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磚窯虐工 中國律師建議增設奴役罪

標籤:

【大紀元7月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五日電)中國山西省發生黑磚窯虐待農民工事件後,中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日前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在中國刑法中增設奴役罪。

香港「大公報」今天報導,建議指出,從山西黑磚窯事件涉嫌犯罪行為的對象、手段、結果、社會危害性等方面來看,其行為已經不是刑法的強迫職工勞動罪所能涵蓋,因此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設奴役罪,以保障人權,遏止現實中正在發生和未來可能繼續發生的奴役他人、侵犯基本人權的行為。

建議說,中國憲法已從國家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人權保護原則、公民基本權利等方面,表達對禁止剝奪他人自由,違背他人意願,視他人為工具的奴役行為的立場和態度,為奴役罪的立法提供法律淵源。

從國際公約來看,增設奴役罪可與國際接軌。奴役罪是文藝復興以來,西方法治思想發展的共識,也是西方刑法為保障基本人權長期存在的一個罪名,奴役現象在國際社會時有發生,各國仍在謀求合作,共同打擊奴役犯罪行為。

建議還說,山西黑磚窯奴役事件並非孤例,在中國其他區域未必沒有,可能只是被揭露與否,差別可能只是程度上的。即使山西黑磚窯奴役事件得到糾正,若干年後在同一地方或在別處未必不會死灰復燃。

建議將奴役罪定義為:以暴力或暴力威脅,採取誘騙,精神控制,經濟控制等方式,意在使他人被役使或役使他人的行為。

至於奴役罪的刑期,建議提出:一般情節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數罪並罰。

相關新聞
山西洪洞黑磚窯事件至少二十名官員受調查
30城推住房以舊換新 專家民眾皆表悲觀
中行前董事長劉連舸受賄1.21億 一審認罪
歐盟調查中國醫療器材採購 歐商會樂見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