反對毛澤東思想」作為某「走資派」的頭條罪狀,然後根據不同情況會有「破壞(或鎮壓)文化大革命」、「攻擊三面紅旗」、「宣揚階級鬥爭熄滅論」、「為封資修毒草鳴鑼開道」、「招降納叛結黨營私」、「大搞獨立王國」等等罪名。沒有哪個「走資派」會被作為「腐敗分子」或主要以「腐敗」的罪名而打倒。

當時也有某些領導幹部被揭發出了「貪污受賄」、「生活腐化」、「道德敗壞」方面的問題,有的小報、傳單或大字報上還會有《請看某某的腐朽生活》、《請看某某的醜惡靈魂》之類批判文章,重點就是揭發這類問題,但是這也決不會被當作那位領導幹部「走資本主義道路」的主要罪行,一般只會在羅列的諸多罪名中排在最後,因為這與對毛澤東和「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的態度相比畢竟只是「小節」問題。在某些基層單位,也確有個別幹部主要是因「貪污腐化」等方面的問題而被群眾打倒的,但這不是「文革」運動的主流,並不代表「文革」運動的大方向。正如在「反右派」運動中有少數人因所謂「反蘇」的罪名而被打成了「右派分子」,卻不能說「反右派」運動是整「反蘇分子」的運動一樣。

1967年1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重要社論《無產階級革命派大聯合,奪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權!》,代表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公開號召全國各地造反派向「走資派」奪權。但是,在這篇社論中,講到為什麼要奪「走資派」的權時,只講了「走資派」和「堅持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頑固分子」如何鎮壓群眾,如何把群眾打成「反革命」,如何挑起群眾斗群眾等等,因而必須奪權,並沒有說是因為「走資派」搞腐敗而要奪權。

《人民日報》1967年1月31日轉載《紅旗》1967年第三期經毛澤東審定的社論《論無產階級革命派的奪權鬥爭》,同樣在提到為什麼要奪「走資派」的權時,隻字未涉及腐敗問題。

1967年4月1日《人民日報》轉載《紅旗》第五期發表的、經毛澤東審定和修改的戚本禹《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評反動影片〈清宮秘史〉》,此文的最後,為了說明劉少奇是中共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不是老革命而是老反革命,提出了八個「為什麼」——即給劉少奇定的八大罪狀(劉少奇讀到後氣得把報紙扔到了地上),這八大罪狀分別是:

抗戰爆發前夕「指使別人自首變節」,公開發表「反共啟事」;
抗戰勝利後提出「和平民主新階段」的修正主義綱領;
解放後竭力反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反對農業合作化;
社會主義三大改造完成後宣揚階級鬥爭熄滅論,主張階級合作;
在三年困難時期惡毒攻擊三面紅旗,鼓吹「三自一包」、「三和一少」;
在1962年重新出版《論修養》;
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提出和推行形「左」實右的機會主義路線;
在文化大革命中「勾結另一個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提出和推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

在這八條罪狀中,沒有一條是腐敗問題。

1967年8月15日,經毛澤東審定後發表的紅旗雜誌編輯部、人民日報編輯部《走社會主義道路,還是走資本主義道路?》,對劉少奇的所謂「走資本主義道路」進行了長篇大論的批判,不過,批判的還是戚本禹《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中提出的八條罪狀那些內容,仍然沒有腐敗問題。

從1967年1月到1968年9月,全國各省、市、自治區都按照毛澤東的「戰略部署」進行了奪權,建立起了經中共中央批准以取代原有中共政權的「新生紅色政權」革命委員會。在每個地區成立革命委員會的時候,在《人民日報》或《人民日報》與《解放軍報》聯合發表的社論中,都要對當地的主要「走資派」們點名或者不點名地聲討一番。

比如——1967年11月2日,《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為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成立發表社論《紅太陽照亮了內蒙古草原》,其中說:「內蒙古黨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是混進黨內的封建王公貴族、牧主、地主、資產階級的代理人。他們長期以來打著紅旗反紅旗,瘋狂地推行修正主義、民族分裂主義的反動路線……他們的罪惡目的,就是復辟資本主義,以適應帝國主義和現代修正主義的需要。」(這是特別可笑的一個說法。如果內蒙古的「走資派」真是封建王公貴族、牧主、地主,那麼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發展史理論,他們要「走資本主義道路」,豈不是值得大加歌頌的社會進步嗎?)

1968年1月7日,《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為江西省革命委員會成立發表社論《井岡山紅旗飄萬代——熱烈歡呼江西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其中說:「中國赫魯曉夫及其在江西的代理人方志純之流,長期以來,猖狂地反對毛澤東思想,竭力推行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妄圖使江西這塊紅色老根據地改變顏色。」
1968年3月28日,《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發表社論《緊跟毛主席就是勝利——熱烈慶賀浙江省革命委員會誕生》,其中說:「中國赫魯曉夫和他在浙江的一小撮代理人,猖狂地對抗偉大的毛澤東思想,極力地反對突出無產階級政治,推行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他們採用反革命兩面派的手段,進行陰謀活動,妄圖在浙江復辟資本主義。」

1968年5月3日,《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發表社論 《延安精神永放光芒——熱烈歡呼陝西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其中說:「解放以後,中國赫魯曉夫及其死黨彭德懷、高崗、習仲勳、劉瀾濤等黨內一小撮走資派,懷著狼子野心,苦惱經營,妄圖在西北和陝西推翻社會主義,復辟資本主義。」

