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租房主:7月17日暴力執法事件記錄

標籤:

【大紀元7月19日訊】2007年7月17日上午崇文區人民法院門前,因為要審理前門文保區開發商天街置業訴拆遷戶侵權糾紛一案,很多關心此案的群眾早早排隊領取了旁聽證,但時間不長即被告知旁聽證發完了,引起了要旁聽群眾的不滿。民庭第二法庭門前一些拿到旁聽證的群眾也因不能都進入而議論紛紛,當事人看到如此混亂場面,當即找到庭長要求更換大法庭,庭長表示請示一下,旁聽群眾正在等待時候,民庭第二法庭審判長突然詢問當事人是否進庭, 當事人表示要等待答覆,審判長隨即關門宣佈開庭。 進入法庭的旁聽群眾看到法庭強行開庭很不滿意,在下面議論紛紛,審判長劉世紅示意法警將其中一位群眾趕出法庭,兩位彪形大漢左右挾持將這位年逾花甲的老婦倒拖出了法庭,老人臉色發青、腳底不穩一屁股坐在了法庭門口,有相識的群眾立即圍了上來,指責法警的暴力行徑,並告知老人有心臟病,此時再看老人已陷入昏迷狀態,在場群眾要求法警趕緊打急救電話,再三要求下法警才打了120,目前老人仍然沒有脫離危險。對法庭外面的喧囂,劉世紅態度冷漠,休庭後對倒在地上的老人不理不睬。法官也是公民,難道就沒有一點做人的基本道德觀嗎?

本是一場普通的民事訴訟,但由於涉及拆遷,群眾關心是再正常不過了,如果崇文區人民法院真正以民為本,對群眾關心的案件真正公開審理、公正判決,在場地允許的情況下妥善安排好旁聽工作,一來有利於案件的公正審理、體現公正、透明的原則;二來宣傳法制,教育群眾,那麼17日的事件就不會發生,矛盾就不會被激化。

對於17日的事件我們要求崇文區人民法院認真調查,嚴肅處理施暴法警,向被打的群眾道歉。 民事法庭在審理本案時,不依法辦案,在審查受理案件時就不審查原告是否是本案的利害關係人,違法立案,在審理案件時明顯偏袒一方,故意刁難當事人,致使當事人無法表明自己的觀點和主張自己的權利,我們要求嚴肅處理劉世紅違法亂紀的行為,還老百姓的尊嚴和正義。

當事人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馬捷民:搶劫匪蠻告權利人  葫蘆官亂判葫蘆案
77歲經租房老人死在維權路上
群眾聲援經租房業主 大批警力企圖阻止
溫州陽光行動面子工程 民眾稱騙人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