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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男童遭凌虐 母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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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6日訊】4歲男童遭凌虐 母放任不管

〔自由時報記者陳文嬋、朱有鈴/高縣報導〕高縣一名4歲男童一年多前才受虐被安置,日前再驚傳遭母親李姓同居人長期凌虐性侵,遍體鱗傷達20多處,令人驚訝的是男童母親知情竟放任不管;縣府社會局獲報緊急將男童及其5歲姊姊安置寄養家庭。施暴的李姓男子到案否認犯行,檢察官向法官聲請收押禁見獲准。

社會局表示,李嫌以近乎變態方式虐待男童,不但抓頭髮、用門夾手指,以嘴啃咬男童身體,或拿利器割傷、菸蒂燙傷男童,甚至用手捏男童胸部、腋下及生殖器,時間超過3個月,造成男童身心受創,訪談回想過程全身顫抖、驚嚇過度,多次指認李某是「壞人」。

據了解,4歲男童出身問題家庭,與5歲胞姊1年多前遭母親同居人施暴毒打成傷,社會局獲報將姊弟倆安置寄養家庭,經母親提出照顧要求,承諾戒毒、找工作,讓小孩上學,社會局輔導評估後,同意姊弟倆重回母親身邊。

不料,姊弟倆返家未達半年,母親重蹈覆轍,因毒品與住家附近另一名李姓男子交往,經常帶男童出入其住處吸毒,李某每次毒癮發作,即無故對男童施暴。

社會局接獲通報,將男童帶往旗山醫院驗傷,發現男童前額頭部重傷,遭撞擊傷勢嚴重,必須住院一週才能返家,其餘全身四肢、臉部新舊傷痕達20多處,生殖器甚至紅腫撕裂傷。

社會局要求母親提出說明,她否認對孩子施暴,辯稱每次帶他去李某家,回來就身體受傷,不清楚為什麼會這樣,但社會局認為其未盡照顧保護責任,交由警方偵辦。

警方通知李某到案,矢口否認虐童,辯稱與他無關,但男童指證歷歷,表示母親未協助,全案警方將李嫌先行解送,檢察官對其聲押獲准。

對於男童繼續遭虐,社會局表示,在這半年期間,社工員除定期探視男童,也與其就讀的學校保持聯繫,並提醒老師注意男童情況,因此能及早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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