1968年6月2日,《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發表社論 《七千萬四川人民在前進——熱烈歡呼四川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其中說:「中國赫魯曉夫等黨內最大一小撮走資派,和他們在西南及四川地區的代理人李井泉、廖志高、任白戈、黃新廷之流,封鎖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聲音,打擊無產階級革命派,千方百計地在各條戰線上推行反革命修正主義黑貨,企圖把四川當作他們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獨立王國』,在四川復辟資本主義。」

1968年8月20日,《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發表社論《團結起來,共同對敵!——熱烈祝賀福建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其中說:「福建省革命委員會的成立,徹底粉碎了中國赫魯曉夫及其在福建的代理人葉飛、範式人、侯振亞之流妄圖復辟資本主義的迷夢。」

總之,當時經毛澤東批准打倒的各地「走資派」,主要罪名都是作了「中國赫魯曉夫」即劉少奇的代理人,在各地「復辟資本主義」。在列舉那些「走資派」的罪名時,均無「腐敗」這一條。

1968年5月17日,《人民日報》、《紅旗》雜誌、《解放軍報》聯合發表編輯部文章《劃時代的文獻——紀念〈通知〉發表兩週年》,文中對「中國赫魯曉夫」(即劉少奇)和「黨內另一個最大的走資派」(即鄧小平)及所謂「資產階級司令部」的陶鑄、彭德懷、彭真、譚震林、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安子文等等,加以多種罪名:「反共、反人民、反毛澤東思想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叛徒、特務、反革命兩面派」、「國民黨反動派的殘渣餘孽」、「埋在我們黨內的定時炸彈」……但就是沒有「腐敗分子」這個罪名。

毛澤東在「文革」中發表了那麼多的「最新最高指示」,但沒有一條指示是譴責腐敗的,不過,他倒是譴責過「資產階級生活作風」,他說:「列寧說:『小生產是經常地、每日每時地、自發地和大批地產生著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的。』工人階級一部分,黨員一部分,也有這種情況。無產階級中,機關工作人員中,都有發生資產階級生活作風的。」 他在這裡說的「資產階級生活作風」是不是指的腐敗問題呢?

當然不是。一方面,毛澤東譴責的是在工人階級(或無產階級)中和黨員中、機關工作人員中出現的情況,涉及面決不僅限於領導幹部,因此與領導幹部的腐敗問題並不相同。另一方面,凡在「毛澤東時代」生活過的人都應該知道,所謂「資產階級生活作風」,從來就是一個極左的、整人的借口,那時往往把民眾追求應有的生活享受(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社會生活中的一些文明習慣,八小時工作之餘的某些興趣愛好,稍微講究一點的穿著打扮和飲食口味,健康的性愛,一些正常的生理反映(比如聞到大糞嫌臭)等等統統斥之為「資產階級生活作風」、「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加以批判、聲討,使得許多人不敢有正當的生活追求,不敢講文明,甚至要在聞到大糞臭時虛偽地說「香」才會被認為是「思想改造」好了,「無產階級化」了。

在1968年6月15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新華社通訊員寫的通訊《革命大批判的新戰場 ——牡丹江火車站組織旅客開展革命大批判散記》,其中批判了「文革」前的牡丹江火車站:「那時,黨內一小撮走資派把持著這個車站的領導大權。他們在這個候車室的四壁塗上淡淡的湖色,壁上懸掛起一張又一張大幅的山水風景畫,小賣店裡大量出租描寫才子佳人的連環畫,廣播室成天播出《九九艷陽天》這一類含著大量毒液的軟綿綿的歌曲。這個公共場所,實際上已經變成了一個資產階級思想氾濫的黑色染缸。」——這就是當年批判的一個基層單位「資產階級思想氾濫」的情況。

回顧歷史就會很清楚:毛澤東的反對「資產階級生活作風」決不等於是反腐敗。

1976年初,在毛澤東發起的「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中,中共中央印發了經毛澤東審閱批准的《毛主席重要指示》,其中有一段話至今還很為一些人所欣賞,認為這是毛澤東在「文革」中反腐敗的一個重要證據,這段話說:「民主革命後,工人、貧下中農沒有停止,他們要革命。而一部分黨員卻不想前進了,有些人後退了,反對革命了。為什麼呢?作了大官了,要保護大官們的利益。他們有了好房子,有汽車,薪水高,還有服務員,比資本家還厲害。社會主義革命革到自己頭上了,合作化時黨內就有人反對,批資產階級法權他們有反感。搞社會主義革命,不知道資產階級在哪裡,就在共產黨內,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走資派還在走。」

如果脫離當時的歷史來看這段話,確實有點像是在「反腐敗」。然而,毛澤東所說的話,從來就有字面上不會表達出來的另外一些、而且往往是更重要的意思。他這段話是為發動那場「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而說的,而那場運動,是「文革」中最後一場完全不得人心的運動,是毛澤東力圖挽救已經一敗塗地的、被他視為一生中所做的兩件大事之一的「文化大革命」,防止其在自己死後遭到否定而進行的最後一搏。經過十年折騰的廣大民眾,已經飽嘗了他那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之苦。以北京「天安門事件」為代表,忍無可忍的民眾以波及全國的清明節抗議活動向他公開表示了對抗,甚至發出了明白針對他的「秦皇的封建社會已一去不返了」的正義之聲。

