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ETC議約達成共識 車上機簽約後三個月漲價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7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三日電)「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 (ETC)」甄審委員會前天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爭取車上機 (OBU)價格維持新台幣六百八十元,高公局今天與遠通電子收費公司達成協議,現有優惠只維持到簽約後三個月,其後改為租賃等購機方案,屆時一台車上機至少要一千二百四十九元。

在取得甄審委員會授權延長議約一個月後,高公局昨天就恢復與遠通電收協商,今天確定讓步,同意遠通電收提出的車上機價格一千一百五十元,同時確定遠通電收取得ETC經營權。高公局將於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議約結果。

未來車上機基本售價為一千一百五十元,民眾若選擇一次付清購機,還要加九十九元安裝費,總計一千二百四十九元。

高公局要求簽約後三個月內,遠通電收繼續提供現有的「六百八十元滿百送」方案,也就是不含安裝費,車上機優惠價六百八十元,而且如果兩年內使用滿一百次,六百八十元全額退還。六百八十元方案在三個月內必須無限量供應,經常通過收費站的車主現在裝機較划算。

簽約後三個月,遠通將推出租賃方案和分期付款取代現有優惠案。租賃方案押金八百八十八元,月租費二十元,租滿一年加價二百六十二元可換購一台新的車上機;或者租滿三年免加價,直接換購一台新的車上機。在租賃期間退機者,可退還押金。

分期付款採一年分期,頭期款三百元,分期金一百元連續付十二個月,相當於總價一千五百元。

遠通電收表示,未來還會推出異業結盟方案。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