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特別費案 馬英九獲判無罪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四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馬英九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台北地方法院於上午十時三十分召開記者會說明。

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年二月十三日偵結,台北地檢署 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馬英九起訴,市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市府員工,則獲緩起訴處分。(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