毛澤東在這段話裡譴責的「大官」、「走資派」,其實並不是因為他們「有了好房子,有汽車,薪水高,還有服務員,比資本家還厲害」,而是因為這些人不贊成他的「文化大革命」(或者是雖然贊成但在行動上卻未能「緊跟」)。所謂「反對革命」,就是反對他的那套禍國殃民的「革命路線」。否則,他是不會認為這些人「比資本家還厲害」的——江青等人同樣是「有了好房子,有汽車,薪水高,還有服務員,比資本家還厲害」,在他眼裡卻不是「走資派」而是「革命左派」,不是「走資派還在走」而是「革命派在戰鬥」。早在紅軍時期,毛澤東就在《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中批評過那種「官長騎馬,不認為是工作需要,而認為是不平等制度」、「住房子要分得一樣平,司令部住了一間大點的房子也要罵起來」之類的「絕對平均主義」 。在延安時期,王實味、丁玲等知識分子對共產黨隊伍中「衣分三色,食分五等」之類等級制度和某些「首長」的特權觀念提出批評,竟遭到他的嚴厲斥責,王實味被打成「反革命」、「托派」、「特務」,批判關押後遭到殺害。丁玲等作家的文章被批判後,在1957年「反右派」運動中又被重新拿出來「再批判」,毛澤東為1958年1月27日出版的《文藝報》「再批判」專輯寫的編者按,斥責他們當年在延安是「以革命者的姿態寫反革命的文章」 。至於在「反右派」運動之前一些作家所寫的抨擊幹部隊伍中官僚主義和腐化墮落現象的作品,無不被打成「反黨」作品而遭到嚴厲批判,這些作家均被打成「右派份子」遭到嚴酷的「專政」。總之,毛澤東批判「走資派」,罵共產黨的某些大官「比資本家還厲害」,只是他一時的政治需要而已,決不是在反腐敗。

真實的歷史就是這樣:「文化大革命」中批判和打倒「走資派」,並不是在反腐敗。

「文化大革命」不能反腐敗

近年來,談到腐敗問題,人們普遍都已達成這樣的共識:權力會導致腐敗,絕對權力絕對導致腐敗。消除腐敗的關鍵在於對權力的制衡和監督。

那麼,「文化大革命」中,民眾有了毛澤東所謂的「大民主」,權力是不是得到了制衡和監督呢?也許有人會認為,那些被公開揭發出各種問題,被批鬥、打倒的大大小小的「走資派」,他們的權力不是在一段時間內得到了制衡和監督嗎?其實,那只是一種假象。因為,第一,當時根本就沒有監督權力的機制,也沒有相關的法律,僅有的一個「公安六條」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也只是用來監督和限制民眾「大民主」權力的;第二,所謂的「大民主」只是一種表面上的民主假象,實際上沒有任何一個「走資派」是因為民眾認為應該打倒就能打倒的,被打倒的領導幹部,全都是由上面特別是毛澤東根據政治需要而決定的。

比如,當時的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書記處書記、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第一副主席武光,新疆的造反派和首都紅衛兵中著名的北京航空學院紅旗戰鬥隊等都認定他是革命幹部,將他救出新疆,送到北航校內保護起來,但是一旦「無產階級司令部」的中央專案組為了打倒劉少奇的需要,炮製「劉仁與武光將王光美打入我軍調部」冤案,把武光定為「叛徒」,在周恩來和康生的嚴令下,北航紅旗也不得不乖乖交出武光並立即與之「劃清界限」。而另一位新疆領導人王恩茂(中共中央西北局書記,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第一書記,新疆軍區司令員兼政委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政委),新疆造反派和首都三司等紅衛兵都堅決要打倒他,但是毛澤東始終沒有同意,周恩來就再三給造反派做工作,宣稱王恩茂是人民內部矛盾,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成立時將他安排為副主任。但是新疆造反派仍然要想打倒他,自治區革委會甚至發起批判王恩茂的「宗派主義、山頭主義、獨立王國」問題。中共九大前夕,1969年1月12日,周恩來按照毛澤東的意圖為中央起草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革委會電報,明確指示:「新疆自治區出席九大的代表應包括王恩茂同志在內。……如說服黨員幹部和黨內外革命群眾需要時間才能選出,可先將王恩茂同志全家送來北京,以便繼續工作。」 經毛澤東批准,王恩茂全家由專機接往北京,他被安排出席中共九大並「當選」為候補中央委員。

又比如,當時的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處書記、浙江省委第一書記江華,浙江省造反派一派(省聯總)要打倒他,一派(紅暴派)要保他,當周恩來按照毛澤東的意見代表中央多次表態對江華要保時,保江華的紅暴派就提出「堅決解放江華,捨得一身剮,敢把江華扶上馬!」但是一旦毛澤東改了主意,決定不保江華了,江華就立即被中央宣佈為「中國赫魯曉夫在浙江的代理人」打倒。而曾經死保過江華的紅暴派則灰溜溜地被毛澤東稱為「犯過錯誤的老造反派」了 。

又比如,當時的解放軍總後勤部部長邱會作,軍事院校和總後勤部機關的造反派拚命要打倒他,寫了大量的批判材料,甚至還編了《打倒邱會作》的歌來唱,把邱會作關押批鬥並加以肉體折磨(打斷一根肋骨,肩胛骨骨膜、兩片肌肉斷裂,造成終身殘疾)。但是一旦「無產階級司令部」表態不能打倒,葉群向造反派宣讀了林彪與中央文革小組組長陳伯達聯名簽署的字條「立即放出邱會作」 ,造反派就不得不規規矩矩放出邱會作(以後批邱的造反干將們反而都被打成了「反革命」)。

再比如,重慶「一月奪權」時,造反派對市委書記處書記辛易之本來是堅決要打倒的(因為辛易之曾代表市委處理兩派學生衝突的「八一五」事件,被造反派認定為「鎮壓八一五事件的劊子手」),但是重慶駐軍黨委決定要將辛易之作為革命幹部結合進奪權後建立的臨時權力機構革聯會,八一五派不得不被迫表示擁護,並專門召開了批判市委主要負責人魯大東的大會,讓辛易之上台發言揭發批判魯大東以作「火線亮相」。但是在1968年籌建「新生紅色政權」革命委員會時,「無產階級司令部」給了辛易之一個「滑頭滑腦」的評價 ,由重慶駐軍領導人主持的市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就不得不將辛易之拋開,並趕緊佈置人員替魯大東寫出「深刻檢查」,以讓其過關並作為革命幹部突擊結合進革命委員會。

當年這樣的假民主鬧劇實在是太多了。有的地方還一度有群眾組織宣佈將某位被打倒的「走資派」「開除黨籍」,但是過後才知道那是根本就不算數的。

實際上,「文革」不但沒有使權力得到監督,恰恰使得領導者特別是最高領導者的權力變成了不受監督的絕對權力。

毛澤東通過「文革」變成了擁有絕對權力的大獨裁者。林彪提出誰反對毛主席就「全黨共誅之、全國共討之」;首都紅衛兵中最能造反的三司提出「誰反對毛主席就砸爛誰的狗頭」。誰要對毛澤東稍有不同意見,輕則受批判,重則以「惡攻」(即「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罪名被處決。這方面的例子真是舉不勝舉,罄竹難書。

除了毛澤東以外,其他在位的當權者也都是不能隨便批評的。臭名昭著的「公安六條」中明確規定:凡是「攻擊誣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在具體執行中,這一條還擴大到了對「無產階級司令部」的所有成員都不能批評。

在毛澤東、周恩來等一手領導搞起來的禍及全國、長達數年的清查「五一六」運動中,明確規定:凡是把鬥爭矛頭「三指向」——即指向「無產階級司令部」(包括毛澤東、林彪、周恩來等「無產階級司令部」的任何一個成員)、指向解放軍(主要指各地駐軍「支左」工作的負責人)、指向「新生紅色政權」革命委員會(主要指革命委員會中的軍隊幹部和個別老幹部)的,都是「五一六」,都是「現行反革命」,大批無辜者遭到前所未有的嚴刑逼供和精神折磨,許多人被整得致傷、致病、致殘、致死,全國受害者不計其數,其中相當大一部分人是曾經相信和實行過所謂「大民主」的造反派領袖和骨幹。他們為了那一點點短暫而虛幻的「大民主」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軍隊「三支兩軍」,是「文革」中產生大規模權力腐敗的一個重要誘因。毛澤東發動和支持的造反、奪權,使得各級黨政機關陷於癱瘓。為了穩定局勢以保障「文化大革命」得以順利進行,毛澤東把軍隊推上了取代黨政機關的位置。在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均遭「炮轟」、「火燒」,一個個威風掃地之時,一些軍隊領導人卻獲得了空前的權力,他們可以對自己不熟、不懂甚至一竅不通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研、司法等各方面事務發號施令,可以隨意支配各種社會資源,可以把無辜民眾「以革命的名義」關進「牛棚」或「學習班」,掌握著「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殺予奪之權……在這樣的情況下,突然擁有了極大權力的軍隊幹部,很難不受權力的腐蝕而大搞「以權謀私」。當年在重慶執行「三支兩軍」任務的的五十四軍,在1985年進行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中,部隊黨委總結了在重慶「三支兩軍」中所犯的三大錯誤,其中之一就是:「個別『三支兩軍』人員,以權謀私,造成了不良影響。」 實際上,「支左」部隊幹部的種種以權謀私惡行,在許多地區和單位都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這是人所共知的。

當時領導幹部特別是軍隊領導幹部最令人切齒痛恨的腐敗行為,是利用職權凌辱、姦淫女知青。「1973年6月,全國知青上山下鄉工作會議召開前,國務院知青辦曾經對各地知青狀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根據遼寧、四川、吉林、安徽等24個省、市、區的不完全統計,1969年以來共發生迫害知青案件2.3萬餘起,其中,姦污女知青案約占70%,這就是說,被官方確認的這類案件就有大約1.6萬起。」據1973年全國知青上山下鄉工作會議統計各生產建設兵團的發案情況,「黑龍江兵團,1968年以來發生姦污女知青案件365起;內蒙古兵團,自1969年以來,發生同類案件247起;據對雲南兵團4個師、2個獨立團的不完全統計,發生同類案件139起;廣州兵團的發案數為193起。」「雲南兵團一師的幹部中,有103人犯有姦污、猥褻女知青的罪行。其中,連級幹部71人,營級幹部7人,團級幹部2人。1973年5月因姦污女知青而受處理的100名江蘇、浙江、安徽兵團幹部中,師級幹部1人,團級幹部51人,連級幹部48人。在廣州兵團,作案的師級幹部2人,團級幹部38人。」「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四師三十四團黨委6名常委中,強姦、猥褻女知青的就有4名。……兵團司令員何鳳山及5個師級幹部竟無一清白,均有調戲或姦污女知青的行為。某師師長,不僅姦污了2名女知青,還姦污了1名女知青的母親。」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某師十六團團長黃硯田,參謀長李耀東,都是抗日戰爭中參加革命的老幹部……姦污、猥褻女知青多達數十人。有的被黃姦污後,又落入李的魔手。兩犯罪不可逭,1973年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104號文件,通告全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上述事例足以說明,現在有人認為在「文革」時期幹部都很廉潔,至少是不敢腐敗,因而不存在腐敗問題,這完全是一種錯覺。當然,在那時極端「革命」的政治形勢和極度貧困的經濟條件下,不可能有今天動輒貪污百萬、千萬甚至上億元或包養若干情婦、隨意狎玩「小姐」的腐敗分子,那時的客觀環境不同,腐敗的表現形式不同,但是在「公權私用」、「以權謀私」這個本質上是完全一樣的。

正是在劉少奇、林彪兩個所謂的「資產階級司令部」先後被「摧毀」,中共經過「吐故納新」,成為「更加朝氣蓬勃的無產階級先鋒隊」 之際,權力不受制衡和監督的政治弊端反而得到惡性發展,社會上洪水氾濫般地出現了為民眾所深惡痛絕的「走後門」問題。

「走後門」的腐敗之風,對無權又無錢的普通民眾是極大的禍害。當時上山下鄉的普通家庭出身的知識青年,無法憑借父輩的關係通過「走後門」參軍、招工、招干、當「工農兵學員」上大學等各種方法脫離苦海,要想回城,必須設法給有關領導幹部行賄來打通這道「後門」,這已經成為社會上無人不知的半公開的「潛規則」。當時在西南師範學院作為「反動學術權威」被批鬥和監督勞動、學習的著名學者吳宓,在日記中就有這方面的記載。幫他做家務的女工唐昌敏,幼子賀國昭(初中畢業生)下鄉當知青四年後,面臨想爭取調回來而無錢賄賂幹部「走後門」的困難。唐昌敏與丈夫賀文彬求助於吳宓。吳宓在1973年1月7日日記中記載:「賀文彬與唐昌敏之幼女賀國瓊已回家,現隨父在廢品公司任職,月薪18元余。今惟幼子賀國昭仍在農村勞動,1973九月可望歸家,每月須交際費10元,即購茶葉等,饋獻其在鄉之領導人,以求得放歸,雲。宓當允議,願在宓月薪收入為今之三十九元時,每月當濟助賀文彬此項五元;宓月薪收入為二百七十二元時,每月當濟助賀文彬此項十元雲。」 1月31日記載:「賀文彬又為謀賀國昭得由農村調回,求宓月給10元,買茶葉等送賄領導人。」 2月1日記載:「今夕,付與賀文彬10元,為新年送賄在鄉領導人(以後每月五元),俾賀國昭得早日釋放回家。」

從吳宓日記中的這些點滴記載,即可看出當時廣大民眾面對「走後門」這個腐敗痼疾時的無奈處境。

當時「走後門」問題還突出表現在各地高等學校招收「工農兵學員」上,因為廢除了被視為「資產階級教育路線」的高考制度,高校招生一律由「群眾推薦,領導批准」(歸根結底就是領導批准),這就給領導幹部以權謀私大開方便之門。1972年5月1日,中共中央面對高校招生問題成災的局面,不得不經毛澤東批示「同意」發出《關於杜絕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中「走後門」現象的通知》,其中指出:「當前值得認真注意的一個問題是,各地招生工作中程度不同地存在著『走後門』現象,有些地區和單位情況比較嚴重。據反映,有少數幹部,利用職權,違反規定,採取私留名額,內定名單,指名選送,授意錄取,甚至用請客送禮、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將自己、親屬和老上級的子女送進高等學校。有些招生主管部門和負責招生工作的幹部,不按黨的原則辦事,講私人交情,私送名額,或強令招生人員違章接收不夠條件的人入學。」 即使從這些為了維護「形勢大好」的宣傳口徑而大大淡化了的說法中,也可以看出當時問題的嚴重程度。

1972年12月20日,福建省莆田縣郊城公社下林小學教師李慶霖為兒子下鄉當知青後所遇到的嚴重生活困難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他在信中反映:「在我們這裡已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中,一部分人並不好好勞動,並不認真磨煉自己,並不虛心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卻倚仗他們的親友在社會上的政治勢力,拉關係,走後門,都先後優先被招工、招生、招干去了,完成了貨真價實的下鄉鍍金的歷史過程。」他憤怒抨擊了「我們這裡當今社會走後門成風,任人唯親的現實」。李慶霖這樣的言論,若是換一個時候,必定被打成「誣蔑大好形勢」的「右派言論」或「反革命言論」,幸運的是,他遇到了「九一三」林彪事件之後毛澤東急於收攬人心、改善自身形象的需要,竟意外地得到了毛澤東的覆信和贈款三百元,毛澤東不但沒有指責他的言論,還在給他的回信中承認:「全國此類事甚多,容當統籌解決。」中共中央也趕緊於1973年6月10日發出《中共中央轉發李慶霖來信和毛主席的覆信》,並要求「傳達到上山下鄉知識青年和廣大群眾」,號召各地認真學習並嚴格檢查知青工作。 這也等於是公開承認了「當今社會走後門成風,任人唯親」的腐敗現實是確實存在的。

然而,毛澤東對「走後門」的態度卻並非與民眾「心連心」。1974年1月25日,在江青策動召開的黨中央直屬機關和國務院各部門批林批孔動員大會上,毛澤東的親信遲群在講話中「打民意牌」,譴責了民眾反映十分強烈的「走後門」問題。據《毛澤東傳》稱:「這裡所講『走後門』,直接針對的是葉劍英一個兒子在空軍當飛行員,一個女兒在北京外語學院學英文。」(但老百姓並不知道這些情況,而只看到自己身邊的各級領導幹部大走後門的現實。)1月30日,葉劍英致信毛澤東作「檢討」。2月15日,毛澤東給葉劍英寫信,談到「走後門」問題時說:「此事甚大,從支部到北京牽涉幾百萬人。走後門來的也有好人,從前門來的也有壞人。現在,形而上學猖獗,片面性。批林批孔,又夾著走後門,有可能沖淡批林批孔。」 按照毛澤東這封信的精神,中共中央迅即於2月20日發出通知,提出對「走後門」問題應該進行調查研究,確定政策,放到運動後期妥善處理。這個中央文件和毛澤東的指示傳達下來後,廣大無權無勢而希望對領導幹部的「以權謀私」加以限制的民眾大失所望。也正因為如此,「走後門」之風才在那個「最革命」的年代裡愈演愈烈,瀰漫全社會,醫生有權開病假證明,售貨員有權搶先買到緊俏商品,司機有權開公車辦私事……各行各業都盛行起了「走後門」。

毛澤東為什麼會對「走後門」這樣寬容呢?原來他自己就已牽涉其中。毛澤東後來對他的親信「聯絡員」王海容、唐聞生說:「走後門的人有成百萬,包括你們在內,我也是一個,我送幾個女孩子到北大上學,我沒有辦法,我說你們去上學,你們當了五年工人。現在送她們去上大學,我送去的,也是走後門,我也有資產階級法權,我送去,小謝不能不收,這些人不是壞人。」

再來看看當時領導幹部搞腐敗的另一個重要方面——任人唯親。

毛澤東曾斥責過林彪等人把自己老婆安排為辦公室主任的作法,然而,他自己在這方面卻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他發動「文革」之時,就派出他的老婆江青充當「急先鋒」,並在「文革」之初即任命江青擔任了權傾朝野的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很快就掌握了中央文革小組的全部實權),江青當時還不是中共中央委員,卻可以一句話就宣佈打倒政治局常委陶鑄,還可以參與領導打倒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專案審查工作並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在為打倒劉少奇立下「豐功偉績」之後,毛澤東便欽定其躍升中央政治局委員。

同時,毛澤東還派出自己和江青的女兒李訥(化名肖力,剛從大學畢業,在《解放軍報》作掛名編輯)充當「聯絡員」,鼓動北京高校紅衛兵的造反運動並搜集有關情報,1967年初又派李訥去《解放軍報》奪權,先後打倒了胡癡和趙易亞兩任負責人,製造了打擊大批無辜者的所謂「陰謀綁架暗害肖力」的「一‧二○專案」和「陰謀顛覆以肖力為首的軍報紅色政權」的「三二四專案」等冤案,把《解放軍報》搞得烏煙瘴氣。「據統計後來全社有90%以上的同志,都因為被認為『反對』過肖力而受到過不同程度的懲處、批判,至少是認罪作檢查。」「演出了一場又一場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人間慘劇」。

此後,毛澤東又任用自己的表侄孫女王海容(「文革」中從大學畢業生迅速提拔為外交部副部長)當「聯絡員」,「王海容由於能在中南海行走的特殊條件,成了外交部通向毛澤東的一道後門。她的匯報在毛澤東處能起作用,毛澤東也通過她下達指示。」王海容與外交部另一位能常見到毛澤東的翻譯唐聞生一起被稱為「王、唐二小姐」,「通天人物」,因為毛澤東授權她們可列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又被稱為「見習政治局委員」,連周恩來也不得不為一些國家大事托她們向毛澤東轉呈意見。

而「周恩來挨批大多同外事有關,這同通天人物對周的不滿不無關係。」王海容在外交部領導班子裡「動輒反右傾,批判指責老幹部,訓斥別人」,「集體領導制度和部長的決定權形同虛設,大小事情聽命于小姐傳達的最高指示,人稱『無字天書』。」王、唐二小姐在「批極左、清理階級隊伍、清查五一六、批林批孔、反擊右傾翻案風等等運動中,被她們打擊的群眾和老幹部不勝枚舉。因為,她們以特殊的身份進入了領導班子,對這些運動的推行有著特殊的影響……」

最後,毛澤東還把侄子毛遠新調來充當凌駕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上的「聯絡員」,一切「聖旨」均由其傳達,全國上下必須照辦。

實際上,在「文革」中、後期被輕描淡寫地稱之為「不正之風」的領導幹部「特殊化」,「以權謀私」等等惡行,就是一種腐敗,在這方面,毛澤東是一個突出的典型。
當「高稿酬」被當作「資產階級文藝黑線」的罪行遭到猛烈批判,全國各出版社和報刊社都已停止向作家、作者支付稿費之後,唯有毛澤東能繼續通過其《毛澤東選集》、《毛澤東著作選讀》、《毛主席語錄》、《毛主席詩詞》等等的反覆再版和一些文章、講話的發表和出版單行本而按照最高標準獲取巨額稿費 。

當全國民眾購買香煙都要憑票限量供應,許多煙民不得不到處設法討要煙票或尋找煙草替代品時,毛澤東卻可以不受限制地大吸高級香煙和進口雪茄煙,甚至一度為了他的健康而專門在中南海附近設了個小型捲煙廠,為他生產特製雪茄煙 。

當全國民眾都被剝奪了觀看傳統戲曲的權利,只能翻來覆去看「八個樣板戲」的時候,當有的傳統戲曲愛好者自娛自樂演唱傳統戲曲而被視為「文藝黑線回潮」甚至打成「現行反革命」的時候,惟有毛澤東可以隨心所欲欣賞傳統戲曲,而且是專門組織名演員為他一個人表演。1974年底,北京電視台派出專門人員赴長沙執行特殊的「政治任務」,專門為正在長沙的毛澤東攝制和播出傳統戲曲節目,為此特地在湖南省電視台增設了第五頻道。1975年1月2日播出時被觀眾看到,有「革命覺悟高」者打電話質問為什麼播出「舊戲曲」?攝制組只得停止通過電視台頻道播出,而和演員進駐湖南省委招待處,為住在湖南省第九招待所六號樓的毛澤東專門攝制和直播傳統戲曲節目(至2月下旬毛澤東離開長沙為止)。

隨後,從1975年初到1976年初,在將近一年的時間裡,為了滿足毛澤東的個人欲求,中共中央又調集了全國大批最好的演員(其中不少是被打成「文藝黑線人物」的著名演員,有的此前還被關在「牛棚」中或在勞動改造)和各劇團中最拔尖的器樂演奏員,動用了大量的人財物力和當時最好的技術設備,專門為毛澤東錄製古典詩詞和傳統戲曲。這方面的情況,近年來已經有不少當事人寫出了回憶 。但卻大多沒有想到這是「革命」年代裡一種特殊的腐敗,而認為這是毛澤東為搶救傳統戲曲作出了貢獻。其實,這種「貢獻」與那位被中共歷史學家範文瀾稱為「著名的浪子」、「標準的暴君」的隋煬帝純粹為了個人享樂而開鑿大運河之類的「貢獻」,又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不同的只是,隋煬帝沒有打出「革命需要」、「政治任務」的招牌。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批專門為毛澤東演唱和錄製的傳統戲曲中,就有在「文革」中遭到了猛烈批判的《游龍戲鳳》。1969年3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駐中國京劇團工人、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和中國京劇團革命委員會的《舉紅燈破黑線大鬧京劇革命》,文中將《游龍戲鳳》稱為「荒淫無恥、下流低級」的「毒草戲」。1969年9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冀師文、任文宣《遮羞布下的豺狼本相——批判大叛徒劉少奇關於文藝問題的一次談話》,斥責劉少奇「盛讚美化封建統治者下流淫蕩生活、腐蝕人們靈魂的《游龍戲鳳》,還硬要我們去『繼承』。」而在打倒並整死了劉少奇,取得了「偉大勝利」之後,「最革命」的「中央領導」們卻專門為供紅牆深宮裡的偉大領袖獨自欣賞而組織拍攝和錄製了張學津演唱,劉長瑜演,李世濟唱的《游龍戲鳳》和韓鳳田的大擂拉戲雙人唱腔《游龍戲鳳》 等。同樣一齣戲,劉少奇看,就是「荒淫無恥、下流低級」,而領導打倒了劉少奇的毛澤東看,難道就變成了健康純潔、上流高級?

有了偉大領袖的表率作用,「無產階級司令部」成員中的腐敗之風也就通行無阻了。
當時全國民眾住房都十分緊缺,「三代同堂」、「四代同堂」(幾代人同住一個房間)的家庭十分常見,新婚夫妻沒有住房只能各住單身宿舍的情況也很平常。然而,「文革旗手」江青卻可以獨自(加上為她服務的工作人員)住一棟樓,並且可以隨意換樓。江青原住釣魚台十一號樓,因為她懷疑樓房裡被安了竊聽裝置,就提出要搬到好幾年沒人住的空著的十號樓。周恩來得知後馬上同意並通知汪東興負責辦理。「釣魚台當時共有18棟樓,其中兩棟是工作人員用房,一棟是綜合活動樓,其餘的15棟是接待樓。江青一個人就住過三棟接待樓,還霸佔著綜合活動樓……」此外,「江青不但長期獨佔著兩棟樓,還有4匹軍馬長期供她獨用,即使是到北戴河休息,去八達嶺遊玩,馬匹也上專列與她一同前往。放映廳的近百部電影片,由她一個霸佔著,沒有她同意誰也不敢拿出去看……」

那個無才無德的葉群,僅僅因為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和和接班人」林彪的夫人,就由毛澤東欽定當上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她倚仗權勢,化公為私,侵佔公家的圖書,掠奪文物管理處收存的文物(其中許多是「文革」中抄家收繳的私人藏品),她貪得無厭地派「林辦」工作人員去拿了一次又一次,「所有帶回的東西,都是『給錢』的,但這種『給錢』比不給還糟糕,還惡劣,幾百元、幾千元的東西,只給幾角錢,幾元錢,象徵性的拿點錢,就把拿變成買,把非法變成合法……」而且這種「以權謀私」是有「制度」保證的,因為文物管理處的「革委會有指示:『首長』們拿這些東西,都是為了革命工作的需要,又不像舊社會資本家變成自己可以買賣的私人財產。『再說,要照實收,咱們的領導同志,哪來那麼多的錢?』」

葉群還經常叫秘書以「林辦」的名義搜羅山珍海味和應季水果。有一次,為了拉攏陳伯達,她甚至讓秘書設法從南方運來陳伯達想吃的螃蟹,秘書感到為難,她就親自佈置:「怕運輸耽誤時間,你可以找空軍幫忙嘛!用飛機帶,當天就送到了。還怕吃不上鮮活的?如果還不行,就讓他們多運點,總不能都在途中死了吧?……」

因為權力得不到制衡與監督,在「最革命」的年代裡因為「最革命」的表現而被破格提拔到高位的「新生力量」,也會迅速走向腐敗。劉慶棠和王洪文,就是兩個典型的例子。

芭蕾舞演員劉慶棠,當年「革命樣板戲」《紅色娘子軍》中「一號英雄人物」洪常青的扮演者,因得到江青的賞識,爬上了中共九大主席團成員和國務院文化組領導成員、文化部副部長的高位。他不但在清查「五一六」等運動中不擇手段瘋狂整人,被人們稱作「台上是洪常青,台下是南霸天」,而且在生活上極度腐化墮落,利用權勢大肆殘害、污辱女演員,「幫助安排工作,給丈夫落戶口,避免挨斗……只要有求於他的女演員,都有可能落入他的『魔掌』,成為洩慾工具。有一個比他小二十多歲的姑娘,竟長期被他霸佔……」「尤其令人髮指的是,他竟把自己的辦公室設在離女浴室不遠的地方……劉慶棠時常半開著門窺守在門旁,看見零星洗完澡走來的姑娘,便一本正經地請人家到辦公室談話……」「這些事情反映到『四人幫』那裡,一個『小節無害』的結論使劉慶棠輕易過了關,他照樣當他的副部長。」

在毛澤東親自物色的劉少奇、林彪這先後兩位接班人都被當成「赫魯曉夫式的人物」打倒之後,毛澤東重新挑選的接班人、上海工人造反派頭頭王洪文,在中共十大上被毛澤東破格提拔為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十大「選出」的這個新班子曾被稱為標誌了中共的「興旺發達、後繼有人」。這位代表「後繼有人」的王副主席,在登上權力高峰之際就得意忘形,迅速腐敗,連跟他一起造反的「戰友」、上海市委書記、市革委副主任徐景賢也實在看不下去了,於1975年3月10日給張春橋、姚文元寫信告狀,告王洪文在十屆二中全會短短的三天會議期間就請了兩次客。在1974年一年中至少請了三次客;而且每次都有內部影片招待:第一次飯後看英國片《女間諜》,第二次飯後看美國彩色片《十誡》,第三次飯後看《跳不完的舞》。在釣魚台住所請吃還嫌不夠,又專門到新建的北京飯店設了一席「北京最高水平的菜」。在四屆人大期間,王洪文在釣魚台請了兩次客。第一次吃的是中國菜,做菜的是從上海「莫有財」菜館調去的廚師,席間喝了很多酒,吃完飯又留全體看美國電影《巴頓將軍》,一直搞到清晨。第二次請客吃的是法國菜,是特意把錦江飯店的花師傅(四屆人大代表)接到釣魚台去專門做的,那天吃的法國名菜「烙蛤蜊」等。烙蛤蜊用的盆子是專門從上海運去的,宴會完全仿照接待西哈努克的規格,每人面前斟滿了白蘭地、葡萄酒、茅台、香檳等名酒。吃完法國菜又放映了西德片。而王洪文的這種大肆揮霍、請客吃飯是有制度保證的,有人告訴徐景賢:「洪文同志請客有特別費用可以報銷」。除此之外,王洪文還封官許願、索要禮物和錢。徐景賢在信中憂心忡忡地說:「十大以後,特別是十屆二中全會以後,我對洪文同志的擔心增加了。」 這正說明,在「文革」那樣極端「革命」的年代裡,王洪文進入「最革命」的中共中央核心領導層後,由於擁有了不受監督和制衡的權力,便「立竿見影」地迅速走向了腐敗。

回顧真實的而不是經過篩選、剪裁的歷史,就應該承認這個明白無誤的道理:「文化大革命」不是反腐敗,「文化大革命」那樣的政治運動也不能反腐敗,反而還不斷產生著新的、更為嚴重的腐敗。

──原載《民主中國》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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